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院士顾东风:人工智能医疗应用离不开大数据

2018-06-26 09:02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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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在2018广州国际人工智能工作交流会举办之际,一场以“拥抱变化共智未来”为主题,探讨人工智能应用落地的“医疗 AI 推动产业变革圆桌论坛” 在广州南沙召开。

  本次圆桌论坛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指导、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和国际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主办,零氪医疗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承办。参加论坛的有广州国际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院长田溯宁,中国科学院院士、阜外医院副院长顾东风教授,上海长征医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科主任刘士远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零氪科技首席科学家刘博,长岭资本合伙人蒋晓冬等来自政府、产业、医疗等诸多领域,并从政策、产业和应用三个层面,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发展方向和落地情况。

  政策和法律,是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发展的根本保证。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恭伟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历年政策解读中,得出了一条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基本脉络。周恭伟认为:“2014年是“大数据”的概念诞生的一年;2015年是大数据顶层设计之年;2016年是政策细化之年;2017年,则是大数据的产业孵化之年。而到了2018年,则成为了大数据的标准化之年。因为在这一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与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联合发布了《大数据标准化白皮书》。

  而在法律方面,北京大学孙东东教授认为,由于医疗行业数据呈几何级数激增,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安全不容忽视,对于医疗大数据行业的法律监管需要引起行业重视。

  “医疗数据的来源、质量、安全性是今后很多国家政府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国家在搭建统一大健康大数据医疗平台过程中,已在初步拟定通用统一大平台标准,让不同医疗单位、卫生健康机构或相关企业间的数据可以互相有机链接与解读,”中国科学院院士、阜外医院副院长顾东风教授表示,人工智能医疗应用离不开大数据。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互联网移动医疗大健康方面政策,医院推广结构化电子病历,大量数据进行储存分析。同时,他建议尤其做好患者隐私保护,在应用推广大数据时应该隐去个人特征如姓名、住址等信息。“除了医疗机构或企业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外,相关法律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十分缺乏数据安全相关的长期执法实践,虽然有了相关的法律条款作为数据安全执法依据,但数据保护的执法落地需要进一步强化。一方面,通过配套建立相关的数据安全标准及指南,规范当前大数据应用的新业态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我国还需要不断借鉴国外法律实践的经验,提高企业、个人等数据所有者的主动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对于数据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来自亚信安全的创始人苏哲恒则提示,行业应该从以下几点实现大数据的整体安全防护:首先,在建设安全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其次,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去考虑,事前保障系统稳定性、事中实现业务连续性、事后确保及时运维整改;第三,在信息安全的环境下,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第四,要做主动的防护,构建主动防御的信息安全体系。

  虽然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发展迅速,但蒋晓冬认为,人工智能在中国医疗领域的最终形态绝不是取代医生,而是重塑并搭建中国未来新医疗体系的基础设施。

  其中,人工智能对于中国未来新医疗体系的基础设施的变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新医学,包括疾病的筛查和预测、药物临床中病人筛选、肿瘤诊断与治疗、药物发现、新靶点、新的标志物的发现等;二是新医疗,包括数据结构化、标准化,多源异构数据汇总挖掘,辅助诊断,病灶勾画优化治疗方案,健康管理等。

  在AI产品落地应用之前,产品的审批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CFDA器审中心审评一部副部长彭亮表示,人工智能本质是基于数据和算力的算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就是采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软件的角度可分为AI独立软件和AI软件组件两类。在医疗器械当中,AI的应用情况主要包括流程优化、前处理、常规后处理、辅助诊断、辅助治疗。

  当前,AI在医疗上的应用很广,可谓各个环节都有AI的用武之地。然而,医院究竟需要怎样的AI产品才是众多医疗AI企业在产品应用与落地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上海长征医院刘士远教授看来,符合临床使用场景,能够提高效率和准确率,人机交互友好,且敏感性和特异性高,并以检查部位和目的为终端解决方案的产品才是医院真正需要的AI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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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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