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共九章七十四条,包括总则、数据权益、数据资源、数据流通交易、数据产业、数据应用、安全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为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根据国家数据局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江苏地区2024年“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
据不完全统计,在江苏数据局挂牌成立之前,已有北京、天津、广东、浙江、山东、贵州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省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机构,每个地方的大数据管理部门名称也不尽相同,省级层面大数据管理部门既有正厅规格,也有副厅规格。例如,北京2018年11月成立北京市大数据中心,隶属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成立大数据管理中心,隶属于天津市委网信办。重庆市则是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贵州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这些地方上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尽管归口和级别迥异,但都承担着加强大数据领域行政管理职能和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职责。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解读相关文件,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2018年8月30日,由江苏省信息中心主办、徐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承办的“江苏省信息系统主任会议”在徐州召开,围绕当前信息化发展浪潮下,如何利用数据思维进一步响应国家政策、开展信息化及江苏省大数据建设工作进行研讨。
江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大数据发展办和省经信委发布《江苏省强化大数据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数动未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快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交汇融合,深化大数据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作用。
为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效应,提升我省社会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大数据应用水平,推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江苏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推荐评定工作
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发布。
《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解读。
8月30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到2020年,江苏省将建成10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引进培养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60%的软件企业实现服务化转型,培育5家业务收入超100亿元、50家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