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7日。
保障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迫在眉睫
我国的大数据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内发展大数据积极性高,大数据的应用得到很好的推广。随着大数据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大量数据的集中,使数据面临着安全风险的问题。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和分析,大数据的价值不断提升,安全问题首到高度重视。因此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征求《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的意见稿。
数据泄露不仅影响个人的安全,甚至对国家造成一定的危害性。数据泄露一般包括两种途径,一种是外部攻击,另一种是故意泄露。因此,加强技术能力、制定法律法规是尤为重要的。
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据2017年1月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31亿;《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严重,84%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由此可见,信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急需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规范。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李媛表示,尤其是网络交易平台、云计算的出现,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亦使此风险呈指数级上升。因此保证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大数据安全迫在眉睫。
5月12日晚,勒索病毒在全球范围大爆发,在短短24小时内迅速席卷全球超过150个国家,感染了超过30万台电脑。这是目前为止,全球最大规模的勒索病毒网络攻击事件,国内多个高校校内网、大型企业内网和政府机构专网遭受攻击,造成了严重的数据损失。
并且,据最新发布的《大数据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16年至2020年,大数据在教育、交通、消费、电力、能源、大健康以及金融等全球七大重点领域的应用价值预计在32200—53900亿美元之间。以此,让数据有个安全“生存”环境,是重中之重。
没有安全的保障,大数据就不能很好的发展。5月24日,全国首个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在贵阳诞生,也再次印证了大数据的重要性。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