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作为新技术革命的重要成果,能够显著增强治理者的洞察发现力、科学决策力和流程优化能力,对于提高各级政府的治理效率与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潜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要求,推动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推动智能经济发展建设智能社会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总体行动计划》及十大专项行动计划,根据《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结合天津市大数据产业、网信军民融合发展实际,制定如下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