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承德市《关于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08-20 14:08 来源:承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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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日前,我市出台《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了推进大数据产业的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了相关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要坚持创新驱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示范引领,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战略制高点,着力打造以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环节构成的大数据产业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面向全国、服务京津冀的“大数据谷”,聚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发展全链条大数据产业,打造自我持续发展、跨大数据生命周期的产业生态,带动其它产业智慧化发展,把承德建成国内智慧化明星城市,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数据产业总产值500亿元。

  根据《意见》,我市将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多元化投融资途径,着力推进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绿色数据中心等。重点实施“一城六中心”建设工程,在高新区规划7000亩园区用地打造承德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城,重点建设“四平台一节点”工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大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工程。在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土地、能源、资金、人才、招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全面向在承德落地的大数据企业倾斜,自2015年起连续3年,每年各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新创办的大数据企业、外地大数据及关联企业总部迁至承德或者在承德设立区域性总部的将获得一次性资金补助,大数据企业员工也将获得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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