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推进智慧曲靖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的通知
曲政办发〔201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加快“数字云南”建设的工作要求,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集约化发展,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步伐,现就加快推进智慧曲靖大数据建设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云计算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云计算中心是智慧曲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新形势下城市新形态的体现。云计算中心涵盖了“云计算、云存储、云共享”三大功能,云计算是推动信息技术能力实现按需供给、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的全新业态,利用云计算技术,将有效缩短信息化建设周期和降低建设维护难度,缩减管理人员和建设维护费用,切实有序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开放,有利于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精简、优化和整合,对支撑简政放权和行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政府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统筹政府数据安全管理,解决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问题,实现政府大数据治理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对有效服务于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二、规范智慧曲靖信息化项目建设
曲靖市云计算中心第一期工程将于2019年4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具备了为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和数据存储的能力。今后除国家有明确要求和有特殊需求外,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应充分依托智慧曲靖云计算中心进行规划建设,基于云计算中心进行部署应用,原则上不再核准机房、专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智慧应用项目建设应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曲靖建设的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智慧应用建设专项和《曲靖市“智慧曲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在新建系统时要与已有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关联,向市智慧办提出云计算资源使用申请,经审核后按规范程序建设。已建系统要按照逐步迁移的原则,确定迁移步骤,与软硬件提供商商拟迁移方案,配合做好业务迁移评估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对建设较早或存在建设不规范、技术上不满足迁移条件的系统,要在迁移时同步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代码优化、数据库更新、操作系统升级等适应性改造。
三、推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围绕“智慧+城市治理”、“智慧+民生服务”和“智慧+产业创新”三个领域开展智慧应用专项建设。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的存储和计算能力,最大限度发挥数据聚集效应。通过共建全市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实现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对外数据开放利用。
(一)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数据共享。加强统筹规划,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大力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国家基础数据资源,以及各部门、有关单位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加快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丰富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
(二)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进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质量、统计、气象、水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有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通过政务数据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
(三)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政府等数据资源和平台设施,注重对现有数据中心及服务器资源的改造和利用,建设绿色环保、低成本、高效率、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汇聚平台,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加强对互联网重要数据资源的备份及保护。
(四)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深入发掘公共服务数据,在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费维权、城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加强数据应用安全管理
(一)明确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的原则,由业务所属部门承担云中心平台上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曲靖电信分公司承担基础网络及云平台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做好系统对接。信息系统部署时,先期应在云中心平台上开展内部测试等上线运行准备工作,云中心与信息系统所属部门共同认可试运行结果后,才能实施部署。系统迁移时,原系统在迁移后至少应保留3个月以上,作为应急回退措施。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应通过云中心云管平台对所属信息系统实施在线调度、管理和监控,并密切跟踪了解系统在云平台上的运行情况。
(三)强化综合管理。市智慧办要对使用云平台的部门加强管理、调度,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共享机制。要督促有关部门根据信息系统部署调整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适应新情况、新变化。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智慧办要加强顶层设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数据共享工作。要将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基础数据整合起来,通过分门别类、科学整理,实现共享使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全市大数据建设,坚决打破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墙”,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推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为智慧曲靖建设提供数据保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部门内部统筹和下属单位的管理,明确工作主体和责任分工,先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信息化系统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后续按照市智慧办要求进行专人联络及上报。对接好原软件平台开发商、维护商,做好业务迁移和运行维护的安排部署工作。
(二)制定标准规范。要针对云中心应用实际,围绕功能平台建设、日常运维、应用迁移、应急响应等过程,制定云中心管理、安全运维、业务迁移、服务退出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针对云平台上运行的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和技术保障措施制定管理办法,防止业务应用和数据被非法访问、修改、泄露、利用、销毁,确保云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高效、有序。
(三)加强培训指导。市智慧办要紧密跟踪了解工作推动情况,开展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落实数据共享、数据整合对接工作培训。帮助各部门协调解决部署迁移问题,适时组织迁移计划制定、云平台使用、业务应用迁移、云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四)调整保障结构。对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新建的信息化项目,市财政不再保障能够通过云中心平台承载部分的建设经费预算。逐步核减各部门预算中相应机房、网络和信息系统硬件运维保障经费。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