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数字中国重要内容。数字乡村建设不是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的简单应用,而是技术与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的深度融合,是数字经济、农业经济、乡村治理等规则、知识基于算法、模型、数字平台、数字终端等在农业农村的具象体现,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交易、治理等深度融合的产物。
数据显示,从2005年到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62万亿元增长到39.2万亿元,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已经位居全球第二。2022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0%。按绝对数值计算,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产值约为15万亿元,是2020年的两倍以上;到2025年整个数字经济的产值将接近80万亿元,是当年GDP的50%左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相关司局组织编制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现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乡村工作时参考使用。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特制定本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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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战略纲要》)。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就《战略纲要》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2019年4月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会。会议邀请北京理工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梅宏以“大数据和数字经济”为主题作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