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环节五:数据产业与技术(上篇)

2024-04-15 15:01 来源: 交大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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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后,我国数据要素化推进步伐明显提速。浙江、上海、北京、深圳、广东、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山东、湖南、安徽、重庆、天津、湖北等地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在数据要素制度体系、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发开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产业与数商发展、数据交易与跨境流通、数字中国建设、以及数据安全体系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数据要素制度体系方面,浙江、广东、深圳、上海、江苏、山东、河北、重庆、四川、北京等开展了《公共数据管理条例》立法等,对数据产权、加工生产、流通交易、监管治理、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探索实践;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上海、浙江、海南、北京、福建、贵州、山东、重庆、天津等地,各自在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政务数据一体化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方面超前布局;在公共数据开发开放方面,几乎所有地方都对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作出了明确规定。北京、浙江、上海、海南、福建、山东、湖南、湖北等省市都出台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成立了省级数据集团公司,分别以省属国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等四种方式,已探索出集中统一授权、分领域专区授权、按专区分散授权等不同授权运营方式;在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方面,上海作为“数商”概念的发源地,积极引领数据产业和数商发展,北京、深圳、贵州、山东、湖南、安徽、湖北等地也积极推进特色数据产业发展;在数据交易和跨境流通方面,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正积极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其他许多地方正建设区域级数据交易机构,并积极鼓励数据企业开展合规的场外交易。上海、北京、海南、深圳、广东等地正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数据跨境流通试点示范;在数字中国推进方面,大多数地方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社会一体化协调推进,特别是重庆、安徽、山东、天津等地将“数字重庆”、“数字江淮”、“数字山东”、“数字天津”建设作为推进全省数据要素化的牵引,湖南以“数字博物馆”建设为小切口,带动数字文博产业甚至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式生态式发展;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已构筑起国家层面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三法一例”)等数据安全法律体系。上海、北京、深圳、海南等地正在创新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联邦计算、委托计算等数据安全技术构建数据安全可信加工交易平台。

  各地方根据自身基础和特点在数据要素化方面的探索实践,特别是在数据制度体系、数据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开发开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数据交易与跨境流通、数字中国建设、数据安全体系等方面的一些做法,事实上已构建完成了国家层面的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图和实现路径。《交大评论》和京数智科技将联合刊出“一总纲八环节”共9期系列评论文章,系统阐释“六横两纵”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以及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八个关键环节的内涵、特点、做法、发展趋势等。

  系列评论文章为:

  1.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一——总纲

  2.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二——环节一:数据要素制度体系

  3.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三——环节二:国家数据基础设施(NDI)

  4.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四——环节三:公共数据开发开放

  5.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五——环节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6.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六——环节五:数据产业与技术

  7.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七——环节六:数据交易与跨境流通

  8.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八——环节七:数字中国建设

  9.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九——环节八:数据安全体系

  本期为系列评论文章之六《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五——数据产业与技术》(上篇),主要论述数据产业的概念、形态、构成,以及数据产业的发展演进历程等。

  一、数据产业的概念、形态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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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数据产业的概念

  数据产业是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由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企业等集合而成一种新型产业形态。其中,数据资源是数据产业的核心,数据技术是数据产业的手段,数据产品和服务是数据产业的表现形态,数据企业是数据产业的载体。

  数据产业以数据资源为核心,横向上有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企业3种产业构成,纵向上有数据基础产业、数据要素产业、数据安全产业3大类9小类产业形态,纵横两个维度交叉融合,形成3大领域31个细分领域的数据产业“形态—构成”矩阵象限图。

  (二)数据产业的形态

  数据产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广义的数据产业有三种产业形态,狭义的数据产业有四种产业形态。广义的数据产业包含数据基础产业、数据要素产业和数据安全产业三种形态。其中,数据基础产业主要指传统意义上的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通信网络产业等形态;数据要素产业是指数据在采存算管用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产业形态,包括数据采集汇聚产业、数据加工分析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产业、数据治理应用产业等形态;数据安全产业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网络安全产业、信息安全产业,也包括在保障数据安全可信处理和流通而出现的新兴数据安全可信产业形态,如可信数据空间、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安全技术形成的新兴产业形态;狭义的数据产业仅指数据要素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产业、数据加工分析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产业、数据治理应用产业等形态。

  数据产业是适应于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在传统信息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的一种新型产业形态,既有对传统信息产业的守正,也有新型数据要素产业的创新。在对传统信息产业的守正方面,一方面传统信息产业已成为新型数据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新型数据产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传统信息产业的发展都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实现了围绕数据要素的技术升级和迭代,即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网络通信产业等传统信息产业都围绕数据要素进行了智能化升级,如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智能终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人工智能软件、网络通信业的智能路由等;在新型数据要素产业创新方面,一方面数据的采集、清洗、存储、加工、分析、流通、交易、治理、应用等各环节的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管理、大规模图计算、智能数据工程等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技术不断快速迭代升级,形成新型的数据采集存储产业、数据加工分析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产业、数据治理应用产业等数据要素产业形态,另一方面数据各环节的加工分析和交易流通的安全可信能力不断提高,区块链、隐私计算、委托计算、数据编织等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形成新型的数据可信安全产业。

  (三)数据产业的构成

  数据产业由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企业构成。其中,数据资源是数据产业的核心,数据技术、数据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企业都是围绕数据资源形成和发展的。

  数据产业“形态—构成”矩阵象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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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数据技术

  数据技术是围绕数据采存算管理用不同环节开发的技术。广义的数据技术包括数据基础技术、数据要素技术和数据安全技术。狭义的数据技术仅指数据要素技术。

  ——数据基础技术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迭代升级后的各种信息技术,包括电子信息制造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其中,(1)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技术,计算机终端设计制造技术,移动终端设计制造技术,其他智能终端设计制造技术是典型的电子信息制造技术;(2)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中间件技术、ERP技术、SCM技术、CRM技术、CAD技术、CAE技术、CAM技术等是典型的软件技术;(3)路由技术、交换技术、网关技术等是典型的网络技术;(4)光纤通信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等是典型的通信技术。

  ——数据要素技术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的新兴数据技术,包括数据采集汇聚技术、数据加工分析技术、数据流通交易技术、数据治理应用技术等。其中,(5)接口采集技术、自动导入技术、自动录入技术、爬虫技术、智能传感技术等是典型的数据采集技术;(6)结构化存储技术、非结构化存储技术、网络存储技术、云存储技术、光存储技术、磁盘存储技术等是典型的数据存储技术;(7)自动标注技术、用户画像技术、BI商业智能分析技术、超大数据量自动分析技术、可视化分析技术、智能预测技术等是典型的数据加工分析技术;(8)数据登记技术、数据目录技术、数据搜索技术、隐私技术、区块链技术、匿名化技术、数据编织技术等是典型的数据流通交易技术;(9)数据清洗技术、数据标准化技术、数据结构化技术、数据应用架构管理技术等是典型的数据治理应用技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绝大多数数据要素技术都表现为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区块链技术等新兴技术形态,或不同新兴技术的相互融合形态,表现出迭代升级速度快、应用范围广泛的特点

  ——数据安全技术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保障数据安全的各种技术,既包括围绕数据要素升级迭代后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也包括保障数据可信安全流通交易的新兴数据可信安全技术。其中,(10)入侵检测技术、加密技术、漏洞扫描技术、虚拟网络技术、身份管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是典型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11)隐私技术、区块链技术、委托计算技术、数据编织技术是典型的数据可信安全技术。

  2.数据产品和服务

  数据产品和服务是以数据资源为基础开发出来的产品和服务。广义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包括数据基础产品和服务、数据要素产品和服务、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狭义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仅指数据要素产品和服务。

  ——数据基础产品和服务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迭代升级后的各种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软件产品和服务、网络产品和服务、通信产品和服务等。其中,(12)芯片、PC等计算机终端、手机等移动终端、其他智能终端、甚至智能汽车终端都是典型的电子信息产品;(13)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ERP、SCM、CRM、CAD、CAE、CAM等是典型的软件产品;(14)路由器、交换器、网关等是典型的网络产品;(15)光纤网络及中继站、WIFI网络、5G网络及基站、卫星网络及基站等是典型的通信产品。

  ——数据要素产品和服务,即通常意义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主要指运用各种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隐私计算技术等,对原始数据资源进行采集汇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治理应用等活动,而形成的不同级次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通常情况下,经采集汇聚后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公共数据,仍然属于数据资源而没有进化成数据产品,这样的数据资源通常涉敏涉密仅可在数源单位自用或小范围共享,不宜直接对外流通、交易或应用。(16)数据采集产品和服务包括:数据接口、爬虫、传感装置、录入装置等;(17)数据存储产品和服务包括:机械硬盘、SSD硬盘、光盘塔等;(18)经加工分析后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经脱敏脱密处理后,通常以用户画像、商业智能、可视化显示、预测图表、API接口、指数、报告等形式出现,包括一级市场数据产品和二级市场数据产品。一级市场数据产品通常由技术水平高、安全能力强的授权运营主体在特定的安全运营域中对原始数据资源加工而成,二级市场数据产品通常由各类经营主体在指数、API接口、核验、报告等一级市场数据产品基础上,在一般的网络环境中加工而成;(19)流通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通常是数据资源经脱敏脱密处理后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通常以数据指数、API接口、核验、报告、数据服务、数据应用等形式出现,可以是一级市场数据产品,也可以是二级市场数据产品;(20)治理应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数据资源的治理应用,通常是从数据资源开始,到采集、汇聚、清洗、标准化、结构化,直到数据深度挖掘、加工分析、场景应用或交易,形成的各种数据资源中间态产品或数据产品。另一种是数据产品的治理应用,通常是从外购数据产品或服务开始,通过融合自有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开展清洗、标准化、结构化、数据挖掘、加工分析、场景应用或交易,形成的融合创新数据产品和服务。

  ——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的各种保障数据安全的产品和服务,既包括围绕数据要素升级迭代后的网络安全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也包括保障数据可信安全流通交易的新兴数据可信安全产品。其中,(21)IDS、IPS等入侵检测产品、加密产品、漏洞扫描仪、VPN虚拟网络、密码机等身份管理产品、防火墙等访问控制产品等是典型的信息网络安全产品;(22)可信安全空间、隐私技术产品、区块链产品、委托计算平台、数据编织产品等是典型的数据可信安全产品和服务。

  3.数据企业或数商

  数据企业是以数据开发、服务和应用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广义的数据企业包括数据基础企业、数据要素企业、数据安全企业。狭义的数据企业也称数商,仅指数据要素企业。

  ——数据基础企业主要指在数据要素化发展新阶段迭代升级后的各种IT企业,包括电子信息企业、软件企业、网络企业、通信企业等。其中,(23)英伟达、英特尔、华为海思、台积电等芯片企业,联想、浪潮、戴尔、惠普等PC和服务器终端企业,苹果、华为、小米、VIVO、OPPO等手机移动终端企业,特斯拉、华为、比亚迪、小米、理想等智能汽车终端企业等,都是典型的电子信息企业;(24)微软、谷歌、华为鸿蒙、麒麟、统信等操作系统企业,甲骨文、达梦、人大金仓、华为高斯等数据库企业,东方通、金碟等中间件企业,甲骨文、SAP、华为ERP、用友、金碟等应用软件企业,Autodesk、达索、中望、浩辰、数码大方等工业软件企业,都是典型的软件企业;(25)华为、中兴、思科、迈普、锐捷网络等是典型的网络企业;(26)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是典型的通信企业。

  ——数据要素企业,也称为数商或数商企业,是指以数据为生产经营关键要素,提供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的企业。数商有三种不同形态:(27)第一种是技术型数商。技术型数商是数据资源的“开发者”,主要从事运用各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采集汇聚、加工分析、流通交易、治理应用等业务,使分散在不同系统、平台的数据汇聚成标准化、可流通的生产要素,拓展数据来源,提升数据质量。这类数商既拥有海量数据资源,也拥有独特的高水平人工智能等数据技术,通过运用数据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处理而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既可以用于自身业务,也可以对外提供服务。如美团、滴滴、百度、阿里、腾讯、字节、携程、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每日互动、聚合数据、海天瑞声、数阔、数聚股份、金保信、法研院、中国电信数据研究中心等数据分析加工企业,华为、三星、西部数据、易华录、新华三等数据存储企业,四方伟业、上海亿森、普元数据、吉奥时空百分点、360数科等数据治理企业等,都是典型的技术型数商;(28)第二种是服务型数商,这类数据主要通过探索可信流通技术,为其他数据企业提供合规评估、产权界定、质量评价、资产评估、数据托管等第三方服务,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信的连接,推进数据高效流动。如各种从事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治理咨询、数据产业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都属于服务型数商;(29)第三种是应用型数商,通过提供数据开发利用工具、数字化转型服务等,帮助千行百业挖掘数据价值,将痛点、难点转化为新的增长点,将投入成本转化为新的利润来源。如华为云、联通数科、阿里云、天翼云、腾讯云、百度云、金山云、京东云等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提供商,都是典型的应用型数商。

  ——数据安全企业主要指提供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以及为数据可信安全流通提供保障的企业。有两种不同的企业形态:(30)第一种是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如360、启明星辰、天融信、奇安信、绿盟、安恒科技、山石科技等,都是典型的信息网络安全企业;(31)第二种是数据可信安全企业,如蚂蚁集团、华为、上海数交所、中国电信、联通数科、海南数据超市、长安链、浦江链、天河链等,都是典型的数据可信安全企业。

  二、数据产业相关概念的演进历程

  信息化、数字化不同发展阶段孕育出不同的产业形态。在信息化阶段的产业形态以软件产业、硬件产业、网络和通信产业为代表的信息产业为主。到了数字化发展阶段,以软件产业、硬件产业、网络和通信产业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变成了数字产业的基础,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形成的新型产业快速崛起成为数字产业的核心。从数字化发展到数据要素化新阶段后,在信息化阶段和数字化阶段形成的软件产业、硬件产业、网络和通信产业进一步进化成数据产业的基础,成为数据基础产业,而数字化阶段不断成熟起来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形成的新型产业,通过在数据采集、汇聚、加工、分析、流通、存储、治理等全生命周期不同环节的深化应用,进化为专业的数据采集汇聚产业、数据加工分析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产业、数据存储产业、数据治理产业等不同形态,共同构成了数据要素产业,而在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上怎么由隐私技术、区块链等安全技术形成的数据可信安全产业和对数据生产流通全生命周期进行防护的数据安全防护产业,构成了数据安全产业。因此,在国家层面鼓励和发展数据产业,除继续夯实我国在软件产业、硬件产业、通信和网络产业等数据基础产业,以及数据安全防护产业基础上,应把产业发展重点集中在数据采集汇聚产业、数据存储产业、数据加工分析产业、数据流通交易产业、数据治理应用产业等数据要素产业和数据可信安全产业发展方面,从政策、项目、资金等各方面,鼓励数据要素产业和数据可信安全产业的集聚式和生态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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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层面的演进历程

  数据要素是一个新领域,确实表现出许多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的特点,其产业范畴已大大突破了传统信息产业、数字产业的内涵。过去几年,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都对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内涵和范围进行了探索研究和实践,提出了各自不同的名称,主要有数字产业化、大数据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数据要素产业、数据产业、数据服务产业等不同的称谓,各名称涵盖的范围也有诸多不同。

  1.2015年国务院提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和“大数据产业链”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首次提出“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发展目标。并要求“构建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的主要任务中,提出发展工业大数据、发展新兴产业大数据、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万众创新大数据、推进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完善大数据产业链等。

  2.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大数据产业”

  2016年12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首次对“大数据产业”进行了明确定义。大数据产业指以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并从技术产品、应用能力、生态体系、支撑能力、数据安全等5个方面提出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目标,并部署了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深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加快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等7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3.2017年中国信通院提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2017年,中国信通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首次提出,“数字经济的构成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即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其他传统产业而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4.2021年国家统计局提出“数字经济产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提出,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产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

  5.2023年国家数据局提出“数据产业”和“数据产业生态”

  2022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委联合发布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在总体目标中提出“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2024年3月25日,国家数据局刘烈宏局长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4年会”上发表演讲,提出要“不断发展壮大数据产业生态”,并指出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经营主体有三类:一是数据交易机构,二是企业间点对点数据流通交易,三是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而数据商也有技术型、服务型、应用型、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国家数据局将加大对各类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繁荣数据开发利用产业生态;2024年4月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重点任务中,提出“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高数据要素应用支撑与服务能力”。

  (二)地方层面的演进历程

  1.上海市:“数据要素产业”“数据产业”

  2023年8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地位基本确立;数据要素产业动能全面释放,数据产业规模达5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引育1000家数商企业;建成数链融合应用超级节点,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1000个品牌数据产品,选树20个国家级大数据产业示范标杆;数据要素发展生态整体跃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不断健全,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2.北京市:“数字产业”和“数据服务产业”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提出“支持数字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发展数字产业,培育多层次的企业梯队,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聚集,培育数字产业集群”。2023年6月2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北京“数据二十条”),提出“大力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包括数据生产服务业、数据安全服务业、数据流通服务业和数据应用服务业。其中,发展数据生产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展数据采集、清洗加工、存储计算、数据分析、数据标注、数据训练等数据生产服务,支持企业研发建设数据生产线,推进数据生产自动化。培育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业发展,发展人工智能生成语音、图像和自然语言等内容,丰富合成数据供给;发展数据安全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发数据安全评估、资产保护、数据脱敏、存储加密、隐私计算、检测认证、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产品和服务;发展数据流通服务业,培育一批专业数据流通服务商、数据经纪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数据经纪、数据托管、数据金融、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打造服务全国的数据流通交易产业生态;发展数据应用服务业,支持企业推广复制典型应用项目,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3.广东省:“数字产业化”和“数据产业”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提出“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数字产业化主要促进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的发展;产业数字化主要促进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等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的发展。”明确了数字产业化的4种产业形态、2种企业形态和2种生态形式。4种产业形态包括电子通信制造产业、集成电路产业、软件产业、通信产业,2种企业形态包括平台企业和数字企业,2种生态形式包括数字产业集群和数字产业创新。2021年7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部署了“加快构建数据产业创新生态”重大任务,提出“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和高校院所等单位推动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攻关,强化数据技术应用,搭建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打造数据创新生态”。

  4.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

  2022年8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提出“数字经济产业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各类产业”。在“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集聚”重点任务中,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一是促进相关领域数字经济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升级,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统筹规划各自领域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空间布局。二是统筹规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提升产业园区智慧化服务水平。三是鼓励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搭建生态孵化平台,引领中小微企业协同建设生态圈,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5.贵州省:“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中介机构”

  2022年4月8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贵州省“十四五”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由3大基础产业和5大支撑产业构成。3大基础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业”等三个基础产业,5大支撑产业包括“市场主体培育、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融合赋能”。并提出“一核引领、多点协同”的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布局。“一核”是以贵阳贵安为核心,建设数据中心、智能终端、数据应用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多点”是充分整合各市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差异化优势,实现市州间错位互补、协同发展。贵州充分发挥自身地理环境优越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在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上,选取数据存储和数据生产流通两个重要环节大力发展,现已建设形成全球最大数据中心集群和全国最大的数据生产流通产业集聚区,在数据存储和数据生产流通方面形成了规模化产业优势。2023年11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数据要素型企业、数据商和中介机构的内涵。数据要素型企业是指参与数据要素生产、流通、交换、使用等各种环节的相关企业,包括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数据要素服务型企业、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等。数据商是指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资源信托和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以及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中介机构指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审查、安全评估、数据公证、质量评估、数据保险、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数据中介有序发展。

  6.海南省:“大数据产业”和“特色数据产业”

  2019年9月2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明确提出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国内外大数据资源创新大数据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重点产品、配套服务、商业模式创新和应用研究,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建立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体系,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2023年12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提出打造“3地1态1会”特色数据产业。“3地”包括“1个基地”—中国国际数据服务外包基地、“1个转化胜地”—数据知识转化研究胜地、“1个高地”—数据智慧产业应用创新高地。“1态”是大力发展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数据审计、数据托管等数据新业态,推动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产业。“1会”是筹办中国国际数据要素产业服务大会。

  7.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产业化”“数字产业”

  2019年2月,山东人民政府发布《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核心引领产业、前沿新兴产业、关键基础产业、高端优势产业。其中,核心引领产业包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前沿新兴产业包括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关键基础产业包括集成电路、基础电子。高端优势产业包括高性能计算机、高端软件、智能家居等;2020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一方面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另一方面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推动轨道交通、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领域研发制造,加快智慧物流、电子商务、数字文创等数字服务业发展,推进传统产业、产品智能化改造升级;202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数字产业由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基础产业三部分组成。其中,特色产业包括先进计算、新型智能终端、高端软件等,新兴产业包括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基础产业包括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元器件等;2021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中,提出数字产业包括领航产业、关键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航产业包括先进计算产业、智能终端产业、超高清视频产业、网络安全产业等。关键基础产业包括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新兴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北斗卫星产业等。未来产业包括未来网络技术、碳基芯片、类脑计算等。

  8.湖南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文博产业”

  2020年,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并部署了“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产业提升工程”“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壮大工程”“集成电路产业成长工程”“超高清视频产业培育工程”“移动互联网产业提质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物联网产业强基工程”“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工程”“大数据产业促进工程”“区块链集成应用工程”等。2023年11月,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世界最亮眼的数字博物馆,打造马栏山全球数字文博产业集聚区”,并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数字文博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湖南数字文博产业发展应定位于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关键重要抓手,“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实现的重要路径,“文化+科技”改革攻坚的关键手段,马栏山全球数字文化产业集聚的动力牵引,将“重应用、育产业、强基础”作为发展主线,通过建设“全球一流数字博物馆”这个小切口,做好“马栏山全球数字文博产业聚集区”这篇大文章。确定了湖南省数字文博产业“123643”发展整体构架。“1”:就是1个战略目标,即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实现“三高四新”发展战略;“2”:就是2个标志性成果,即“全球最亮眼的数字博物馆”和“马栏山全球数字文博产业集聚区”;“3”:就是3层架构,即“重应用”、“育产业”、“强基础”;“6”:就是6大数字博物馆应用工程,即“文化遗产数字化展示与传播平台”、“我的博物馆”、“中国虚拟博物馆”、“文化遗产数据产品交易平台”、“文化遗产素材库”、“文化遗产工具库”;“4”:就是4项数字文博产业的突破和集聚,即“数字文化科技突破”、“数字文化产品创新”、“数字文化企业培育”、以及“数字文化产业聚集”;“3”:就是3大一体化基础资源保障,即“一体化文化遗产数据资源体系”、“一体化文化遗产数据基础设施设施”、以及“一体化文化遗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9.安徽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和“大数据产业链”

  2020年6月3日,安徽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在“打造产业升级新引擎”中,提出“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包括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合肥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大数据产业、云计算产业等;在“提升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中,提出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积极推进工业机器人产业等智能制造;在“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升级”中,提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延伸,推进“电商安徽”建设,支持新零售、在线消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移动出行、在线文娱、共享员工、远程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加快智慧物流发展,发展智慧旅游和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打造国家级金融大数据中心,加快形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优势等;在“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中,提出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农艺农机数字化,推广农业智慧化生产、网络化经营,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渠道整合发展,加快建设智慧农场,全面升级“智慧皖粮”;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提出“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和个人从事大数据技术研发,开发软硬件产品,利用大数据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围绕研发设计、终端制造、平台构建、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采取促进措施,培育大数据中小企业,引进龙头骨干企业,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10.湖北省:“数字产业”“数据要素产业”“数据要素产业链”“数据要素配套服务产业”

  2021年10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提出重点发展数字产业,包括“光芯屏端网”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和部署新兴前沿数字产业先导区。其中,光芯屏端网”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包括:世界一流的光通信及激光产业基地、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新型显示产业、智能终端产业、新型网络产业发展等;新兴前沿数字产业发展先导区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卫星导航、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6G、量子信息、类脑计算、微纳电子、未来网络等前沿技术产业。

       2023年4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高质量培育数据服务生态”重点任务中,提出“发展数据要素产业链”。包括大力发展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分析等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引进培育数据资源治理、数据产品开发、数据产品发布承销等数据服务商。加强数据要素市场主体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专业技能人员培训,促进产业链良性发展;“培育数据要素配套服务产业”。包括加快培育合规评估、产权界定、质量评价、资产评估、数据托管等第三方服务产业。探索发展数据经纪商服务,在医疗健康、碳排放、物流、金融、电力等领域遴选数据经纪服务商,开展各类中介代理服务,促进市场主体供需精准高效对接;“打造数据要素产业培育载体”。包括积极推动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培育包括数据要素产业在内的数字经济特色园区。推动企业、高校设立数据要素技术研究机构,加强创新型、技能型数据要素人才培养,完善数字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2023年8月,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数据要素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体系搭建完成,更多成熟可复制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数据要素市场更加健全,10家以上数据要素引领型企业培育壮大,数据要素产业加速发展。”“在智能制造、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以及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引进一批精通行业的特色数据服务商。”“支持成立跨市场、跨领域、跨学科的数据要素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创新联合体,构建产学研融合新生态。”“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包括:培育引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聚焦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领域,围绕数据交易全生命周期,建立全链条专业服务体系,构建数据要素全产业链发展生态。”“壮大数据要素产业培育载体。加快建设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湖北中心、国家北斗数据湖北中心、宜昌大数据中心集群、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等载体,汇聚高质海量数据,吸引一批数据服务商、数据供求方、数据服务机构,形成良好数据要素产业生态。支持成立跨市场、跨领域、跨学科的数据要素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创新联合体,构建产学研融合新生态。”

  11.江苏省:“数据产业”“数据要素产业”

  2024年3月29日,江苏省数据局公布《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将“数据产业”作为第五章单独列出。包括促进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创新平台、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培育措施等共6条。在“第四十四条 促进产业发展”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数据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繁荣数据开发利用生态,做大做强数据产业”;在“第四十五条 载体建设”中,提出“本省结合实际,优化数据产业布局,推进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等数据要素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引导企业入驻园区集聚发展,打造数据产业集群”;在“第四十五条 创新平台”中,提出“本省推进数据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鼓励打造数据要素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关键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在“第四十六条 培育数据要素型企业”中,提出“本省支持直接参与数据资源要素化的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机制,鼓励企业探索新型数据业务与商业模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本省发起设立或者参与组建数据要素型企业”“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将内部数据相关部门剥离,成立专业化数据要素型企业”;在“第四十七条 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中,提出“本省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在“第四十八条 培育措施”中,提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地方金融管理、数据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性措施,从专项资金、投资融资、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多元化投资融资模式,发挥相关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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