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分级授权有别于数据分级开放,其分级标准不应照搬公共数据分级开放标准而设计。构建分级标准是开展分级授权运营的前提,对于弥补现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为不足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公共数据分级授权标准应以符合公共数据作为公共财产之公共性和财产性特征为导向。通过应用场景分析,拆解公共数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可以为构建分级授权标准提供权利限度框架。公共数据分级授权标准是对数据使用权的合理控制。结合数据安全和数据价值,在权利限度框架下划分不同大小的数据使用权控制级别,形成分级授权标准:完全授权、可转让授权、开发授权和直接使用授权。通过“区分准入资格”“明确协议权利范围”“差异化监管”以及“分级动态反馈”的具体适用规则,使分级授权标准嵌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