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惠州市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
近日,《珠海市创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将先行先试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推动珠海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
为贯彻《广东省政府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84号),按照有关要求,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创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先行先试建设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推动我省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挂出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