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的通知》(农办市〔2017〕22号)安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各有关单位申报,并经农业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遴选认定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38项。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方案指出了试点目标,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到2019年底,达到四个“突破”,从数据共享、单品大数据、市场化和大数据应用四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
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
数邦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