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时节,万木葱茏。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成功举办,八闽大地掀起一股数字化发展新浪潮:福州、厦门启动建设国家5G网络试点城市;数字福建产业园成为投资热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推动产业间融合,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福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的来源、特点、大数据技术在交通管理中的实践应用及意义,并提出持续推进福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对策。
3月20日记者从福州市大数据办获悉,福州滨海新城建设启动至今,福州市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等举措,吸引了一批优质企业入驻。
日前,福州市出台《关于加快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根据《若干政策》,福州市鼓励支持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为平台,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及VR产业为主攻方向,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大院大所大实验室”。
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编制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建设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促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在全国目录编制的考核中力争上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具体部署,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数字福州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中“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的落实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三条措施》,做如下解读:
《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开展国家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试点。
为落实2017年2月出台的福州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中《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近日,福州市发布了《关于落实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三条措施的通知》扶持政策,共计30条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福州市政府2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了关于创业创新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今年要实现双创示范中心在各县(市)区全覆盖,还要突出示范引领,打造大数据双创中心等三个双创标杆示范区。
《福州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月25日,以“数字海丝云出东南”为主题的“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合作发展大会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福州)发布会”在福州隆重举行。
近期,贵阳、福州、西安等地均开展了与大数据相关的建设工作,以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信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大数据产业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20年,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30%左右。
近日,福建省国税局出台支持福州市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福州构建“国家大数据综合创新实验区”和“国家大数据产业核心区”的10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