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数据权益,促进数据资源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暂行条例(草案)》,该条例已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条例进行修改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2月13日,青岛市发布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青岛市将统筹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26个大数据行业应用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