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数据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浙江省数据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
前言
随着以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的迅速发展,数据中心已成为信息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迎来了快速发展期,国内外纷纷布局发展数据中心。
浙江省是信息经济大省,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是我省“十三五”期间的战略选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经济发展,2014年,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这将进一步推动包括数据中心在内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目前全省各地建设数据中心的需求呈攀升之势,为避免无序建设、低水平建设等问题,需及时加以规划引导,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
本规划依据《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江省信息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宽带浙江”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是我省“十三五”期间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一、面临的形势
(一)我国数据中心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开展,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不断深化,产生的各类数据快速增加,对数据存储和传输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国IDC行业年复合增长率约37。5%,特别是从2015年始,数据中心呈爆发式增长,大型、高等级数据中心供不应求。据预测,未来8年国内在线数据量的复合增长率将会达到84%,而数据中心供给年复合增长率在30%~40%,因而数据中心建设需求在“十三五”期间将会激增,市场成长空间比较广阔,全国数据中心的总体规模将迅速扩大,特别是大型、高等级数据中心的战略价值将会提升。
(二)国家积极引导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建设
近年来,我国数据中心发展迅猛,总量已超过40万个,年耗电量超过全社会用电量的1。5%,但大部分规模小,水平低,PUE(电能使用效率)值超2。2。经营IDC业务的企业也在快速增长,截至2016年三季度,IDC持证企业达到1011家,为促进数据中心建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2013年初,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数据中心建设应遵守的布局导向、基本原则以及保障措施;201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引导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强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提升数据中心节能环保水平。
(三)全球推进云数据中心建设力度加大
2011年12月,美国政府发布了《联邦政府云计算战略》,制定美国数据中心未来发展方向,通过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减少数据中心数量,促进数据中心大型化和集约化。大型互联网企业Amazon、Google、AT&T、Vmware、IBM、苹果、Equinix等纷纷布局建设大型云计算平台,建设统一用户数据中心服务,抢占用户服务市场。欧盟积极推进“Vision Cloud——面向未来互联网的虚拟化存储服务”。亚洲,韩国政府提出了《云计算全面振兴计划》;日本计划在 2020 年前培育累计规模超过 40 万亿日元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新市场。印度作为软件外包服务大国,正成为全球IT巨头关注的新兴云数据中心市场。
(四)国内数据中心供需和布局不平衡
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产业基础、信息化程度和网络基础设施条件密切相关。考虑到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技术保障和维护运行的便利性,对客户的响应和服务、数据传输的时延和丢包等因素,大部分数据中心服务商更愿意到靠近用户所在地发展。国内已建数据中心大部分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国家布局导向的气候条件适宜、电力充足的一、二类地区,大部分地处偏远欠发达地区,本地对数据中心的市场需求不足,数据中心服务商的建设意愿相对较弱。市场需求与建设条件的不匹配,造成国内数据中心供需和布局不平衡。
二、我省数据中心发展现状
(一)数据中心市场持续增长
我省信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信息化普及程度较高,全社会对数据中心需求旺盛,带动我省数据中心市场快速增长。据统计,至2015年12月,我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电信运营商及第三方IDC服务商累计已建成10个机架以上的数据中心392个,其中大型数据中心3个,中小型数据中心164个,小微型数据中心225个,总计设计机架67529个,已使用服务器318048台, 占地面积885293 平方米,机房面积348816平方米。调查统计,未来三年,我省数据中心建设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新建数据中心数量将超过200个,新建标准机架20万左右。
(二)数据中心布局呈集聚态势
信息经济发展水平、互联网应用普及程度、宽带网络设施保障能力及当地政府的政策导向成为我省数据中心建设的主要因素。目前我省数据中心分布总体上向信息经济发达地区集聚,根据调查,杭、宁、温三市现有数据中心占全省已建数据中心总数的58。9%,其中又以杭州为最,其快速增长的信息经济规模,成为IDC企业投资意愿最强地区,全省现有的3个大型数据中心均位于杭州。位居浙中区域的金华和沪杭之间的嘉兴、湖州,随着当地信息经济的发展和政策导向,也逐渐成为IDC企业建设布局的重点区域。
(三)数据中心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
电信运营商是数据中心建设的主体,凭借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行业人才优势以及国家先期市场准入政策,占据了数据中心建设的主要市场份额。金融行业是我省仅次于电信运营商的数据中心需求部门,银行、券商、保险等部门有庞大的客户资源和巨大的业务数据,对数据中心需求巨大,其自建或委托建设的数据中心规模也较大。政府部门也是数据中心建设的一个重要角色,但其特征是数量多、规模小。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因其业务快速扩张,也在加速布局建设数据中心。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近年来在国家开放政策导向下发展迅速,在数据中心服务市场中的比例逐步扩大。
(四)云数据中心建设趋势显现
云数据中心是未来发展方向,这一趋势在我省也逐步显现。根据调查,现阶段我省云数据中心占全省数据中心的比例为21。2%,虽然比例较小,但呈现增速态势,拟规划建设(含扩容)的168个数据中心中,云数据中心有76个,占比45。8%,其中3000个机架以上的大型数据中心均为云数据中心。政府部门的数据中心在往云数据中心方向整合,根据我省政务云实施方案,未来我省政务云平台将以“1+11”架构构建,即以省政务云和11个地市政务云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云的建设将为云计算的推广应用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有数据中心规模结构不合理,集约化建设不足。单体数据中心规模较小,存在大量为自身业务提供支撑的小型数据中心,服务对象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我省已建的392个数据中心中,小于50个机架数的小微型数据中心有225个,占比57。4%。规模小、布局散、利用率低的特征明显。
二是现有数据中心建设水平不高。大多数数据中心为传统数据中心,所采用技术与先进水平差距比较大,云数据中心比例偏低,在已建392个数据中心中,云数据中心占比不高,设备综合利用效率较低,PUE值普遍高于2。0,能耗矛盾突出。
三是资源要素制约比较大。我省虽然是互联网经济大省,数据服务需求大,但同时我省又是资源小省,山多地少,能耗指标紧张,大规模发展数据中心的条件不足,特别是杭、宁等信息经济发展较好的市,数据中心的市场需求比较大,但受能耗指标限制,数据中心建设受到较大制约。
四是尚未建立有效的监测评估体系。数据中心国家标准体系尚处于完善中,全国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检测机构屈指可数,鼓励企业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的政策缺乏,数据中心企业主动要求监测检测动力不足,省内第三方监测、检测服务机构支撑力量较弱,全省尚未建立有效的监测评估体系。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信息经济的战略部署,以保障信息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为牵引,以科学布局、集约建设、绿色发展、安全可靠为着力点,逐渐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供需匹配、资源节约、效益明显的数据中心发展格局,有效支撑“互联网+”发展,促进我省“两富”“两美”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产业规律,完善政策引导,发挥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公司、第三方IDC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作用,推出面向不同市场需求的数据中心服务。
科学布局,适度发展。坚持最佳经济效益导向,统筹兼顾各类发展要素条件,确保数据中心布局和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宜,实现生产要素合理匹配和有效运行,防止盲目投资和一哄而上。
集约建设,绿色节能。坚持集约建设与低、小、散整合提升相结合,鼓励和引导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坚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推进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节能减排水平。
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坚持安全、可信、可控发展,严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建设,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产业生态,确保国家、个人信息和商业数据的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数据中心有序化、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云计算化的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数据中心产业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检测评估体系,能有效支撑我省信息经济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数据中心生产率(DCP)水平全国领先,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低于1。5,改造后的数据中心PUE值低于2。0,绿色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数据中心比例均超过40%。数据中心年增长率控制在30%以下,至“十三五”末,数据中心机架数不超过25万个。
四、发展导向
(一)布局导向
超大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在10000个标准机架以上的超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鼓励企业到符合国家布局导向的省外适宜地区建设。
大型数据中心:对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单体规模3000至10000个标准机架的大型数据中心,要综合考虑气候环境、能源供给、自然冷源等承载要素,可在电力保障稳定、地质灾害少、自然环境相对适宜的地区,建设高效率、低能耗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选址应避开设区市主城区。
中小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500至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可以在土地、电力资源等承载环境许可的情况下,在城市郊区或产业园区等靠近用户所在地灵活部署。
不支持类型:不支持建设500个标准机架以下的商业型中小型数据中心;不支持建设50个标准机架以下自用小微型数据中心;不支持新建和扩建以服务器托管、容灾备份等功能单一的各类传统型数据中心;限制新建和扩建PUE超过1。5的数据中心。
(二)建设导向
重点在要素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发展。鼓励在市场需求大、能源供给充足、能耗指标富余、网络基础设施较完善,自然环境相对适宜的地区布局发展云数据中心,优先为省内信息经济发展需求服务。各地发展数据中心所需用地、用电、用水、能耗指标等资源条件要能自行平衡解决。
优先发展优先发展综合效益好的云数据中心。鼓励建设“亩产”效益好、技术先进、高效节能、热数据丰富的高等级云数据中心。能耗高、效益差、低经济贡献的传统数据中心要限制和逐步淘汰。灾备类等冷数据中心,鼓励到省外气候适宜、能源富集的一类和二类地区建设。
支持保障关键基础设施的数据中心建设。重点支持和发展信息基础设施核心节点、网络互联互通枢纽、大数据云计算重要平台、海量数据交换和存储中心、网络域名节点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大的数据中心。孤岛类、规模小、产业支撑作用不明显的数据中心要进行整合和迁移。
支持数据中心和产业链联动发展。支持将数据中心建设与发展信息产业、开展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等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建设对当地信息经济及相关产业有重要支撑带动作用的数据中心。支持各地通过数据中心建设引进知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服务面广、影响大、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经济贡献大的信息服务业务,对其开展业务所需的数据中心建设给予适当倾斜。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建设
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能源、土地、气候、地质、水资源等多种因素,合理布局数据中心,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科学评估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功能定位和运行绩效,杜绝无序建设和低水平建设,限制发展不符合规划导向和集约化、绿色化建设要求的项目,避免资源、资金、空间浪费和布局失衡。加强数据中心发展调控,开展数据中心监测工作,完善数据中心建设核准或备案体系,有效避免产能过剩、资源浪费、布局失衡等情况,促进数据中心健康有序发展。
(二)推进高水平云数据中心建设
强化云计算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突破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虚拟化、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以支撑密集数据计算、高性能计算和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应用需求。优先建设适度规模、高等级云数据中心,推动粗放性传统数据中心向智能化云数据中心转型升级,实现资源需求向服务需求转变。支持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建设行业云数据中心,开展面向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着力提高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率和运行效益,缓解数据中心高能耗与产业发展的矛盾。
(三)整合提升低小散旧数据中心
通过政策引导和价格杠杆,推动集约化建设,淘汰一批生产率和能效水平低、功能单一、规模小、效益差、资源浪费严重的低小散旧数据中心。推动低小散传统数据中心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贯彻落实《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加快传统数据中心向绿色中心转型升级,在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金融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代表性强、工作基础好、管理水平高的数据中心,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并加以推广。
(四)推广应用各类先进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
结合实际和业务类型,推广整机柜、模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减少IT设备占用的物理空间。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机房管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绝热冷却工程设计和建设,扩大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应用,有效降低传统电源的用电负荷。跟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企业经验,积极引入优秀的节能方案、节能产品、节能案例,实现先进技术与产品最优配置。
(五)推进数据中心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推进数据中心服务交付模式改革,推进数据中心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推动专业运营商建设面向社会的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形成计算能力强、存储容量大、安全可靠、资源可动态调配、适应不同应用服务的云计算环境。鼓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数据中心云服务,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专业机构提供的云平台上迁移,逐步减少企业自建低小散数据中心,逐步将空间租用和服务器托管模式过渡到云计算服务模式。遴选产业园区组织开展数据中心服务试点,结合“两化融合”、“机器换人”、“企业上云”等示范工程在企业中组织推广数据中心云服务模式。
(六)整合优化电子政务数据中心
深化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制定并落实省市政务云实施方案,集约化部署政务数据中心,加快建设“1+11”政务云平台,加强基于云平台的业务系统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通过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各领域政务信息系统整体部署和共建共用,推动政府数据中心外包,逐步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实现电子政务数据中心从粗放式、离散化的建设模式向集约化、整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变。
(七)加强标准规范应用和推广
推进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有关数据中心建设的标准规范,形成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架构规范。加大标准规范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标准规范的指导作用,加快数据中心相关能源效率、服务质量、评估评测认证、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的应用和推广工作。鼓励有实力的数据中心运营商、研究机构、互联网企业参加和开展存储技术、模块化数据中心技术、集装箱数据中心技术、IDC管理和监控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关键技术的标准研究,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数据中心机房评级、节能评估、安全审计等工作。
(八)构建完善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按照国家各类数据中心能耗评测标准,确定能耗指标的采集和计算方法,通过第三方机构在省内开展“数据中心PUE/绿色等级认证”检测和分级评价工作。强化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的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建设,明确数据中心节能、低碳、节水、排放控制、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目标。强化技术与管理手段的综合应用,建立涵盖技术应用、管理手段创新应用的数据中心运维管理体系。开展节能环保水平自监测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监测结果,形成自我检查、自我优化、自我改进的自循环工作机制。加强对数据中心的能耗评估和对区域经济贡献率评估,对符合我省政策导向的给予必要的要素保障。
(九)完善壮大产业链体系
培育和发展数据中心相关产业,加强高端服务器、海量存储器、电源管理、虚拟化技术等研发,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宽带网络能力,推动互联网出口带宽、城域网带宽、同城互联带宽及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基于IPv6协议的技术应用,提升网络资源的保障供给。加快平台网络应用,推进内容分发网络(CDN)发展,打造便捷、快速、稳定、高质量的网络访问。鼓励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扩大增值应用服务。培育发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云工程、云服务产业体系,培育全国一流的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
(十)加强安全防护和保障
加强数据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检查和督促数据中心服务商构建完善的DDoS防护、网络边界应用识别和过滤、数据中心内部应用识别和过滤、虚拟环境防护等安全架构体系,增强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贯彻国家关于数据中心建设的各类标准、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安全保密保管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责任要求,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切实保障信息安全。支持开展数据中心星级评定,健全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做好防火、防高温、防震、防磁、防静电及防盗工作。制定和完善数据中心应急预案,开展重点数据中心灾难恢复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数据中心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解决数据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实数据中心行业管理力量,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和咨询服务机构建设,成立省数据中心建设专家咨询组,为全省数据中心发展决策和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咨询服务。
(二)强化政策引导
对技术先进、绿色节能且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数据中心,地方政府应在用地、能耗指标、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引进、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支持其参加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参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PUE在1。5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后PUE值低于2。0的已建数据中心给予重点支持,符合大工业用电条件要求的可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支持企业利用能满足数据中心建设要求的工业废弃厂房和供配电设施等新建或改造建设高水平数据中心。
(三)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调节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制订工作,执行《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和《浙江省差别化电价加价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2号),按照《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价要求RB/T 206-2014》,对电能利用效率(PUE)、数据中心生产率(DCP)和单位面积税收(UAR)等进行测评,对能源消耗超过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数据中心,实行惩罚性电价。其中,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四)实施能效评估审查措施
实施数据中心能效评价制度。委托节能评估机构遵循专业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操作性原则,对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检测标准,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节能审查机关应根据节能评估机构提供的报告,对高耗能数据中心项目从严把关,凡是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未达到1。5以下的或已建改造后PUE值未达到2。0以下的,一律不得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不予批复立项;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各地可根据本地能耗总量指标富余度进行立项审查。
(五)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支持在数据中心领域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多方共同认可、互相约束的市场化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融资、改造等一条龙服务。符合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择优给予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建立用能权交易机制,鼓励绿色数据中心与省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用能权交易。
(六)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宽带浙江”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推进三大运营商骨干网络核心节点建设,提升宽带接入网络能力。加快杭州国家互联网骨干网直联点建设,优化网络架构,提升不同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能力、传输速率和访问质量,减少互联网绕行路径和流量限制,有效降低网络连接延迟,创造良好的信息网络应用环境。
(七)加强宣传示范
加强对绿色数据中心的宣传推广,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宣贯,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绿色技术、产品和运维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和省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对符合国家各类数据中心等级认定的企业,给予公示和通报。对符合省绿色数据中心标准的数据中心,由权威专业机构授予绿色数据中心标识,并在省经信委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告,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
附
名 词 解 释
云数据中心:是一种基于云计算架构的,计算、存储及网络资源松耦合,完全虚拟化各种IT设备、模块化程度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具备较高绿色节能程度的新型数据中心。
绿色数据中心:是指数据机房中的IT系统、制冷、照明和电气等能取得最大化的能源效率和最小化的环境影响。根据能源效率、节能技术、绿色管理等三个维度进行评估,绿色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1A—5A级别。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
PUE: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数据中心总耗电/IT设备耗电。
DCP:数据中心生产率,DCP=数据中心的产出/为实现数据中心的产出而消耗的能源。
UAR:单位面积税收,UAR=数据中心年税收/为实现数据中心的税收而建设的面积。
标准机架:本规划中标准机架指功耗以4000W计的IT设备机架。
超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中小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50个标准机架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小微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小于5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委(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