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加快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17年,四川省大数据产业集群基本形成,聚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众多新型企业。政府数据资源有效整合、有序开放,初步建立大数据开放与管理机制。
到2020年,建成国内一流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全省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各类数据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有效流转和广泛应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全省新兴支柱产业。
《实施意见》从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集群、加快大数据资源集聚、推进大数据应用、营造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等5方面,提出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构建大数据产业设备制造体系;利用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透明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在宏观调控、社会信用、智能制造、产业转型、食品安全、交通、旅游等10多个领域推进大数据应用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从五个方面加快大数据建设。
一是加快制定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是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设立大数据交易所(中心),构建门类齐全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推动部门、行业数据有序开放,探索开展大数据定价、交易和规范使用,促进数据资产化。
三是强化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支持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投基金、创业种子基金。
四是对符合条件的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优先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范围。
五是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建设大数据省级智库,组建政务数据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