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84号),引导部分基础较好的区域先行先试,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我厅拟面向珠江三角洲地区组织开展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申报工作。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作为本市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有关工作部署,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