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明确大数据的“资产地位”

2018-09-03 08:46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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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25年,互联网的发展渗透到现有的经济体系中,打乱原有的产业结构,并逐渐编制起新的产业网络,建立新的基础设施,扩散新的和先进的思维模式和行事方法。新的经济形态正在开启,已到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数字世界、智领未来”第十四届软博会高峰论坛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说,信息技术正从助力经济发展的工具向引领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转变,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正在成形,我们也即将进入信息技术带动经济发展的爆发期和黄金期。但是,对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大数据,目前亟待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

  新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正在成形

  据介绍,大数据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技术和产品,主要围绕数据清洗、汇聚、存储、处理等基础技术和核心基础设施展开。2017年,随着行业利用越来越广泛,大数据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确权、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流通管控、共享开放等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也成为大数据产业系统研究和应用的新热点。“在国家层面,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公民隐私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但大数据治理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梅宏说,一个方面是“大数据治理”的概念相对还比较狭义,往往从组织的视角来考虑;另一方面,数据作为一种资产的定位,没有通过法律予以确认,数据管理缺乏多层级的管理体制和高效的管理机制,没有系统化制定相关体系,在已有相关体系里面,又容易导致碎片化及一致性的缺失。

  从三方面建立大数据治理体系

  梅宏建议,可以从确定数据的资产定位、明晰界定大数据管理的体制机制以及积极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三个方面,建立完整的大数据治理体系。

  明确数据的资产地位,就是将数据的归属、估值、交易、管理等纳入一般资产的管理体系,促进数据的确权、流通、交易和保护。明确管理体制机制,则各个组织需要在国家行业框架下,针对自身的特点确立治理目标,优化对大数据资源的管理,最大化从大数据获得收益,并为行业和国家大数据发展共享成功的应用实践。

  “数据共享是大数据产生价值的根本,政府数据由于具有规模性、权威性、公益性和全局性等特点,蕴含巨大价值,因此国外数据开放首先在政府数据上落地。”他说,2013年美国发布了《开放政策数据并让数据可读》的总统行政令;我国也提出,今年建成政府主导的数据共享平台,2020年实现政府数据级普遍开放,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和产业,实现关键部门、关键数据的自主可控。

  克服数据碎片化,打破“信息孤岛”

  梅宏说,由于法规不健全,责权、边界不清楚,因此政府部门不愿、不敢开放数据;政府信息资源分布的多元化、碎片化,整合共享的难度也很大。此外,技术上也有局限性,打破“信息孤岛”的时间成本高、效率低。“我们需要从技术、标准和法规三管齐下,协同发力。”梅宏说,各部门数据共享的顶层制度设计先行,同时要构建符合国情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支撑,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明确数据的拥有者、使用者和运维者,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

  对各个主体建设的大数据相关技术平台,应遵循责权清晰、统建共用、全程管控、标准一致的原则,运用自主可控创新技术、加速打破“信息孤岛”,提供高可靠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逻辑互联先行,物理集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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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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