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在应以何种模式来调整数据财产关系的基本问题上尚存在分歧,其中包括权利模式说与权益模式说。基于财产权本体论分析可知,权益模式论者所认为的两者间存在四项本质区别,系因财产权本体认知的误解。
2024年2月29日,2024中关村论坛系列活动——第二届北京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举办。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受邀发言,首次重点谈论人工智能大模型中的数据应用。
在上万种工业软件中,数据分秒生成,几乎无处不在,处处迸发,高速流动。一个机加车间,一天可以生成1.5TB加工数据。一个企业巨擘,工业软件数量超过8000种。全球全部在用的工业软件每天生成的各式各样的数据,是一个无法估算的量值。作为数据要素之一的工业软件本身,以及输入工业软件的、在工业软件中计算的、从工业软件输出的数据要素,为建设美好的数字世界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发展强大的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创新赋能。
2024年1月1日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正式生效,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资源“入表”,成为数据资源化走向数据资产化的关键一步,将开启数据要素产业化的大时代。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自迈入土地、劳动、资本和技术四大传统生产要素行列后,随着流通利用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数据属于谁,谁有权处置”——这个最普通的权属问题,无论在产业界还是法律界,都引起了广泛关注,理论研究和专家观点层出不穷,似乎各有各的理。而在法律条件、技术环境与应用生态尚不具备或尚不完善的时间节点上,一些与数据有关的重大公共事件也引发了政府机构与社会公众对数据产权的思考。
在数字化转型任务中,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资产,这些词汇的概念意义都是非常不一样的。 从数据到数据资源,首先经历了成本确认和潜在价值认定的过程,而从数据资源再到数据资产,又经历了数据治理的过程。 所谓数据治理,本质上就是对杂乱、原始的基础数据进行一系列的加工处理,使其数据价值得以“显化”,可以
数据保护的赋权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互补,其目标均具有保障数据权益和促进数据流通的两重性,为此应当正确厘定数据保护的客体、主体和效力边界。数据保护的客体即数据是独立的民事权利客体,应当具备合法性、价值性,而不应限定为企业数据、衍生数据、集合数据和未公开数据。数据保护的主体最终都是属于“人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果“人类”以外的事物所处理的数据被“人类”占有而得到法律保护,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救济。
,数据领域发展变化快,需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从流通利用方式看,需要建立数据基础设施;从收益分配看,数据具有报酬递增的特点,需要探索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分配机制;从安全治理看,数据对治理方式提出新桃战,需要探索适应数据特点的安全治理模式。“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专业性很强的事业,国际上没有通行做法可以借鉴。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良性互动。”刘烈宏称。
9月5日,2021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成果发布暨对接活动在河北省石家庄(正定)举办。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政策所副所长高晓雨在会上发布《我国数据开放共享报告2021》。
我部组织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过了大数据的炒作期之后,企业开始看到数据价值,开始期望实现数据产出,将数据转化为利润,希望利用大数据结合不同行业实现产业赋能。
l 当数据开放共享已被列入国家发展行动计划,数据获取将不是问题,如何展示、应用将会是关键。l 去年天猫双十一晚会上,狂霸酷炫的可视化大屏,你还记得么?基于阿里云dataV数据可视化引擎实时渲染技术生成的影像,让数据由繁复变得简洁、生动、震撼。 那么数据可视化技术与美学艺术如何融洽结合?7月13
为什么眼下大量企业的数据案例难以凸显价值?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产品经理不懂数据。很多的产品经理还停留在以前做产品的阶段,靠感觉来做产品并不知道如何用数据来改善产品,更没意识到数据巳经成为了做产品的核心原材料。
一种新商品催生出了一个有利可图且发展迅猛的行业,这使得反垄断监管部门也介入其中,对那些想要控制这股浪潮的人们加以限制。一个世纪前,石油资源备受争议。
大数据技术的热度这几年一直在上升,现在我们在谈论大数据的时候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炒作大数据的概念了,更多的是聚焦在一些大数据的具体应用上,作为企业用户来讲,现在也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和IT管理者逐渐了解大数据同自身业务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