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立法的一个重要议题,旨在通过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从而实现公共数据的经济价值,但现行立法存在着基础性制度的疏漏问题。
随着我国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公共数据日益成为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的关键推动力,公共数据有偿使用价值分配的探索性研究对加快推进数据要素配置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试点性探索,北京、深圳、浙江、杭州、宁波、长春等省市相继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但在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和价值分配实践中,如何有效激发市场经济价值、增强流通供给动力、有效平衡分配差距等方面诸多问题亟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