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大数据杀熟”又被顶上微博热搜,这一次的主角是美团。打车软件对相同客户采取不同定价,订酒店会员比普通用户花钱更多……近年来,“大数据杀熟”频上热搜。专家指出,《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细化《反垄断法》规制互联网违法行为条款,促进大平台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要根治“大数据杀熟”乱象,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必不可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某知名电商平台VIP会员用户在购买商品时,看到的价格比普通用户还高,质疑这家电商平台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
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普及,人类产生的数据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的态势。数字时代,大数据成了重要资产,收集、处理数据的能力成为了核心竞争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作为旅游行业与互联网等新技术结合最为紧密的在线旅游企业,已经成为旅游行业信息、数据最为集中的巨大载体,这些数据究竟该怎么用,如何创造价值,遵循什么原则才能实现共赢?
所谓“大数据杀熟”,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并依此获得利润最大化。例子:有网友自述,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订特定酒店,朋友的账号显示只需300元,自己的账号则要380元。相同的房间,不同的价格,这算得上算法的“功劳”。通过深挖消费者过往消费甚至浏览记录,让算法洞悉消费者偏好,不少互联网平台清晰地知道消费者的“底牌”,于是就有了上述的看人下菜碟。
被人们普遍认为的“大数据杀熟”是否真的存在?这一针对不同消费者的特定“推送”存在哪些特征?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结论显示被人们普遍认为存在的“大数据杀熟”现象,在实际体验调查中问题并不明显,由于其存在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维权举证存在困难。(3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围绕着“大数据杀熟”是否存在的争论延续至今仍无定论,但从去年初爆出到现在,“大数据杀熟”所指向的在线差旅平台风波难断。
2019年3月10日晚间消息,据微博网友“陈利人”爆料,携程疑似再次出现“大数据杀熟”现象。
2019年3月11日,携程发布致歉声明,就之前网友“陈利人”爆料,携程疑似再次出现“大数据杀熟”现象进行致歉和情况声明。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平台利用掌握的用户数据,提供给老客户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贵的行为。
中国电子商务正在快速发展,引领世界潮流的同时,大数据“杀熟”、App强制索权、消费者个人隐私遭侵犯等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有效地规制电商行为,在产业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做出平衡?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二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昨日举行,与会专家就此进行了探讨。多位专家建议,加快电商领域的立法工作,并建立数据信息的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大数据年代,几乎每个人在各个网络平台都有一段被称作“用户画像”的信息流——据称每人大约有100~1000个静态或动态的关键词,这些关键词足以把一个人的个人好恶、产品或服务需求、购买习惯、支付能力刻画出来。
在大数据时代,由无数个人小隐私组合而成的大数据,对于个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大,数据也变得越来越敏感。
根据用户的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再以此实现相应产品推荐的行为早已存在,不少互联网企业内部还有专门的工作岗位,负责给用户数据打标签,尽可能实现全方位的了解。
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苹果用户比安卓用户价格高,下单默认捆绑上次服务……互联网厂商“大数据杀熟”的新闻近来引发网友热议。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