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我国自主探索的新型制度设计,授权运营为公共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一条重要通道,然而这条通道当前却因收益难以分配而阻塞。已有研究对于收益分配的探讨少而分散,为系统回应这一紧迫问题,通过建构包含原则内容、主体角色、机制设计和支撑保障四个维度的整合分析框架,并借助这一框架对成都和海南两种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研实务部门的实践探索和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政策,分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行政许可属性,提出构建此项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以竞争性授权为主要方式,以提升公共数据市场化配置效率为目标,将激励机制融入授权运营的具体规则之中,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的改革积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江苏省数据局消息,《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已正式发布。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近日,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在北京市相关委办局的指导下,发布了《个人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个人信息授权运营管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决定权和收益权,同时促进个人信息的合规流通。
公共数据在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破解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难题,各地近年来纷纷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借助市场化手段实现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具有典型的营利属性。而公共数据作为公共资源,即便纳入授权运营范畴也需要承担服务社会需求的公益职能,因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也带有公益性。营利性与公益性方面的冲突导致各地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定位、运营主体选定、数据产品定价、运营收益分配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实践。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公共数据开放的重要内容,具有正当性,包括统一与分散两种授权模式,并分别对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方式与特许经营方式。公共数据特许经营存在公共数据授权范围不清、被授权主体范围不明以及责任承担机制不明等问题。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落入与公共数据开放纠缠羁绊的混沌状态。为此,需明确数据开放与授权运营属于独立但不平等的两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机制,数据开放作为制度底座居于基础地位,授权运营则作为试验性机制发挥拓展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和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动能作用。授权运营相较数据开放的显著特征在于,客体应是数据产品或服务,而非原始公共数据。基于实践类型和观察视角的不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呈现出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运营和特许经营等多元化法律属性。具体制度设计,应明确授权运营的可用数据范围,允许适度突破不予开放的公共数据的分类分级限制,适用统一授权和场景化授权模式,通过非歧视性和竞争性的方式确定授权对象,并选择超越成本费用的收益分配模式。
近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起草并发布了《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导向下,公共数据开放与再利用的运营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两级市场的制度建构面临各自的工作重点。一级市场的制度建设针对原始公共数据,侧重数据的开放与授权问题,二级市场的制度建设则针对衍生公共数据产品或服务,侧重关注多方主体关于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与加工后的收益分配问题。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作为一种新型的数据管理利用模式,其特点、模式和国内的具体实践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将以湖北数据集团自主研发的 " 湖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 " 为例,进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法律问题及解决思路的初步探索。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既是我国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近年来,上海中创产业创新研究院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新赛道、数据要素市场、跨境数据流动等开展了一系列研究,近期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陆续推出“数启新动能”系列原创文章,与大家共同探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和路径。
公共数据具有公共性、权威性与规模性,蕴藏巨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是数据资源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培育而言非常关键。在顶层政策的推动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掀起发展热潮,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创新性实践探索,地方探索各具特色齐头并进,并取得了丰富的工作成果。但其中也仍存在共性的困难和挑战,亟待聚合多方力量共同寻求突破。
为推动舟山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人大〔2022〕3号)、《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全球范围内,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被普遍认为是继土地、劳动、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资源。在这一背景下,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利用成为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