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数据要素创新开发利用,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列为新型生产要素,国家大力支持指导数据资产的研究工作,2020年国家提出“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的原则性研究要求。此后,我国理论界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对数据资产进行探讨研究,但最终研究共识不足。
数据流通交易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重要环节,而数据要素登记是促进数据“供得出”与“流得动”的制度条件。202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推动确立数据产权及其结构性分置和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并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等要求。加快构建我国数据要素登记制度迫在眉睫。
数据资源入表需要建立在数据产品化基础之上,通过数据产品交易或融资,实现数据资本化。从而提升公司经济价值与公司数据管理能力,构建数据收集、管理、经营合规体系。将数据治理发生的投入计入资产,减少投入期对利润的影响,提高利润率、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可有效改善公司的财务报表。
2020年4月我国将数据列为第五大生产要素,表明数据要素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相较于资本、劳动等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易复制性、部分排他性、非均质性等独特特征,因此其在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很多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的新问题。文章分别从个人维度、市场维度、政府维度深入分析了我国数据要素使用时存在的问题。
在谈及数据产权时,通常情况下会把所有权与产权混为一谈。需要指出,所有权与产权既有联系,也有很大的区别,所有权指对财产归属关系的权利规定,强调财产关系的物质属性;产权是基于财产权的一组权利的有机结合体,强调财产关系的社会属性。数据产权是持有和使用数据资源的权利,并不是对数据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湖南省2024年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坚持数据管理开拓创新与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数字湖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务建设。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深刻地改变着我们今天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建立一套与数据生产要素的特点相符合的现代产权制度,以促进数据要素的生产和流通,已成为了我国当前面临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
“国家数据局明确了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总体建设思路,为加快工作落地推进,我们期待与社会各方凝聚并践行三点共识。”4月28日,在2024中国移动算力网络大会上,国家数据局副局长夏冰作出上述表述。
摘 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现实的迫切呼唤。数据交易场所是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的关键,实践中,地方政府主导型数据交易场所掀起了新一轮建设热潮。但是,“数据交易场所数量多、场内交易数据量少”的困局始终未能解决。文章从剖析数据交易的内容特征和对治理机制的需
从数据资源化到数据资产化的跨越既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机遇。数据资产化为数据流通拓宽了渠道,通过明晰数据产权边界和降低数据交易成本的方式优化数据要素市场配置。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要素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并被广泛认识,数据要素市场化呼声越来越高,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践加速推进。与此同时,数据要素市场化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相关研究文献也日渐丰富。
加快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则,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数据要素x”行动计划,数据要素市场进入了快速增长期。我国数字经济体量处在世界前列,数据要素市场初具雏形,但是在相关法治建设、数据安全基石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幸运的是国家在顶层设计方面不断加码,给了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以信心。
数据要素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其市场机制建设是我国当前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在经济特征上具有一定共性,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在技术经济特征上具有多主体性、部分排他性、非竞争性、规模报酬复杂性等特性,这带来了经济激励、互操作性、与现有制度的衔接等问题,为数据要素市场机制的建设加大了难度。基于数据要素的技术经济特征,借鉴发达国家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建设相关经验,我国可通过以下路径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机制:优化数据相关权利制度设计,在现有技术条件与竞争格局下促进流通,布局新技术并在其基础上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数据要素交易与收益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