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琼:建议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2017-07-12 14:07 来源:中安在线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当前,大数据已从互联网领域延伸至电信、金融、地产、贸易等各行各业,与大数据市场相关联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并不断融入社会公众生活。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驻中国银监会纪检组副组长陈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数据在为社会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给社会安全管理带来新挑战。“由于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权责不明、边界不清,一些公共部门和大型公司过度采集和占用数据,一些企业和个人不规范使用数据信息,直接侵害了数据信息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启动规范数据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

  面对海量大数据背后蕴含的巨大价值,一些非法行为开始滋生蔓延扩散。陈琼代表说,尤其是附着于数据信息的违法利益链条逐步形成,12306、携程等网站上大量个人数据信息被泄露,个别银行、快递公司等掌握客户数据信息的从业人员非法盗卖客户信息,一些网络应用商通过各种软件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收集使用个人数据信息,严重损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并为各种基于个人信息数据分析的诈骗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

  正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不少人经常收到各种广告推销电话的骚扰。陈琼告诉记者,最新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日常举报受理数据分析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84%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初步统计,2016年,我国网民因为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人均133元,总体经济损失约915亿元。数据使用管理不规范,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力,既损害了公众利益,影响社会安定,也打击了社会公众开放共享数据信息的信心,不利于大数据产业的长远发展,影响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目前,对于数据规范使用和个人信息保护,我国政府整体上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针对性措施,但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陈琼分析,首先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美国、日本、德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专门立法。而我国尚缺乏专门的法律。同时,监督管理需要加强。目前,监督协同不够,主要依靠政府部门介入管理,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公众数据安全意识不强。监管有效性也不够,存在头痛医痛、脚痛医脚现象,缺乏前瞻性、标准化的制度办法。

  针对以上问题,陈琼代表建议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启动规范数据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同时,规范数据使用管理,对非法盗取、非法出售、非法使用、过度披露数据信息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整顿市场秩序。将个人使用数据的失当行为纳入公民社会信用记录,有效净化数据使用环境。她还建议强化行业自律,将有关内容纳入各行业协会自律公约之中,建立互联网、电信、金融、医疗、旅游等行业从业人员保守客户信息安全承诺和违约同业惩诫制度。

标签:

责任编辑:admi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