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2017-01-13 14:0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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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16]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引导“十三五”时期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十二五”以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链掌控能力显著提高,正日益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先导力量、驱动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引擎、引领产业转型和融合创新的新动力、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手段。当前,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现代信息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打下坚实基础。为科学引导“十三五”时期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等的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特制定本指南,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回顾及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比较优势和竞争能力发生深刻变化。一是产业规模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信息产业收入规模达到17.1万亿元。彩电、手机、微型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等主要电子信息产品的产量居全球第一,电话用户和互联网用户规模居世界首位。二是结构优化升级取得实质进展。2015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由2010年的16%提高到25%,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占电信业收入比重提升至27.6%。电子信息产品竞争力明显提升,对外贸易顺差稳步扩大。三是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国内信息技术专利申请总量已超过304.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量分别超过193.7万件和7.48万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时分同步码分多址长期演进技术(TD-LTEAdvanced)成为第四代移动通信(4G)国际主流标准之一,并实现大规模商用。集成电路设计水平达到16/14纳米,制造业实现28纳米小批量生产。多条高世代平板显示生产线建成投产。安全可靠软硬件实现重要突破,一批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四是信息基础设施加速升级。宽带接入实现从非对称数字用户线路(ADSL)向光纤入户(FTTH)的跨越,移动通信实现从3G向4G的升级。新增七个国家级骨干直联点建成开通,网间互通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中国铁塔公司成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迈向新高度。五是信息产业支撑引领作用全面凸显。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两化融合水平稳步提升,互联网对经济社会促进作用逐步显现。2015年网络零售交易额达3.88万亿元,一批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开放平台,成为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渠道、新推力。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远程医疗、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加速经济社会运行模式深度变革。

  但与此同时,我国信息产业核心基础能力依然薄弱,核心芯片和基础软件对外依存度高,要素成本增长较快,关键领域原始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急需提升,引领产业发展方向、把握产业发展主导权的能力不强;产品供给效率与质量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呈现出“应用强、技术弱、市场厚、利润薄”的倒三角式产业结构;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深度不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保障能力亟待提升。

  (二)“十三五”发展形势。

  新一轮技术创新引领产业新变革。全球信息产业技术创新进入新一轮加速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演进,单点技术和单一产品的创新正加速向多技术融合互动的系统化、集成化创新转变,创新周期大幅缩短,硬件、软件、服务等核心技术体系加速重构,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我国信息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窗口正在打开。同时,信息技术与制造、材料、能源、生物等技术的交叉渗透日益深化,我国已形成的局部技术优势将面临新的挑战。

  全球信息产业竞争加剧分工格局调整。发达国家依然占据信息产业价值制高点,在大力构建信息经济新优势的同时,积极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动再工业化进程,争取未来全球高端产业发展主导权。跨国企业加快重组步伐,以期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领域形成新布局。一些信息产业新兴国家(地区)加快谋篇,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承接资本及技术转移。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信息产品消费市场和制造基地,在互联网、通信服务、设备与终端产品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呈跃升态势,具备了跨越发展的条件。同时,也面临发达国家“高端回流”和发展中国家“中低端分流”的双向挤压,以及国内要素禀赋深刻变化、新旧增长动力转换的严峻挑战,转型升级任务更加紧迫艰巨。

  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对信息产业发展提出新要求。从世界范围看,信息产业日益成为重塑经济发展模式的主导力量,创新融合、智能绿色、开放共享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特征。在我国,信息产业也日益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力量。创新驱动、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互联网+”、军民融合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居民消费升级,要求加快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信息核心技术能力、提升信息消费体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优化网络空间治理、繁荣信息产业生态,发挥更强有力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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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内数值为年均增速;

  2.信息产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企业数量指标,指中国大陆进入《财富》500强的企业数量。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体系化创新能力。

  构建先进的核心技术与产品体系。围绕产业链体系化部署创新链,针对创新链统筹配置资源链,着力在云计算与大数据、新一代信息网络、智能硬件等三大领域,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瞄准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专业机构研究发布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指南,提出瓶颈短板清单及优先级,引导市场主体创新突破。加强产学研用研发力量协调,统筹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试验验证,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供给。加快信息产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技术研发、产业布局中充分考虑军用需求和国防布局,着力加强军民联合攻关,在优先满足军工需要的同时带动民口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强前沿领域重大布局,重点在未来网络、量子计算、平流层通信、卫星通信、可见光通信、车联网、地海空天一体化网络、人工智能、类脑计算等关键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增强新供给创造能力,抢占产业技术发展主动权和制高点。

  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已有创新资源,探索政产学研用联合的新机制新模式,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战略性核心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技术中心和创新实验室,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联盟,积极参与和组建开源社区,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整合优化信息科技资源,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联盟、标准化组织、中介组织和智库在战略与政策研究、统计分析、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设和提升一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规范、计量测试、认证检测、市场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

  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与知识产权运用。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军用标准体系结构,支持发展团体标准,加快构建产业化导向、军民通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智能硬件、传感器、智慧家庭、虚拟现实、云计算、大数据、太阳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领域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加快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安全标准、测试方法以及重点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规范要求。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规则的制定,以国际标准提案为核心,推动我国更多信息通信领域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快转化我国产业发展急需的国际先进标准,推动国际国内标准接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和战略布局,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鼓励市场主体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知识产权联合创造、协同运用、共同保护和风险分担的机制;研究制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运营策略,健全运营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的收储、许可和转让;支持引导行业组织、产业联盟加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防控知识产权风险。

  (二)构建协同优化的产业结构。

  打造协同发展产业链。依托优势骨干企业,建设和完善信息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终端、电子制造关键装备等一批重要产业链,以“硬件+软件+内容+服务”为架构建设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垂直整合和跨领域价值链横向拓展,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产业集群为中心,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业链整体质量水平,加强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商标品牌宣传与营销,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

  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围绕基础软硬件、关键制造工艺、关键电子基础材料和工艺装备等,制定重点领域瓶颈清单,组织实施重点领域“一揽子”突破计划。依托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针对信息产业重点产品,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和可测性设计、试验验证,积累准确有效的工艺参数数据,推广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计量检测装置等,提高电子信息装备、材料和工艺技术的可靠性、一致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制定和提升一批急需的国家计量基标准,加强信息产业相关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构建信息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推动基础软硬件、基础材料和工艺装备企业与下游企业对接,组织开展首台(套)、首批次示范应用,加快安全可靠基础软硬件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和推广。

  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在信息产业重点领域设立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引技引智,提高企业利用全球资源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集中度高、分工细化、协作高效的产业组织形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初创期创业创新型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一批专精特“隐形冠军”企业。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支持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引导大中小企业建立更紧密协作关系。支持企业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切实增强质量和品牌意识,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全面提升行业企业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快个性化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智能制造等生产方式变革,创新发展新模式,推动企业向价值链高端转型。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地方发挥比较优势,形成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平板显示、智能终端、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生产力差异化发展格局。重点推动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京津冀等创新资源密集地区率先突破,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信息产业创新高地。支持中西部地区立足自身优势承接信息产业转移,重点支持若干基础和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提高研发能力和产业层次,在特色领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合理引导人才、技术、资金、政策等要素资源集聚,建设一批信息产业领域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提高软件名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数据中心布局优化,促进数据中心合理利用。

  推动产业绿色发展。支持促进企业升级生产技术及工艺,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电子信息产品绿色设计,降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和使用能耗,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持续提高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严格检测环节,确保限用物质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研发支撑数据中心能源使用效率(PUE)量值等效可溯源的计量测试技术、方法和装置。鼓励企业研发应用节能型服务器设备,采用高压直流、自然风冷等新型节能技术发展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加快现有数据中心、基站等信息网络设施的节能改造,鼓励老旧高耗能设备淘汰退网和绿色节能新技术应用。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重点拆解产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标准,搭建和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回收服务信息平台,推动生产者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责任,鼓励专业化回收处理企业发展,促进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建立实施。

  (三)促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

  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推动制造业、“互联网+”和“双创”紧密结合,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更大范围、更深程度融合渗透和创新应用,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建立完善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管理标准体系,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进“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加快突破传感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工业控制系统等智能制造核心信息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进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构建综合验证平台,开展行业应用测试和试点示范。以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和系统解决方案等为重点,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培育一批面向重点工业行业智能制造的系统解决方案领军企业。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服务平台,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双创”新生态。依托强基工程,面向智能制造关键环节应用需求,重点扶持发展一批应用效果好、技术创新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工业软件,推动先进适用工业软件在重点行业应用普及。积极推动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制造业,着力提高产品和服务附加值。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建立“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快互联网及其融合应用的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广。整合政府部门、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行业机构等各类资源,集成资源申请、能力开放、技术支撑、创业孵化、测试认证、实验环境、业务咨询等创业创新服务,提升信息通信企业对“双创”服务平台的支撑能力。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企业的全过程、全链条在线监测和预警预控能力,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开展新型网络经济培育行动,支持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制造企业联合打造服务产业转型的平台经济模式,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在经济活动中的发展应用,强化对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环保、高效物流、益民服务、普惠金融、智慧医疗、现代农业等的支撑,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拓展网络经济新空间。

  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围绕政务、金融、能源、交通、环保、安全生产、电子商务、数字内容等关键领域,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测试验证能力。支持信息技术企业突破业务建模、远程智能检查、大规模资源调度管理、自动化运维、数据治理等关键技术,发展互联网运维服务、网络众包服务、微服务、智能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对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在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中的应用推广,加快向高端价值服务提供商转型。选择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城市或区域,开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应用示范。总结行业先进实践经验,制定完善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规范。加快综合集成和智能运维平台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实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和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鼓励企业加快服务标准化和产品化。

  (四)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高速光纤宽带网建设。引导建成一批光网城市,基本完成老旧小区宽带接入铜缆替换,鼓励企业通过引入新技术、更新老旧光缆等,进一步提升光纤宽带网络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消除宽带网络接入“最后一公里”瓶颈。进一步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推动网间互通扩容和质量提升。开展新型交换中心试点,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互联体系。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超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相关企业加快对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和能力提升,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网全覆盖,并逐步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推动宽带无线接入网络升级演进。继续推动长期演进(LTE)网络建设,实现深度和广度覆盖,提升网络质量。加速低速率和低频谱利用率网络退网和频率重耕,发展认知无线电技术,拓宽4G网络发展空间,实现频分双工长期演进LTEFDD和TD-LTE融合发展。加强无线局域网(WLAN)新技术研究,鼓励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WLAN接入,提升WLAN与移动通信网络的协同融合能力。推动5G网络研发和应用。加快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的网络覆盖。

  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着力提升应急通信保障网络能力、可用性和覆盖范围。完善国家应急通信保障、装备储备体系。支持应急体系相关单位加强应急指挥手段建设,推动与应急通信指挥系统信息共享。加强国家应急通信设施建设和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完善天空地一体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推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应急通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增强卫星通信网络及应用服务能力。统筹规划卫星通信发展,加快卫星通信标准制定和更新,推进关键部件、卫星整机、通信终端和系统、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构建宽带卫星电子政务网、防灾和应急卫星通信网,建设多种卫星端站,补充地面网络难以布设地区的通信需求。推动卫星通信发展,逐步拓展建立区域化、商业化的卫星通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北斗导航技术,加快推动基于北斗的高精度时频设备研发及应用,实现产业安全可控。创新北斗导航应用模式,发展位置服务,开展应用示范。

  加强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和未来网络技术创新。推动下一代互联网改造升级和大规模商用,实现互联网协议第4版(IPv4)向第6版(IPv6)的平滑过渡和业务互通。加强未来网络顶层设计,加强未来网络长期演进的战略布局和技术储备,开展网络体系架构、安全性和标准研究,重点突破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网络操作系统、内容分发等关键技术,推动关键技术试验验证,组织开展规模应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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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信息通信和无线电行业管理水平。

  创新互联网行业管理。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创新监管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强对市场主体监管,形成覆盖资源、接入、网络、业务各层面的互联网行业全周期管理体系。完善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网站、域名、IP地址和电话实名制。加快推广使用IPv6地址,推动开放IPv6国际连接。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建立新业务备案和发展指引制度,加强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新型业务联合管理。坚持放管结合,推进以信用体系为代表的全流程监管支撑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互联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市场分级预警,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保护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行业管理,完善行业规范与自律公约,引导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评估认证等活动,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格局。

  完善电信行业管理。着力夯实电信业基础性支撑地位,建设高品质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推动简化电信资费结构,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规范企业经营、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市场准入,抓好自贸区电信领域开放试点,推动对港澳等地区开放合作。

  优化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管理。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统筹重点业务部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长期用频需求,促进宽带中国、信息消费、“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涉及的无线电业务发展。加强对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使用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及相关技术研究,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可用性论证,做好卫星网络资料的国际申报、协调及登记工作。开展无线电频谱使用评估,促进频谱资源有效开发利用。深化台站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投入,加强无线电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广域、泛在的城区无线电监测网络覆盖,增强电波秩序维护能力。

  (六)强化信息产业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紧制定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出台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安全标准。加强安全可靠电子签名应用推广,推动电子签名法律效力认定。建立健全身份服务提供商管理制度。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企业所有或运营的重要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监管。健全跨行业、跨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切实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警通报、监测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安全威胁信息共享。加快推动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加强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保护。探索建立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数据保护体系,推动对网络数据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网络数据全生命周期保护,制定网络数据保护管理政策。督促企业不断完善用户信息泄露社会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信用体系。加快推动数据加密、防泄露、信息保密等专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建立安全可信的大数据技术体系。

  推动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发展。着力突破关键基础软硬件和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增强漏洞挖掘修补、攻击监测溯源等能力,强化“互联网+”、5G、SDN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安全风险应对。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和要害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试点示范。推动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培育骨干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企业,打造结构完整、层次清晰、竞争有力的产业格局。

  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工业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体系,针对重点行业制定安全管理政策以及管理指南、测评能力要求等安全标准。建立工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业信息安全检查评测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开展安全检查、漏洞发布、信息通报等工作,营造安全的工业互联网环境。建设工业信息安全仿真、测试和验证平台,开展测试评估、安全验证等技术研发,推动安全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应用,提升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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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增强国际化发展能力。

  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信息产业企业与境外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新产品开发、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高端环节开展合资合作,提高引进来层次。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国际创新资源。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终端产品产能合作、重大工程总集成总承包等为牵引,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先进技术标准、信息网络设备、配套服务等体系化、集群化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境外信息产业合作园区。提供企业走出去国别目录、项目对接等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走出去风险。深入推动中文域名推广和使用。主动参与国际互联网标准制定,提高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能力及影响力。

  优化信息网络国际布局。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构建高效跨境信息通道,推动与周边国家信息通信设施互联互通,创新国际通信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重点打通经中亚到西亚、经南亚到印度洋、经俄罗斯到欧洲等陆上通道,推进重点方向国际海缆建设。完善我国国际通信出入口布局,以亚非欧拉为主要方向提升我国国际互联网能力,加快推进海外网络服务提供点(PoP)和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推进电信企业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加强国际通信的质量监测和服务提升,为“走出去”中资企业及海外用户提供更完善、更优质信息服务,实现我国信息业务的海外运营和落地。

  四、发展重点

  (一)集成电路。

  以重点整机和重大应用需求为导向,增强芯片与整机和应用系统的协同。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不断丰富知识产权(IP)核和设计工具,突破中央处理器(CPU)、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数字信号处理(DSP)、存储芯片(DRAM/NAND)等核心通用芯片,提升芯片应用适配能力。加快推动先进逻辑工艺、存储器等生产线建设,持续增强特色工艺制造能力。掌握高密度封装及三维(3D)微组装技术,探索新型材料产业化应用,提升封装测试产业发展能力。加紧布局超越“摩尔定律”相关领域,推动特色工艺生产线建设和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产品开发,加速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创新。以生产线建设带动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发展,基本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实施“芯火”创新行动,充分发挥集成电路对“双创”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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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电子。

  大力发展满足高端装备、应用电子、物联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需求的核心基础元器件,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拓展新型显示器件规模应用领域,实现液晶显示器超高分辨率产品规模化生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产品量产;突破柔性制备和封装等核心技术,完成量产技术储备,开发10英寸以上柔性显示器件。突破微机电系统(MEMS)微结构加工、高密度封装等关键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产品开发和产业化。提升发光二极管(LED)器件性能,推动高端场控电力电子器件推广应用,开发下一代电力电子器件,支持典型领域推广应用。加强电子级多晶硅、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封装工艺创新和技术储备,提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水平及储能设备配套水平。积极发展电子纸、锂离子电池、光伏等行业关键电子材料,重点突破高端配套应用市场。提升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供给能力,重点发展12英寸集成电路成套生产线设备、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生产设备、新型元器件生产设备和表面贴装设备。研发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通信与网络、物联网、新型电子元器件、高性能通用电子等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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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

  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支持开源、开放的开发模式,重点推进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新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移动端和云端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强化技术产品和终端应用协同互动,提升基础软件成熟度,加快集成适配优化。推动工业软件和工业控制系统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应用,重点突破军工、能源、化工等安全关键行业工业应用软件核心关键技术,构建先进产品体系,形成评测标准与规范;突破高档数控系统、现场总线、通信协议、高精度高速控制和伺服驱动等工业控制系统关键技术,推动中高端数控系统、伺服系统和控制系统研发。构建国家工业软件安全测试平台。加快工业大数据软件与平台布局,促进重要工业领域系统解决方案定制化深度应用,打造工业云应用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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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

  着力发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计算框架和应用场景的软件平台和应用系统。针对政府应用、公共服务、行业发展等重点需求,集中突破一批重点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深化普及应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软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五)智能硬件和应用电子。

  突破人工智能、低功耗轻量级系统、智能感知、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以及面向特殊行业和特殊网络应用的专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发展高水平“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提升消费级和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智能感知技术创新,重点推动毫米波与太赫兹、蜂窝窄带物联网(NB-IOT)、智能语音等技术在公共安全、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支持虚拟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探索开展在设计制造、健康医疗、文体娱乐等领域的应用示范。丰富智慧家庭产品供给,重点加大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供给力度,推动完善智慧家庭产业链,引导产业向“产品+服务”转型升级。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用,支持健康监测和管理、家庭养老看护等可穿戴设备发展。推广智慧交通创新与应用示范,推动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工业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能源电子、金融电子等产品研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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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算机与通信设备。

  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突破高端服务器和存储设备核心处理器、内存芯片和输入/输出(I/O)芯片等核心器件,构建完善高端服务器、存储设备等核心信息设备产业体系。研究神经元计算、量子计算等新型计算技术应用。支持发展低功耗低成本绿色计算产品,强化芯片、软件、系统与应用服务适配,开展绿色计算应用示范,丰富应用服务模式,推动绿色计算生态良性发展。创新绿色计算产业合作机制,搭建绿色计算产品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和完善绿色计算接口标准、应用规范与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加快高性能安全工业控制计算机以及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安全可靠工业控制计算机在电网、水利、能源、石化等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应用。开发高速光传输设备及大容量组网调度光传输设备,发展智能光网络和高速率、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光纤接入(FTTx)等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5G、IPv6、SDN和NFV等下一代网络设备研发制造。

  (七)大数据。

  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和产品,培育壮大大数据服务业态,完善大数据产业体系。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发展面向工业领域的大数据服务和成套解决方案。鼓励工业企业整合各环节数据资源,基于大数据应用开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智能监测、全产业链追溯、在线监控诊断及维护、工控系统安全监控、智能制造等新业务。引导企业加快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构建基于大数据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在公共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领域,拓展和丰富服务范围、形式和内容。开展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和应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重点行业开展应用试点,推进政府、金融、能源等重要行业大数据系统安全可靠软硬件应用。培育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数据交易等新型数据服务产业和企业。在依法合规、安全可控前提下加快大数据交易产业发展,开展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试点示范。组织制定数据交易流通的一般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数据交易流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建立数据交易流通的行业自律和监督机制。

  (八)云计算。

  积极发展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等云服务,提升公有云服务能力,扩展专有云应用范畴,围绕工业、金融、电信、就业、社保、交通、教育、环保、安监等重点领域应用需求,支持建设全国或区域混合云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云服务应用软件,促进各类信息系统向云计算服务平台迁移。积极发展基于云计算的个人信息存储、在线工具、学习娱乐等服务。鼓励大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办公、生产、财务、营销、人力资源等基本管理服务的云计算平台。大力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等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服务质量、可信度和网络安全等评估评测。优化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完善云计算综合标准体系。完善云计算环境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新技术新业务评估,防范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九)物联网。

  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加快物联网技术与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生活消费、城市管理以及能源、环保、安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综合集成解决方案。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大田耕种精准化、园艺种植智能化、畜禽养殖高效化,促进形成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和组织形态。以车联网、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等为重点,通过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加快消费领域物联网应用创新。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深化物联网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推动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数据共享利用。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成立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加快制定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推动产业协同创新。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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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措施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推动电信法、网络安全法等立法。实现跨部门、跨平台的网上并联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目录和不合理收费,完善负面清单,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加快完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测和惩戒机制。积极推动电信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投融资,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和小微企业的活力与创造力。深化国有电信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加大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的开放力度,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制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以及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保护分级分类标准及具体规则。健全产业安全审查机制和法规体系,加强业务开放情况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加快发展信息产业技术市场,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严打假冒伪劣。

  (二)完善财税扶持政策。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优化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发展。加强资源协调,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关键产品产业化和重点产品示范项目。完善和落实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信息产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应用。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利用政府抵用券等方式支持信息企业引进创新技术、购置或租赁设备、培养人才等。继续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支持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信息技术装备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通过有关保险补偿试点支持推广应用。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产业创新创业企业充分利用创业板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符合条件的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向创业板转板。丰富信息产业直接融资工具,积极推动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收益债、可转债等的应用。加大产融信息对接力度,建立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对信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信息产业相关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试点地区面向电子信息领域创新企业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涉及的信息产业重点领域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产业企业建立资金管理平台。鼓励信息产业骨干企业通过并购票据、并购基金、并购债等开展海外并购。

  (四)大力培养产业人才。

  鼓励高校加强信息产业新兴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鼓励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培养产业急需的各类科研人员、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联合开展在职人员培训。继续做好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工作,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缩短人才培养周期。鼓励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加强人才协作,推动信息产业与传统制造业人才交流。设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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