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驶入高速赛道,长春数字经济也按下了发展“快进键”。长春市成立数字长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数字长春“十四五”规划》《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长春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长春市支持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把发展数字经济摆在突出位置,纳入“3转、4强、7新”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突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治理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全力抢占数字经济“新赛道”。
发展目标:
围绕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形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价值充分释放,落实《“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加速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超过10%。
空间布局:
依据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结合各区域产业优势,加速构建“一核一极多园”空间布局,重点打造净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示范区、长春新区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快速增长极,以及与各地优势产业数字化相融合的“一区一品、一园一业”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实现全市数字经济差异化、协同化发展。
聚焦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我市围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集群、传统产业融合、数据要素价值、产业发展载体、产业开放合作6个方面,推进22项重点任务,打造数字化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实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千亿级数字产业集群。
实施路径: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
优化5G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全市5G网络建设规划,会同基础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推进重要公共场所室内增强系统建设。针对产业应用场景,面向需求强烈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5G专网建设。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措施,推进5G基站供电转改直,为5G基站建设开放公共资源。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等领域,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
持续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城乡高速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提升城市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推动5G网络与千兆光纤网络协同覆盖,深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动运营商不断拓展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推进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
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需求,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提升农村固定宽带、移动网络的服务能力。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到“十四五”末期,实现乡镇5G网络通达率100%。
提升云计算能力。引导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以及全国性云服务领军企业建立本地公有云服务结点,实现跨域服务。加快推进中国移动长春大数据中心、中国电信吉林省数据中心的应用,推进中国联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平均每年增加标准机架15000个以上。积极引进数据机房运营商,充分利用本地数据中心资源,开展面向全国的服务器托管、空间租赁、网站映像、内容镜像、数据备份等服务。针对产业需求、企业需要,不断丰富云计算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本地企业上云,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充分利用现有云计算资源,建立容灾备份体系,为政务云、企业云提供容灾备份服务。
推进算力中心建设。根据数字长春发展的实际需求,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加快开展高性能算力设施的建设。长春算力中心全面投入使用,开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算力公共创新平台的申报工作。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算力需求,与360、百度、中国电子云集团、中科曙光等企业开展算力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算力支撑能力。统筹算力需求,引导政府机构、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在科学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算力服务。
提高数字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营维护服务设施、城市安全靶场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搭建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平台、隐私计算平台等数据安全设施,开展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创建数据安全重点实验室,构建城市级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引导网络安全防护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控制、物联网领域,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为新兴产业提供安全防护服务。
政策原文
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长春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城联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以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把数字经济打造成推动长春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引领带动作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着力形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价值充分释放,加速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10%。
——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建设5G、城市光网、算力中心、数据中心、数字安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行业协同、共建共享机制,打造支撑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全面渗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全面融合的,国内一流、功能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数字产业化纵深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未来出行、光电信息、数字影视、数字农业等4个产业生态基本建立,产业链高端和关键环节本地落位,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物联网、网络安全、感光半导体芯片等5个产业领域形成突出优势,未来通信、虚拟现实、区块链等3个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布局完成,基本形成“453”数字经济核心体系,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涌现出一批核心技术创新成果,聚集一批数字经济企业。按照“六城联动”总体规划,“六区一带多园”数字经济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各区域围绕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数字经济发展载体,形成不同领域、不同特色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光电信息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围绕汽车、光电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核心产业建成具有区域、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数字贸易、新型电子商务、数字金融、智慧文旅、平台经济、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的渗透率不断提升。全面推进智慧农业平台建设,推广农业物联网在种植养殖生产、产品溯源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打造数字农业新业态,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支撑。
——数据流通交易机制初步形成。数据要素在各产业中广泛应用,数据红利充分释放。长春数字交易中心(所)投入运营,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在数据采集、存储、加工、确权和资产登记方面形成一批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规范,到2025年数据交易额达10亿元。建成净月大数据深加工基地,开展数据要素、数字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较强的要素支撑能力。
(三)发展原则
1. 坚持创新引领
坚持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驻长“大学”“大所”“大厂”的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数字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提升数字技术、数字应用、商业模式的融合创新,发挥数字化引领创新的先导作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的新趋势,加快新设施、新技术、新产业、新应用超前布局,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2. 坚持数据驱动
充分发挥数据的核心要素作用,培植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深入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数据要素配置,建立健全数据确权、价值评估、加工处理、流通交易等机制,建设支撑数据价值转移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数据对产业转型的支撑作用。
3. 坚持合规安全
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在依法合规的框架下开展创新探索。提升数字经济领域治理能力,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监管。研判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带来的安全问题,切实加强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和数据隐私保护,增强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城市网络信息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
1. 优化5G网络覆盖。会同基础电信运营商进一步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和应用推广,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覆盖,推进重要公共场所室内增强系统建设。针对产业应用场景,面向需求强烈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5G独立组网试点。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措施,推进5G基站供电转改直,为5G基站建设开放公共资源。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医疗、教育等领域,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到“十四五”末期,主城区5G基站数量达到13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规自局、市政数局、市工信局、市建委、市林园局、市通信办,各电信运营商、铁塔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持续推进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城乡高速光纤网络全覆盖,加快提升城市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全面落实国家相关标准,推动5G网络与千兆光纤网络协同覆盖,深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动运营商不断拓展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推进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到“十四五”末期,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通信办;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市建委,各电信运营商)
3. 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需求,持续开展农村基础电信补点,提升农村固定宽带、移动网络的服务能力。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到“十四五末期”实现乡镇5G网络通达率100%。(牵头单位:市通信办;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各电信运营商)
4. 提升云计算能力。引导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运营商,以及全国性云服务领军企业建立本地公有云服务结点,面向全国开展服务;充分利用本地数据中心资源,针对产业需求、企业需要,不断丰富云计算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引导本地企业上云,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充分利用现有云计算资源,建立容灾备份体系,为政务云、企业云提供容灾备份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东数科技公司)
5. 推进算力中心建设。根据数字长春发展的实际需求,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计,加快建设长春算力中心。大力推进算力中心应用,统筹算力需求,引导政府机构、高校、研发机构、企业,在科学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应用算力中心。(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东数科技公司)
6. 推进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业云,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上云用数赋智提供基础设施保障;推进工业互联网能力创新中心落地,完善长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服务能力,面向重点行业建设4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现工业互联网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 提高数字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引入网络信息安全龙头企业,搭建城市安全大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营维护服务设施、城市安全靶场等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城市级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形成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护、整体防控和联防联控的安全能力体系。引导网络安全防护企业在智能网联汽车、工业控制、物联网领域,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为新兴产业提供数字安全防护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二)数据要素市场机制完善行动
8. 推进长春大数据交易中心(所)建设。以申报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长春数据交易中心(所)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汇聚利用,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搭建数据确权、资产登记系统,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开展隐私计算平台、区块链服务网络部署,提供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环境。进一步完善数据服务模式,开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用户画像、行业分析、信用评价等数据服务型交易流通。开展交通信号、信用数据等公共数据运营试点,探索公共数据授权国企运营模式。探索开展“企业数据资产凭证”“个人数据资产凭证”发放。(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督局)
9. 建设净月大数据深加工基地。推动数据要素生产水平提升,瞄准全国大数据加工的市场需求,面向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承揽大数据深加工业务。在净月区建设大数据产业深加工基地,组织相关企业入驻,积极对接国内有服务需求的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净月区管委会)
10. 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标准规范建设。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为核心,与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通院等国家级咨询研发机构合作,探索制定数据采集、存储、加工、确权、资产登记、加密等技术标准规范,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数据共享和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三)特色产业生态培育壮大行动
11. 打造未来出行产业生态。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战略实施,带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下游集聚,积极引进车用芯片、高精地图、自动驾驶算法、感知设备等企业。开展自动驾驶全价值链仿真平台建设,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区示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打造面向高寒环境的弯道、隧道、坡道等多场景测评环境。推动出行服务信息化,开展巡约一体化平台建设,打造智慧交通产业生态,推动城市服务类APP提供智慧出行服务。在封闭园区、景区搭建车路协同设施,投放自动驾驶车辆,开展车路协同场景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汽开区、净月区管委会)
12.构建全链条光电信息产业生态。充分发挥本地光电信息企业现有优势,打造“原材料—芯片模组—产品应用”半导体照明和光显示全产业链,“光学元器件—激光器—激光切割、焊接等激光成套设备及应用”的激光制造全产业链,“光电仪器+光通信”的智能光电仪器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产线、激光通信端机生产线建设项目,提升光电制造业生产能力。推进卫星零部件及整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培育发展航天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片、星载计算机和通信设备等产品。搭建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北斗应用创新平台,依托“吉林一号”,围绕推扫数据、视频数据、多光谱数据、夜光数据、立体数据以及惯性空间等卫星数据,提升遥感数据信息加工能力与下游应用创造能力。依托龙头企业,围绕汽车芯片,推进核心电子器件、芯片设计、芯片制造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及衍生孵化。发挥光产业优势,推进人工智能用镜头及滤光镜、机器视觉镜头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长春新区管委会)
13. 培育全程数字化影视产业生态。加快推进5G数字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拍摄、制作、渲染、传输、发布等数字影视生产链条,打造数字影视云服务平台,提供渲染、VR、AR、计算、存储等功能,提供前期创意、中期拍摄、后期制作、发行衍生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充分利用动画学院、吉林艺术学院等院校人才资源,建立视频彩铃、短视频等数字内容制作平台和发布通道,鼓励开展数字创意活动,不断壮大数字内容产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政数局、净月区管委会)
14. 打造智慧农业产业生态链。推进长春数字农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数字技术在墒情、苗情、灾情等方面监测应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政府)以省耕作检测信息平台为依托,构建省市县联动的黑土地监测监管平台,强化黑土地监测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动直播带货、农产品电商等企业发展,引导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数局)围绕三百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畜牧业大数据平台,汇集养殖数量、疫病防控、出栏时间、屠宰需求等数据,为生产主休和经营主体提供全过程数字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畜牧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四)重点数字产业能级提升行动
15. 着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本地高校、科研机构、人工智能企业重点探索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人机交互、机器人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产业发展技术支撑。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管理、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能安防等领域场景的应用示范,引进培育一批企业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16. 加速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开展大数据采集、数据可视化、数据分析等技术研发,推动云边融合计算、数字纽带、网络切片、边缘计算、数字孪生、软件定义安全等数字技术突破和产品服务创新。鼓励发展大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挖掘分析、整合和应用产业,基于本地化云计算资源,大力发展云存储、云超算、云管理等产品和服务,开展基于容器和微服务架构的云原生产品研发,提升云计算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17. 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加深物联网技术应用深度,重点发展芯片制造、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智能天线、数据融合及可靠性等技术研究。促进网络与窄带物联网(NB-IoT)、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协同共融。促进物联网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融合发展,创新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物联网应用商业模式。(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8. 积极发展感光半导体芯片产业。依托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长春理工大学在感光芯片领域技术成果,大力开展适应车载、安防、工业机器视觉、手机等领域,智能化、高分辨率、高动态范围、低功耗新型CMOS芯片研发设计,依托长光圆辰等企业,进一步推动晶圆生产线建设,提升晶圆加工产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9.超前布局未来数字产业。开展未来通信、元宇宙、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应用探索和核心技术研发。推动长春光机所开展高功率太赫兹辐射源生成技术及应用研发,布局6G通信;在电子政务外网内的视频传输、核心业务数据传输领域,开展量子加密技术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围绕元宇宙业态培育,推动虚拟现实硬件设备创新发展,推进虚拟现实与工业设计、健康医疗、智能交通、文化教育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探索开展虚拟工厂建设,通过元宇宙技术应用,实现工业制造数字孪生。(牵头单位:市政数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大力发展区块链产业经济,发挥长春科教资源优势,建立完善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体制机制,搭建区块链基础平台,不断创新区块链应用场景,推动区块链在数据交易、产品追溯、电子存证等多个领域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系统研发和服务,打造区块链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20. 大力发展数字安全产业。开展工业控制安全领域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工业互联网应用提供安全保障。聚焦车联网安全、云安全、数据安全、平台安全等新兴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头部企业,引入核心产品、关键技术,引导头部企业与本地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技术成果本地转化,孵化培育一批本地化安全服务企业。开展城市靶场、安全运营中心等安全类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企业开展拟态攻防、应急响应、安全测试、态势感知、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新服务。加强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网络安全方面教育和实训,培养一批网络安全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五)传统产业数字化融合行动
21.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以长春国家农高区建设需求为引领,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建立农业数字化产业生态,吸引农业数字化服务商、农产品电商、农业技术服务商进入生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小型企业等应用农业产业互联网,打造种业、肉牛、玉米、水稻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农业细分行业产业互联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数局、市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中心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头部企业,整合本地数字化服务能力,为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聚能、增能、赋能。围绕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引导、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采取“上级争一点、地方补一点、平台让一点、企业拿一点”的模式,分层次、分领域、分产业推动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广泛引导企业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依托我市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创新中心等服务载体,面向重点工业企业推动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培育一批特定领域、特定场景企业专用工业 APP,分行业、分领域、分批次发布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东数科技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物流发展,围绕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搭建智慧物流平台,推广智能仓储、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应用,积极发展共享云仓、城市末端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等智慧物流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数局)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一站式通关、国际物流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长春新区、兴隆综保区管委会)推进工业电商发展,支持大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集采集销。(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积极培育“本土新网红”,培育直播经济,推动“主播带货”“网红促销”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推动“互联网+冰雪旅游”产业发展,探索建设冰雪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冰雪旅游大数据中心、冰雪旅游线上虚拟体验馆、冰雪旅游综合监管平台等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冰雪旅游数字化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六)产业发展载体优化升级行动
25. 打造数字经济产业核心区。全力推进净月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数据交易、数字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配套体系,瞄准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内容等重点产业,开展数字经济各产业的强链、延链、补链工程,积极引入国内数字经济领域龙头企业,培育本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生态。建设科创中心、专业园区等产业载体,积极引进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等企业,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集聚。(牵头单位:净月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政数局)
26. 推动数字经济特色载体建设。在长春国际汽车城核心区域,打造未来出行先导区,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汽车电子工业园、国际汽车城新技术产业园、长春市旗智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推进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产业数字化改造,开展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场景示范应用;在现代农业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农业示范区,以国家农高区为核心,建设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中心、德惠市乡村振兴暨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农安县高效配送(冷链)物流中心,部署农业物联网平台、农机应用平台、优质农产品贸易平台,融合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供应链、农村电商等应用,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化技术创新区,发挥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中国科学院长春应化所等高校院所资源优势,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成果转化基地、软件产业发展基地,推进人工智能创业园、航天信息产业园、长智光谷等产业载体建设;在新兴消费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贸易、数字消费示范区,建设新型消费示范中心、中巴跨境电商产业小镇、智慧物流产业园、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大力推进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服务外包、跨境电商、网络直播等产业发展;在文化创意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内容产业集聚区,建设吉林数字动漫影视产业园、数字传媒产业基地、山丘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园、5G数字影视基地等载体,搭建影视数字化制作平台、数字内容生产发行平台、文化创意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国内数字内容制作、发行企业;在双碳示范城核心区域,打造数字双碳产业带,以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等产业数字化需求为导向,引进能源数字化管理、能源装备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实现数字技术与能源、电力、工业、交通等领域碳排放精准化管理与减排深度融合,探索建设双碳管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碳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六城联动”各牵头单位)
27. 进一步完善长春数智云功能。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数据加工工具、人工智能引擎、算力支撑等服务能力,引导企业运用数智云。推行数智券制度,对本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应用数智云上产品的,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降低企业应用成本。力争数智云平台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平台用户超过1万个。(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同推进机制
充分利用“六城联动”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依托数字长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数字经济统筹调度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遵照数字中国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建立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估体系,明确监测评价标准,形成考评机制,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强化财政金融渠道支持
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服务完善,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全市数字化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将数字长春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信息化建设总预算。统筹整合全市现有高精尖、企业上市、互联网产业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根据产业认定和综合贡献,通过基金直投、贷款贴息、政策奖励等多种方式对数字经济的发展给予支持。发挥产业基金、担保融资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三)夯实人才培引支撑服务
建立人才引进联动机制,开通重大项目人才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户口、工作居住证、就医、子女入学、人才公租房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国信息化人才为数字长春建设服务。鼓励在长高校增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靶向引育、分层次引进,发掘提升本土人才,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四)深化招商促进产业集聚
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实施精准招商和开放合作,挖掘我市产业、城市数字化需求,加紧策划主题招商。鼓励协会等社团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数字经济招商工作,支持重点园区围绕自身定位大力招引数字经济企业,形成特色产业集聚。探索产业数字化全新赛道,推动“云工厂”“云基地”产业转移招商,以智能制造为核心需求,招引一批基于“元宇宙”生态的“虚拟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