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表示:数字经济总量上新台阶,从11万亿增长到35.8万亿,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中国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病毒扩散传播。随之而来的是,在一年一度的春节黄金周,商场、餐馆、电影院、景点等热门消费场所看不到人头攒动的景象。这不由引发外界对中国经济增长的担忧。事实上,在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即便足不出户,也能进行正常的工作、学习与消费。疫情之下,数字经济正成为保障中国社会运转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猛,需要大数据分析其中的规律与未来的发展趋势,为经济法规范和经济行为提供依据。经济法实证分析需要的大量数据是大数据提供的,同时,大数据的分析方法也更加科学。经济活动的规范需要经济法进行调节,其规范的具体内容必须完善、全面、确定,不能留下大量漏洞,为经济不规范行为提供存在的空间。
互联网经济时代,经济主体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以及金融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等主体的经济行为,都越来越多地依赖互联网,不仅是获取经济信息,还要进行预测和决策并网上达成交易行为。
2016年2月3日,由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广东省网络文化协会组织编写的《2015广东省“互联网+”现状及发展大数据分析报告》在广州正式发布,这是国内首部基于地方省份就“互联网+”现状与发展进行大数据分析的综合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