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新格局下,解决数据权属问题是推动数据合规流通的前提和基础。近年国内数据权属与数据流通之间的冲突加剧,并由此衍生出恶意不兼容、数据爬取、广告屏蔽以及流量劫持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传统确权思路忽视对数据的流通与利用,亟待构建以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为底层逻辑的新型赋权路径。“三权分置”下的数据竞争规制,要逐步形塑以数据利用为核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数字经济专章”,细化数据权属的场景化界权逻辑,并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落实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以实现数据尽其用与法的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