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推进大数据发展和保护的立法。
当前,以“大数据”为主导的信息化浪潮正席卷全球。“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缪瑞林代表认为,公众在使用社交媒体、网络搜索、网络购物时,留存了海量信息。企业和商家可以根据大数据分析市场趋势、顾客需求、产品定位,享受大数据带来的各种便捷。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大数据应用的价值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同时存在着通过泄露用户数据信息,谋取不当利益的现象。
缪瑞林代表建议:国务院组织相关部委进行调研,适时制定大数据应用和管理的相关法规,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开放标准,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逐步开放其他数据。界定不予开放的范围,从数据开放源头上划出底线。同时,研究出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法律法规,鼓励公共部门公开数据资源,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二是促进行业数据规范交易。立足资产属性,构建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从平台、主体、对象等方面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交易的行为,发展在线、离线、托管等交易模式,推动数据交易走向规范。三是保障商业和个人数据安全。制定专项条款,保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数据资源。健全数据安全等级保护、风险测评、应急防范等安全制度,明确危害数据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处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