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是指由个人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数据资产不仅包括数字信息、文字信息、图像信息、语言信息等,还涵盖了数据库等更为复杂的数据集合。它是拥有数据权属(如勘探权、使用权、所有权)的,有价值、可计量、可读取的网络空间中的数据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健全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加快数权法立法进程”的提案。
当前,“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有革命性影响”已形成共识。近些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兴起与应用,教育正面临着全新的机遇与挑战,教育与大数据同行,将会为我们呈现科学化、精确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美好教育图景。
数字技术革命正在推动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亟须明确数据权利。目前,我国相关法规尚未将数据财产属性纳入数据权利范围,需尽快明确各类数据权利内容。建议明确政府对政府数据管理使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公众的使用权利和义务,赋予非个人商业数据生产者所有权,明确自然人的个人数据权利,允许数据控制者对匿名化数据享有限制性所有权,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管理制度接轨,通过隐私机制和安全例外实现数据主权,规范监管部门为履职获取数据的权利和要求。
区块链与大数据的整合,在未来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大数据的研究将越来越深入地触及人类社会的底线。我们的隐私、数据权利和思想权,都将成为讨论的范畴。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应用,数据的种类、数量、速度和价值都出现了显著变化,一个大规模生产、分享和应用数据的时代已经开启。大数据是以现代化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推动社会活动效率提升和经济机构优化,使得现代经济活动更加灵活、敏捷、智慧,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核心动能。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大数据与经济预测论坛”在京举行。明略数据金融大数据行业专家杨昀与会指出:“大数据时代遇到两个明显挑战:一是数据权利确认,二是数据价值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