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破除阻碍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一批政策文件;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全力推动“数据要素×”行动……近段时间以来,多方正在积极部署相关举措,进一步健全数据基础制度,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为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合理开发利用,稳步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3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2024开年以来,省级数据局建设掀起一阵挂牌潮,随后各地数据管理部门相继落实“数据要素×”行动计划。截止目前,广州、北京、湖北、河北、福建、重庆、安徽和广西八个省市的数据管理部门已经开启“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
数据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对数据资产的控制和支配权。在数据确权中,首先要明确数据资产的所有权。对于企业而言,应该明确哪些数据属于企业所有,哪些数据属于个人用户所有,以及数据的共享和授权使用等。在确定数据所有权时,需要考虑到数据的来源、收集方式、处理和使用方式等因素。同时,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尊重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数据确权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基础,同时也是数据要素市场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的关键支撑。 研究梳理了数据确权相关概念以及如何建立产权体系以实现数据确权的路径。 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明晰了数据分类分级确权的具体方式,并基于价值链分析其对数据价值实现中各个环节的影响。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数据20条”),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
如何更好的帮助企业执行数据资源入表工作,合理有效的将数据转变成价值资产,本文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分享。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具备价值属性,只有可控制、可变现、可度量的数据才能成为资产。企业通过数据治理工作,将多类型数据形成标准化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基于数据的分析结果可以产生信息和知识,辅助决策。
数据产权制度是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前提条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四大重点,包括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其中数据产权制度是系统性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