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06-06 09:06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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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6〕4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87号)的精神,结合《泸州大数据产业园发展规划》,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融合创新,不断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我市将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围绕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示范带动、梯次推广,统筹推动、保障安全”的发展思路,以加快信息系统集约化、信息环境安全化、数据资源共享化、城市活动智慧化、产业发展新兴化为核心,推动产业融合创新和智慧城市建设,以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集群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一批重点示范工程,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为抢抓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建设全省智慧城市示范工程,加快产业升级,在十三五期间,培育和引进一大批大数据产业链企业,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为突破口,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发展。  

到2017年,以华为云平台等基础设施为依托,先行建设教育、公安、医疗、政务等省内云计算标杆项目;依托强大的计算资源优势和泸州本地传统制造产业优势打造西南智能制造云平台,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推动传统制造产业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基本完成泸州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工程建设,与泸州云计算中心共建西南大数据处理中心。  

到2018年,成功吸引一批大数据产业链企业、行业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落户泸州,吸引省内信息消费业务,建设成四川省的信息消费中心,同时依托云计算发展智慧物流,云呼叫中心,SAAS软件,电商大数据等产业,打造西南区电商服务中心,服务本地电商企业和西南区域电商企业。  

到2019年,实现大数据产业“六个一工程”,即:培育1个以上大数据上市企业,培育10家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大数据企业,招引100家以上的知名大数据及其关联企业,孵化1000家创新创业大数据企业,招引和培养10000名大数据行业人才,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的智慧信息中心。  

到2020年,泸州大数据产业将发展成为一流的集数据采集、计算、存储、分析、应用及运营的大数据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全面完成“西南云海”大数据产业园的建设,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如智慧城市、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工业云、白酒生产与交易、智能电网、智慧农业、电子商务等大数据示范项目,涌现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大数据平台与技术企业,推动泸州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大数据人才、数据资源、行业资本和专业机构汇聚的区域智慧枢纽,打造成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智慧信息中心,四川省的大数据产业的区域中心。大数据产业实现产值规模突破3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增值1000亿元,招引和培育大数据产业关联企业500家。  

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1.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大力推进宽带乡村工程、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17年先进的信息网络设施基本形成,实现城区“全光光纤”入户、农村“全光宽带”普及、互联网出口带宽力争突破2T(2016年底出口带宽扩容到1T,2020年将拓展到6T)。加快推进城市4G网络和无线WIFI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乡镇连续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推进我市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城镇化地区NGB覆盖,建设高效、泛在、安全的宽带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共享改造建设10000个通信基站铁塔及配套设施,试点5G项目建设。提高通信普遍服务水平,建设应急通信系统,提升我市应急通信管理水平。为泸州2020年建成“双两百”,成为成渝第三城提供信息通信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通信发展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体广局,各通信、广电运营企业)  

2.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坚持需求驱动,强化政策扶持与市场监管,统筹我市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等云计算中心建设。引导全市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我市国有资产部分的不涉密信息化系统,一律采取购买云计算服务的方式,向云计算数据中心集中,充分利用我市数据中心开展创新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保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促进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探索信息资源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快启动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及法人、人口、地理、统计信息、城市活动五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立完善数据资源共享标准。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有序向基层、社会开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发展基于云平台的数据资源共享和大数据应用,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建立完善全市企业、行业大数据采集网络,鼓励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通过多种方式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推动社会大数据资源加快集聚。逐步开展社会化交易型数据备份和认证,确保数据可追溯、可恢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二)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集群  

4.全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依托华为四川大数据中心、四川信用联社大数据灾备中心等项目,规划建设“西南云海”泸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力争在“西南云海”大数据产业园构建西南(泸州)大数据交易平台,规划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研究院、实验室,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企业提供专业孵化器服务,将泸州打造成为西南区域信息中心。各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对口部门数据中心或灾备中心落户泸州,增强对数据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数据的商业价值。(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通信发展办)  

5.大数据终端设备产业实现突破。依托智能电网装备制造、机器人研发制造和3D打印(增材制造)技术转化等项目,大力发展智能终端、新型显示、北斗导航、车联网等产品,加快发展传感器、音视频采集、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等数据采集设备和路由、交换、存储等网络设备,突破电子信息设备制造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6.大力拓展数据增值应用产业。加快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模式识别、人工智能识别等大数据获取、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等软件产品,开展行业应用软件产品开发,力争在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大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信息通信领域)企业获双软认证企业;推动泸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孵化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7.着力推进VR(虚拟现实)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依托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建设西南VR基地。设立VR研发中心,着力VR内容研发和生产,吸引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企业产业链招商。推进建设VR安全教育训练中心和VR全行业应用体验中心;建立线上体验平台,高效管理各类精品资源,全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等;发展VR电商;建立VR双创中心(发包中心),搭建VR开发平台,为各种行业创业者基于平台VR内容创新和创造;大力发展VR+安全、VR+创客、VR+白酒、VR+设计、VR+职业培训等各行业特色VR解决方案,覆盖医疗、交通、教育、工业、食品、旅游、展览展会、房地产、娱乐、游戏等多行业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办、泸州联通公司、市消防支队)  

8.大力培育传媒和数字内容产业。支持动漫游戏、新媒体等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建设传媒和数字内容产业集中发展区,探索建设西南媒体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各主要媒体)  

9.促进应用与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建设中国白酒大数据中心、征信大数据服务平台、统计综合大数据服务平台、政府综合决策大数据服务平台、大数据惠民应用平台、媒体大数据服务平台、川滇黔渝结合部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川南经济区大数据中心等项目。使云计算、大数据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制造业、金融业、物流业等领域广泛应用,形成重点覆盖、逐步渗透、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政府物流口岸办、人行泸州中支、国久大数据有限公司等部门)  

10.拓展信息消费领域。稳步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云计算、大数据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及健康养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的智慧化融合应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和城市各领域运行管理的深度融合。  

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要以泸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快递分拨中心、江阳区众创智慧港、纳溪电子商务双创产业园、泸县电子商务孵化运营中心等电子商务聚集区为助力推动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白酒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社区电商等新业态。完善优化跨境电商平台——“直购全球”建设,加快推进泸州进口商品保税直销中心(二期)建设。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双创孵化平台和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等部门)  

11.着力推进工业大数据体系建设,争创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结合《中国制造2025泸州行动方案》,着力推进“互联网+制造”试点工作,建设西南(泸州)企业云服务平台,推动工业大数据应用基础上的智能化转型,着力争创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加大对本地企业两化融合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本地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力。重点在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泸州高新区机器人研发试制生产基地项目、酒类医药企业“机器人换人”工程、工程机械智能化制造项目等项目中,推进虚拟仿真、数字模型等关键研发技术应用,推广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生产控制系统。(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12.加速大数据向传统农业领域渗透。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快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在三农服务、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供应链管理、农业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推广面向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存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业生产过程智能检测控制、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等农业信息化重点领域的三农大数据平台,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区,探索农业大数据应用,改造提升传统农业。大力拓展智慧基层单元建设,完善江阳区董允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纳溪区智慧三江现代农业园区、叙永县水潦乡高坪智慧乡村示范基地建设,完成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大驿坝社区、纳溪区安富街道上坝社区、泸县玉蟾街道朝阳社区等智慧社区建设,大力推进邻玉街道的“智慧街道(乡镇)”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13.推动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依托我市的区域交通枢纽、港口物流优势,积极探索、开发智慧物流项目,结合泸州长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构建物流信息集散中心。结合临港物流园建设,打造多式联运的信息枢纽;建设智慧物流交易服务平台,打造新型云商品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府物流口岸办、长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成都海关驻泸州办事处、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泸州中支)  

14.培育大数据服务安全产业。鼓励和支持本市信息安全企业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应用和软件开发,利用大数据产业园的平台大力招商引入国内知名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评测机构和应用开发研究机构,加快形成云计算、大数据安全软硬件等一批自主可控新技术、新产品。建设云计算、大数据安全专业化服务队伍,构建自主、安全的云计算、大数据开放研究和测试平台,加快发展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第三方安全评估、审查等业务。加强云计算、大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在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同质同价、安全可控的基础上,鼓励采购本地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安全产品和服务。在我市规划建设国家级异地灾备中心。(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保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  

15.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科技专项成果与大数据产业的需求对接,推动相关科技成果在我市各信息产业园进行转化,产业化及应用。积极推进我市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的应用,有效推动融合北斗、无线射频识别(RFID)、近距离无线通信(NFC)、二维码、环境监测、人体传感设备、地理信息、互联网技术于一体的终端产品实现规模化。积极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智慧城市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运用,创新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物流口岸办)  

16.培育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和特色园区。遴选拥有深厚历史底蕴、自然生态良好的乡镇为载体,以开放、包容、创新、服务的政务生态系统为支撑,以“西南云海”大数据产业园和金融资源集聚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为驱动,通过建设“众创空间”、O2O服务体系,“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打造网络经济双创梦想小镇。  

建设面向云计算、大数据领域的专业孵化平台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泛大学生”、创客、高校教师、海归、归雁个体或企业、小微企业、院士等群体为主体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的开拓创新,利用我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及其他新型众创空间,开展基于大数据领域的SYB创业培训和双创比赛,挖掘一批创新型大数据创业项目,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一批大数据创新创业团队。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实施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  

17.着力推进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着力推进“2+4+3”示范应用(市民一卡通、大数据管理平台、智慧党建、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电商、智慧教育、智慧科创、智慧城管),探索和完善交通、城市应急指挥、质量监督、消防安全、养老、水务、环保、旅游、物流、工业、农业、园区等大数据应用工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外侨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都海关驻泸州办事处、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物流口岸办)  

18.探索建设中国酒业大数据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传统酒类企业加快实现转型,从产业园区、电子商务、物流信息、质量溯源、检测中心5个方面应用入手,围绕生产过程智能化、产品包装数字化、营销服务一体化、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一体化。建设酒产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实施“产供销服”一体化、数字化战略,深度挖掘酒产业大数据价值,促进酒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中国酒业大数据生态圈。(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久大数据有限公司;责任单位:酒业园区管委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19.大力推进市民一卡通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市民基础信息交换系统,以“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为市民一卡通设计理念,推广居民电子身份识别,实现跨部门市民基础信息的共享互通。“成立市民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市民一卡通工程建设,并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成立市民一卡通公司,负责“市民一卡通”项目实施,从事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支付平台的开发、建设、营运、管理与维护,为市民提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城市交通、金融支付等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旅游局、人行泸州中支等部门)  

20.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大数据平台,建设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于大数据整合碎片化信用信息,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在查询、评估方面的易用性、可实现性,建立有效的信用分级体系。鼓励和支持ICT企业开发基于信用信息数据的软、硬件产品。着力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泸州中支;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  

21.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维护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加强对扶贫对象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等部门)  

22.着力建设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体系。建设完成市级医疗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市级和各区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人口计生、药品消耗、医疗保障和社交网络等大数据资源互联共享;依托全民预防保健试点,建设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三大数据库,探索全市心电、影像、检验检疫等数据中心建设,力促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和浪费,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和公共普遍服务均等化;鼓励智能辅助诊治、远程诊断、远程健康、自助就医等服务模式创新,为市民、医生、政府提供医疗资源配置、流行病跟踪与分析、临床循证诊疗、疫情监测及处置、疾病就医导航、健康自我检查等服务。推进搭建医学、医疗、医药“三医”融合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和分析平台。(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医投集团;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3.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平台。汇集政府各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食品药品信息数据、食品药品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数据、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数据,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资源库及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点,进行动态数据标示与感知,整合利用各方数据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预警提供决策支持,为企业、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提供食品药品安全大数据服务。(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  

24.建立社会保障大数据资源库。推进与卫生、公安、民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社会保障大数据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提升人事人才、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人行泸州中支)  

25.建设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推动和完善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质量信用信息等平台建设,结合省级标准,整合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数据资源,建立以质量基础、质量安全信息综合数据库为核心的大数据平台,实现质量信息数据的动态采集、传输、加工、整合管理、共享、分析和综合服务应用,提高业务监管和公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26.建设交通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各类运输数据资源,汇聚气象、环境、人口、地理信息、北斗导航、地质灾害等行业数据,逐步建设交通大数据库,提供交通诱导、调度应急指挥、智能出行、出租车和公交车管理、智能导航、网络约车等服务,推动人、车、路协同示范建设,探索智能车载终端互联互通,推进车联网建设,加快交通大数据服务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民航局、市政府物流口岸办等部门)  

27.建设智慧旅游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时采集旅游目的地天气、路况、游客人数、旅馆餐饮等信息,基于移动网络并融合旅游、交通、安防、监测等为一体的智慧旅游数据中心。打造智慧旅游应用服务平台,推动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的智慧化,聚焦智慧旅游应用服务,开发智慧旅游应用产品,创新多种智慧旅游大数据应用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外侨旅游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28.构建全市大安全大数据平台。依托泸州市国家水资源监控项目和防治预警系统项目、安全监管应急救援指挥计算机平台技术创新项目、安全监管应急救援指挥计算机平台技术创新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完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强化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环境、疫情、安全生产等监测,建设全市风险隐患大数据资源库,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体系,建成比较完善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网络体系,加强联防联动,实现跨部门协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和反馈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泸州地震台)  

29.构建全市公共安全数据融合平台。汇聚融合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口、警情、车站、网吧、宾馆、火车、民航、街路面等公共区域的人脸、指纹、车牌、通信终端、建筑等海量业务数据,整合公安、城管、交通、气象、铁路、民航等监控视频数据,建设公共安全领域的大数据资源库及应用平台,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反恐、快速响应和高效打击犯罪等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民航局、市应急办等部门)  

30.建设生态文明大数据工程。依托时空信息平台,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整合自然生态空间数据,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格局和供应时序,为建设长江上游主体功能区提供生态大数据支撑。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全程、全覆盖动态监管,提高用途管制能力。探索建立废弃物信息管理和交易体系,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建设智慧环保监控平台、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智能监控预警系统、环境监管协同能力系统、环境应急能力系统、点状污染源网格化智能监控系统等项目,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31.全面开展教育大数据体系建设。依托“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建设,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探索建立跨校课程共享与学分认定制度。在我市重点建设智慧教育云平台和文化与教育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信息系统及基础数据平台,依托平台为所有学校和师生提供数字文化教育资源共享与服务。完善准入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建设,支撑全民学习、终身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文体广局等部门)  

32.推进文化大数据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新兴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惠及广大群众。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开发和保护技术研究,充分挖掘、分析、利用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大数据平台,构建川滇黔渝结合部的文化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局、市文产办;责任单位:市级各媒体)  

33.创新三农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三农数据信息,建设三农大数据体系,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农业科技、市场价格等涉农数据资源,制定一系列调控和管理措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切实解决贫困农民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外侨旅游局、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34.创新大数据产业引导实体。由市属国资企业联合国内中资大数据龙头企业,积极吸引泸州民营企业参与,多方合资成立国久大数据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各类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引导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酒业园区管委会、市国资委、泸州高投集团、泸州工投集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35.开辟数据采集渠道。综合行政收集、网络搜取、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收集等方式建立自动、精准、实时的大数据采集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36.加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国家、省、市网信,保密、公安等部门要求,落实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法规与制度,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切实做好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对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安全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探索建立完善既保障信息安全、又保护创新的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大力提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7.构建人尽其才的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大力引进大数据领军人才和团队来我市创业。实施“酒城科技英才培养计划”,支持大数据领军人才承担我市大数据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大数据人才参加高端培训。落实住房、户籍、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高端人才优惠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大数据人才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  

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专、兼职信息村官,负责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对到泸州市(区、县)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信息通信技术类及邻近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户籍可在泸州主城区落户,按政策享受购房补贴。在泸落户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享受市委、市政府扶持全民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按政策享受各级财政小额担保公司一定额度的贷款担保。定期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内招聘活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  

38.实施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建立我市各区县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协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大数据领军人才、技术带头人和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围绕大数据领域建立实训基地、完善实验环境和平台。鼓励相关企业为大数据人才提供工作实践和实习机会。鼓励我市高校开设面向大数据应用的现代计算科学专业和课程,适当扩大培养规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9.强化要素保障。对提供商业服务的大数据中心执行工业电价,并通过直供电、资金补贴和奖励等方式降低要素成本。对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所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优先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范围。协调各大运营商向落户‘西南云海’泸州市大数据产业园的大数据企业提供优惠的互联网带宽价格,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40.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大数据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示范、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强化信贷支持,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定向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人行泸州中支)  

41.加强财税支持。进一步优化整合我市各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大数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技术改造等相关专项。鼓励现有产业发展和科技研发资金向大数据产业倾斜,增加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产业化专项等对大数据产业的投入比重。贯彻落实国家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税收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42.创新政策措施。抢抓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机遇,推进大数据政策体系研究,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引导行业制定大数据交易规则,制定大数据技术服务及应用统计监测调查机制和宣传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按照“四个一批”的思路推进项目建设,包装生成一批项目,推动各项目快速落地。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附件:名称解释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附件名称解释  

SAAS:云计算服务中软件即服务层,属于云计算最顶层,向服务对象提供软件应用服务。  

NGB: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是由科技部和广电总局联合组织开发建设,以有线电视网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CMMB)的成果为基础,以自主创新的“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构建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的、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全程全网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  

WIFI:是一种允许电子设备连接到一个无线局域网(WLAN)的技术,通常使用2.4GUHF或5GSHFISM射频频段。  

VR:VirtualReality,即虚拟现实,简称VR。综合利用计算机图形系统和各种现实及控制等接口设备,在计算机上生成的、可交互的三维环境中提供沉浸感觉的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的技术。  

RFID:射频识别,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技术,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NFC:NFC近场通信技术是由非接触式射频识别(RFID)及互联互通技术整合演变而来,在单一芯片上结合感应式读卡器、感应式卡片和点对点的功能,能在短距离内与兼容设备进行识别和数据交换。  

O2O:O2O即OnlineToOffline(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线上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平台。  

SYB:是“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系列培训教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为有愿望开办自己中小企业的朋友量身定制的培训项目。  

ICT:即信息和通信技术,是电信服务、信息服务、IT服务及应用的有机结合。  

PP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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