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出台《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9-08-23 10:48 来源:日照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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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加速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

  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推进日照市大数据发展,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就全市大数据发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7月19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大数据发展局就《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整体框架和“五大”主要任务。

  ■整体框架

  核心任务:以数字日照建设为目标,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为基础,以大数据应用为导向,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数据安全为保障,加快大数据战略布局,创新大数据发展模式,使大数据成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总体格局:通过培育一批规模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清晰、集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大数据产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形成“三核引领、区域协调”的产业布局,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区和中央活力区作为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三大引擎,各区县立足实际,错位发展、协同配合,打造富有特色的大数据产业新高地。

  发展目标:到2022年,形成发展氛围浓厚、体制机制完善、共享开放全面、创新应用广泛的大数据发展格局,建成区域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全省生态、旅游、体育等大数据创新应用高地,全市大数据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数字经济规模在全市经济总量中占据一定比重。

  ■主要任务

  夯实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布局、稳妥推进、全面提升,加快技术、资本、数据等各类资源全面融合,从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市级数据资产运营平台建设三个方面,构建泛在互联、集约完备、模式创新、生态完善的大数据基础支撑体系。

  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流通。突出数据资源的基础和核心要素地位,从加快构建大数据采集机制、持续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社会数据共享共用、促进商业数据交易流通等五个方面,加快完善数据资源从多元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到社会应用的完整链条,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价值提升的数据资源体系。

  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创新驱动、引培并举、协同联动,从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大大数据企业招引培育力度、完善大数据生态产业链、培育大数据新兴业态、推动大数据创新创业等五个方面,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链条完整的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

  推动大数据应用示范。抓住“互联网+”国家战略,发挥大数据在资源整合、深度分析、模式创新等方面核心优势,从推动产业升级、政府治理、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四个方面,推动大数据与工业、服务业、农业、海洋港口融合发展,深化大数据与经济运行、公共信用、市场监管、交通物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安全、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健康、教育、文体旅游融合应用,构建技术创新、共享协同、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大数据应用体系。

  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坚持政府主导、协同管控、各方参与,从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能力两个方面,加快打造数据安全和保密防护闭环管理链条,构建组织管理严密、制度规程完善、技术手段先进的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实施意见》作为我市第一个关于大数据发展的综合指导性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市大数据发展的重要依据。《实施意见》的出台,赋予了大数据作为建设数字城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地位。

  据悉,为推进《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我市成立了日照市大数据发展暨数字日照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大数据发展各项工作。明确将大数据发展战略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建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数字日照”专项资金等,为大数据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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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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