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我国2016年起将在北京等21个省(区、市)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方案指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到2019年底,达到以下目标:数据共享取得突破。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内部及涉农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初步形成,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取得显著展,部省联动、数据共享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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