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印发《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2017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以“典型引路、分业施策、全面铺开”为基本原则,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布局了100个以上典型示范项目,力争涌现出一批全国一流的典型示范项目,成为贵州大数据的全国新品牌。
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形成“四个一批”的行动成果,即培育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创新一批应用解决方案、打造一批产业服务平台、编制一批标准规范体系。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工业方面,着力提高“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贵州制造走向“贵州智造”。农业方面,以信息化创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型资源要素,助推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风行天下,初步实现主要农业数据资源的集成共享和可视化,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业方面,拓展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建设完善智慧旅游云、电子商务云、贵州物流云、贵州金融云四个系统云平台,有效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行动计划由省大数据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农委分别统筹推进服务业、工业、农业领域行动,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共同配合实施。行动计划将通过以点带面,全面带动贵州省各行各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助推贵州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以下为全文:
附件
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2017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2017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以大数据在三次产业的应用为核心,围绕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推动大数据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深度融合,强力引领各行各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展。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典型引路、分业施策、全面铺开”的原则,在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分别制定融合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四个一批”行动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
(一)培育一批典型示范项目。
围绕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以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建设100个以上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典型示范项目,促进生产技术更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产品供给革新。
(二)创新一批应用解决方案。
依托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贵阳·贵安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针对企业转型发展需求,形成一批创新应用解决方案,培育一批解决方案服务商,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应用。
(三)打造一批产业服务平台。
推动建设大数据产业创新创业中心或基地,大力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激发融合转型活力,增强平台支撑水平。
(四)编制一批标准规范体系。
探索编制大数据产业融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以及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技术标准,形成具有较强引领性的大数据融合应用评价工具。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大数据+工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
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重点打造50个典型示范项目,提升两化深度融合水平,加快推动全省工业特别是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培育一批智能制造典型示范项目。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重点在航空航天、高端基础件等优势领域实施10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争取1-2个成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动贵州制造走向“贵州智造”。(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实施一批传统企业改造提升项目。在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围绕电子商务应用、关键业务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生产等环节柔性化改造、生产装备和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等方面,实施一批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建设一批重点支撑平台。成立贵州省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搭建集“产、学、研、用、金”于一体的智能制造高端交流合作平台。成立贵州省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总体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智能制造产品研发等给予咨询服务。完善“工业云”平台功能与应用,年底前登云企业突破8万家,上架行业解决方案和云服务产品约20个,发布服务团队企业名单及产品约60户。(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
以大数据培育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新动能,重点打造10个以上典型示范项目,加快创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型资源要素,助推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风行天下。
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依托茶叶、火龙果、食用菌、猕猴桃、羊(猪)等重点产业基地,开展远程监视、远程诊断、自动控制、智能预警、质量追溯建设等物联网体系建设,培育打造100个规模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开展一批农业大数据应用。建设农业“一张图”基础软件系统,初步实现农业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可视化。推广土地确权、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等一批应用系统。(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建立农业市场大数据机制。加快建设形成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实时采集机制、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机制、农业信息下行(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发展机制,以及基于数字流指数的农村信息化评价体系等大数据机制。(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
建设完善智慧旅游云、电子商务云、贵州物流云、智慧金融云四个系统云平台,重点打造40个以上典型示范项目,不断拓展大数据、“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大数据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15个智慧旅游典型示范项目。重点建设智慧旅游云“一站式平台”,年底前接入平台的涉旅企业达到60%,初步实现旅游资讯一览无余、旅游交易一键敲定、游客分布一屏清晰、旅游管理一屏监控。同时加快建设全省旅游产业监管平台、旅游公共信息平台、旅游诚信平台建设,提供全面、高效的旅游应用APP服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快大数据与商务深度融合。打造15个电子商务典型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电商大数据分析等业态,推动“农+旅+电”与贫困地区传统业态共同发展。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增长40%左右,网络零售额突破100亿元、增长30%以上,入驻电子商务云企业达到2000家,全省56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实现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100%覆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快大数据与物流深度融合。打造10个智慧物流典型示范项目。促进物流信息实现互通共享,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仓储周转效率,着力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接入贵州物流云平台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分别达到10家和30家,全省物流信息化率提高到80%,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加快大数据与金融深度融合。初步建成贵州金融云平台,实现贵州准金融类机构行政审批及风险管理系统、金融风险监测排查预警系统、金融服务平台、企业评级信息系统、登记结算系统、金融服务需求集展对接系统、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和贵州上市专家库信息系统等的云上运行,大幅提升行政审批及金融风险监管效能,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供需对接(6-7月)。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100家以上大数据企业组建“省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服务队”,开展全省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供需对接活动,分领域、分行业、分企业持续收集融合需求,征集解决方面,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上门会诊服务(7-8月)。
“省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服务队”赴企业实地会诊、上门服务,分析企业发展痛点和难点,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大数据融合应用解决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企业予以“点对点”帮扶,鼓励企业主动与大数据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形成示范项目(7-10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总结行动计划阶段性成果,梳理示范项目培育情况和实地会诊服务情况,分批公布示范项目和解决方案。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评选典型示范项目和优秀解决方案,并予以奖励。同时,支持优秀的融合项目成果在贵州注册成立企业,鼓励优秀的应用解决方案在贵州就地转化。(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全省推广观摩(10-11月)。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织优强大数据企业,赴各市〔州〕、贵安新区开展推广辅导,推介大数据典型产品、服务和应用解决方案,带动更多企业主动运用大数据进行升级改造。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典型示范企业,赴各市〔州〕、贵安新区推广示范企业经验,宣讲融合转型成功案例。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示范项目观摩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总结行动成果(12月)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总结行动计划阶段性成果,评估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典型示范项目、应用解决方案、公共服务平台、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完成情况。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于年底前组织召开行动计划成果汇报会,发布相关案例成果汇编。(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行动计划执行指挥部,设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统筹、组织、协调、调度行动计划开展。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二)明确工作机制。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履行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动计划执行指挥部职责,每月汇总编发工作简报分报省领导并印发全省各级各部门,每季度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负责分别统筹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大数据深度融合专项行动开展(其中服务业领域,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分别推进旅游、商务、物流、金融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工作),每月6日前向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行动计划上一个月整体推进情况、三次产业大数据应用进展整体情况、示范项目培育详细情况和示范项目建设进展详细情况,每季度最末一个月的20日前报送季度情况。(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三)专项资金支持。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列支专项资金,对行动计划开展过程中会诊服务、培训宣讲、项目推广、平台建设、评选奖励等给予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列支专项资金,支持本行业企业参加专项行动,并对本行业典型示范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四)大力宣传推广。
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省内主流新闻媒体,切实做好行动计划宣传策划报道,重点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并积极向全国主流媒体、互联网新媒体推送,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
附件
1.大数据+工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2.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3.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1
大数据+工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深度融合,培育融合发展新生态,根据“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主基调、主战略,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大数据在工业领域应用为核心,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通过培育实施试点示范项目,着力提高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贵州制造走向“贵州智造”。
二、任务目标
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把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建设50个典型示范项目,其中实施10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争取1-2个成为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医药、化工、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围绕“千企改造”,重点扶持15个左右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力争实施35个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落实好“云长”责任制,推动“工业云”平台功能完善与应用,登云企业突破8万家。
三、工作内容
(一)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项目。
1.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一是积极对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振华新云片式钽电容器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开磷集团智能制造示范等项目,争取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力争获得1-2个国家级示范项目。二是在航空航天、高端基础件及医药等重点优势领域,组织实施10个左右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围绕以数字化工厂、智能工厂为方向的单元及流程制造等领域开展试点,树立行业标杆,积极推动贵飞公司数字化精加工生产线、福爱电子贵安新区柴油发动机高性能后处理系统核心部件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实施。三是依托汇通华城、天义电梯等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制造业服务化等领域开展示范。(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构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一是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为核心,联合省内外优势资源,成立贵州省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搭建集“产、学、研、用、金”于一体的智能制造高端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之间加强交流协作。二是邀请国内知名研究机构、优强企业,以及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智能制造方面的专家,组织成立贵州省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智能制造项目在总体方案设计和系统集成及智能制造产品研发等方面给予咨询和服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实施传统企业改造提升工程。
1.建立一支两化融合服务队伍。一是建立专家服务队伍。邀请知名学者、领域专家组建专家咨询队伍,指导传统企业利用工业云进行改造提升,加快工业云发展和推广应用。二是组建企业服务队伍。利用省内外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企业优势资源,遴选60户企业组建服务队伍,帮助企业找“痛点”、开处方,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优秀产品及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分区域、分行业进行挖掘分析,绘制并发布全省两化融合数据地图。支持获得国家试点企业进行实质性贯标,组织实施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力争新增5家企业进入第三方机构评定程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开展再出发行动。一是推广应用2016专项行动成果。总结评估2016专项行动成果,向重点企业推荐《国内优强大数据企业应用解决方案汇编》,在166个解决方案中,遴选支持关键业务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龙头企业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生产等环节柔性化改造、生产装备和工艺流程智能化升级等方面的优秀产品,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健康医药、特色食品等重点行业实施23个大数据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面向企业服务队伍收集新增20个大数据典型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上架工业云。组织全省高端装备等产业“双百强”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推介产品和解决方案,收集企业需求。组织服务队伍上门服务,针对企业需求帮助制定转型升级方案,重点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实施15个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企业试点示范项目,提高企业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完善工业云产业服务平台。
继续发挥贵州工业云市场化、专业化推动机制在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围绕千企改造、两化融合、政府数据“聚通用”等主线,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功能,强化产业服务能力。
1.提升服务能力。邀请李伯虎等10位知名学者作为发展战略专家指导工业云建设,新增上架行业解决方案和云服务产品约20个,发布约60户服务团队企业名单及产品。一是强化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中心,为政府提供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产业监测及调度分析、决策分析等服务,实现市(州)、县、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数据采集及产业市场监测与预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二是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修改完善云制造、工业品共享中心等服务功能,强化制造资源和制造能力交易平台建设,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资源和服务的高效对接,优化制造资源的配置。三是加快航天云网CASICloud等物联网操作系统在贵州应用,通过贵州工业云,开展生产线与工业设备等端到端互联试点,探索虚拟工厂建设与应用,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经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搭建创新创业和众包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应用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解决发展需求及发展难题。发布企业与大数据融合需求,征集解决方案,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收集发布企业研发、生产、设备等富有能力资源,提供供需对接平台,形成“内创+外创、线上+线下、生产+服务”的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的区域创新模式,促进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推动数据资源“聚通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已迁入云上贵州系统体系内的政府应用系统,按照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指南,实现权限内数据资源目录100%上架,50%数据资源共享。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完善政府服务功能,强化产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省、市两级共同推动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由省经信委定期召集相关市州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与省内优势地区的协商和协调,研究全省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发展的重要事项。
(二)强化资金保障
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中,列出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专项,争取省大数据发展资金,统筹各有关部门资金对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制造企业、集成商、金融机构等开展融资对接,探索“制造+集成商+金融”的智能制造项目融资培育计划。引导军民融合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军民融合企业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项目,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强化人才培养
鼓励贵州大学等高校、省内职业院校和试点示范企业联合培养,定向为企业培养高层次、高技能和工匠人才。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帮助企业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企业专业人才引进步伐,为企业提供多层次的人才选择。
附件2
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快建设贵州农业大数据,推进大数据与农业产业全面深度融合,培育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新动能,促进脱贫攻坚,根据“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大数据、大扶贫两大战略行动,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为主线,以物联网建设为重点、推动“大数据”、“互联网+”等在特色优势产业上的应用,创建农业农村发展新型资源要素,以信息化培育发展新动能,助推贵州绿色优质农产品风行天下,为脱贫攻坚做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
加快农业大数据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数据化,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推进大数据综合示范应用。到2017年末,初步实现主要农业数据资源的集成共享和可视化,培育打造10个“大数据+”农业典型示范项目、100个规模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基地。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信息化标准规范
1.制定完善农业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信息化的统筹建设,确保数据的有序共享与安全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化项目统一立项审批与验收管理办法,政务信息资源汇交管理办法,政务信息公开共享管理办法,信息化绩效考核办法,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责任单位:省农委)
2.研究形成农业市场信息实时采集与信息进村入户运营机制,保障信息进村入户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实时采集机制,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机制,农业信息下行(信息进村入户)可持续发展机制,以及基于数字流指数的农村信息化评价体系等。(责任单位:省农委)
3.建立健全农业信息化技术标准,保障农业数据与信息系统的上下联通和左右贯通。主要包括:农业政务信息资源分类编码、农业政务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农业一张图接口规范、农业云平台接口规范等。(责任单位:省农委)
(二)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
1.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全委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全面摸清农委信息资源家底;开展全委数据资源汇交、整合集成、清洗与建库,接入物联网等实时监测、调查数据,适度整合外部基础地理与遥感影像数据,基本形成农业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建立农业大数据中心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大数据整合集成、编辑管理、共享服务与统计分析等。主要功能包括:信息资源编目、数据整合集成、目录导航、数据访问权限认证与共享访问,以及农业大数据统计汇总、时空变化分析与趋势预测等。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统计分析接口。(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建设重点应用系统
1.“一张图”基础软件系统
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建设农业“一张图”基础软件系统,实现地理空间数据的叠加浏览、信息查询、空间分析、专题图制作等功能。通过标准的地理信息服务接口,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地理底图和地理信息操作功能的支撑。按照统一的空间基准,实现主要涉农数据的地理编码与空间化处理。基于“一张图”系统,实现基础地理数据、遥感影像,以及地理编码后的主要涉农数据、物联网数据等的整合集成与可视化展示。(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
2.土地确权颁证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系统建设,充分整合分散异构的确权信息资源,提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开发承包地确权数据共享交换体系,灵活实现与不动产登记、流转交易市场等不同系统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加强确权信息资源管理,开展数据和应用整合,进一步发挥确权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效能,提升确权信息化建设对确权业务和农业权济管理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
3.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系统
按照省、市、县、乡四级分级分权限管理的基本架构,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信息化管理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医政药政管理、屠宰行业管理、GIS地图等应用系统开发。(责任单位:省农委)
(四)实施物联网示范提升工程
选择10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开展远程监视、远程诊断、自动控制、智能预警以及质量追溯建设等在内的物联网综合示范,打造全省农业物联网典型示范样板。选择部分茶叶、火龙果、食用菌、猕猴桃、羊(猪)等重点产业基地,优化完善现有的物联网监测体系,按照统一标准完成100个监测系统的数据集成与传输改造,实现实时数据的集成、可视化、关联信息查询和时空变化分析等。(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农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将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作为我省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上下统筹、部门联动,有效整合信息化资源,有序推进农大数据+农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农业部专项资金和省大数据发展资金,统筹各有关部门资金对典型示范项目予以支持。按照投入多渠道、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的思路,积极引导多种经济成分的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投向农业大数据平台、农业物联网、农业信息化示范区(点)建设等。
(三)强化管理制度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农业大数据建设纳入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委目标办将相关任务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动态监测,落实考核奖惩,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
附件3
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开展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工作安排,为推进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不断扩大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服务业重点行业中的运用,建设完善智慧旅游云、电子商务云、贵州物流云、智慧金融云四个系统云平台,开展一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利用大数据进行流程再造,不断拓展大数据与服务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决策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
2017年,遴选并培育40个以上典型示范项目,开展行业推广,其中智慧旅游项目15个,电子商务项目15个,智慧物流项目10个。到2017年末,实现接入“一站式平台”的涉旅企业达到60%;入驻电子商务云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达到2000家;接入贵州物流云平台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分别达到10家和30家;初步建成贵州金融云平台。
三、工作内容
(一)推进大数据与旅游深度融合。
2017年,建设15个智慧旅游典型示范项目,推动全省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打造旅游资讯一览无余、旅游交易一键敲定、游客分布一屏清晰、旅游管理一屏监控的“一站式平台”,基本实现数据存储共享、数据挖掘分析、行业监管、应急指挥调度、宣传推广营销、公共信息服务等主要功能,整合提升平台的政用、民用、商用功效,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基本实现全省涉旅信息数据上平台。
1.推进大数据智慧旅游云建设。依托“一站式平台”完善智慧旅游云建设和运营模式,不断优化建设运营主体。完成智慧旅游云基础平台搭建,基本实现旅游一站式服务体系架构,充分利用技术手段部署旅游信息采集网络,实施涵盖旅游资源管理、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订、产品预售和结算、实时旅游信息查询、旅游车辆调度、讲解导览、容量监控等旅游资源整合全覆盖的“一站式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旅游信息动态管理,基于云上贵州平台,向游客、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提供全面、高效的旅游应用APP服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扩充“一站式平台”功能。基于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政用”功能,完成全省旅游产业监管平台、旅游公共信息平台、旅游诚信平台建设。充分挖掘和利用北斗旅游示范项目成果,在全省试点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单”,利用大数据手段对旅游团队、导游、旅游车辆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3.推进涉旅企业与“一站式平台”数据对接。根据“一站式平台”建设要求,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全力推动辖区内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接入一个,2017年底实现辖区内涉旅数据接入60%以上。(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合作。进一步巩固旅游数据资源基础建设,加强与交通、气象、文化、公安等部门的深度合作,联合推进旅游基础信息数据上架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基于云上贵州数据交换平台,共同探索云与云之间的有效共享交换机制,深度挖掘数据内在能量,激活数据关联性潜在价值。(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推动大数据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2017年,建设15个电子商务典型示范项目,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000亿元,同比增长40%左右,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入驻电子商务云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达到2000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电商大数据分析等业态,推进“网货下乡”、“黔货出山”,打造中国电子商务贵州版。
1.促进县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依托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贵州电商云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销售渠道和流量优势,结合我省产品实际,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和提升服务标准,鼓励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以“一县一品”为突破口,助推“黔货”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建立县级产品专区或地方馆,实现网上销售,积极助推黔货出山、农民增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2.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以56个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重点区域,确保全省56个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实现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100%覆盖,示范县建制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50%覆盖,示范县快递物流配送覆盖到50%的建制村。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评选和绩效评价。切实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评选。在2017年继续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基地、企业、特色网店,以示范带动我省电子商务工作持续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推进跨境电商发展。依托省内跨境电商产业园,构建跨境电商产业链、生态链。开展省级跨境电商企业试点,引导市场主体开展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争取我省享受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城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适时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推动电子口岸建设包含跨境电商板块在内的“单一窗口”,促进跨境电商数据汇集沉淀。依托电子口岸“单一窗口”统筹整合跨境电商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为跨境电商市场开拓、海外仓布局、网购保税备货、诚信体系建设等精准化决策提供依据和场景应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4.推进电商扶贫工作。积极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改善市场消费环境、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助推黔货出山、农民增收,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和网点;鼓励涉农企业开展网上经营,孵化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打造一批适合互联网销售的农产品品牌;健全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网络,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快推进电商进贫困村,以56个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重点区域,以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鼓励贫困地区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地方产品专区,积极推动“农+旅+电”与当地传统业态共同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委)
(三)推进大数据与现代物流深度融合。
2017年,建设10个智慧物流典型示范项目,利用大数据促进物流信息实现互通共享,进一步降低空驶率,提升仓储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仓储周转效率,着力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全省物流信息化率提高到80%,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率下降到16%左右。
1.积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整合仓储、运输线路和供需信息,实现交通货运信息、物流供需信息、网上物流在线跟踪等信息互通共享。建成“贵州物流云”平台并正式上线运行,接入贵州物流云平台的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分别达到10家和30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智能化仓储建设。在贵州长和长远物流市场、贵州贵铁物流有限公司等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建立智能化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平台,推动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等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加快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智能物流调配配送网络,实现人员、货源、车源的智能化调度。在货车帮、贵阳传化智能公路港等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大数据与金融深度融合。
初步建成贵州金融云平台,实现贵州准金融类机构行政审批及风险管理系统、金融风险监测排查预警系统、金融服务平台、企业评级信息系统、登记结算系统、金融服务需求集展对接系统、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和贵州上市专家库信息系统等的云上运行,大力推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大幅提升行政审批及金融风险监管效能,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量。
1.积极搭建贵州金融云平台。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政策优势,加快贵州金融云平台建设,构建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金融科技手段为支撑的风险监测系统,打造金融监管数据铁笼。(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设立地方金融登记结算中心。加强对交易场所、P2P等地方金融信息全面登记、资金存管、交易集中结算等统一管理监测,大幅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3.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大力推进互联网数据、政府机构数据、金融机构数据的聚、通、用,构建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集展对接平台,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整体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4.开展金融大数据应用分析。加快形成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日常经营、风险处置为一体,省、市、县协同作业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大幅度提升地方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反馈工作进展、面临困难和下一步工作等至领导小组,适时发现、协调、解决我省在推动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推进方向。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产业支持政策和省大数据发展资金,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动”的原则,统筹各有关部门资金对典型示范项目予以支持。采取基金、事中事后贴息、先建后补、绩效激励、保费补贴、贷款风险代偿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组织相关媒体,利用各种载体,宣传推广大数据+服务业深度融合的经验和做法,选择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和企业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总结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