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东城区大数据建设
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东政发〔2019〕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组织实施东城区大数据建设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组织实施东城区大数据建设的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指示精神和北京市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要求,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北京新版城市总规对核心区的功能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一条主线、四个重点”战略任务,着眼“数字生态城市”,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生态体系,重塑公共管理和服务流程,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区域智能化,使大数据成为推动新时期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让居民、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好的享有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的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整体谋划
以规划为引领,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大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评价的规划、设计,在重点领域急用先立,分步实施,推动区域大数据生态体系的构建。
(二)统一标准,制度保障
研究制定统一的数据汇聚、管理和应用标准,按照标准对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进行分类管理、使用,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控,加快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出台,实现管用结合,同步提升。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大数据应用中的示范、推动和监管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社会数据资源的引入、合作、共建机制,实现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充分融合。
(四)应用牵引,问题导向
围绕核心区“大城市病”治理、疏解整治促提升、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文化+高精尖产业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提升运用大数据破解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分级分类,开放增值
依照法律法规对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进行分级分类,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快政府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相互融合,进行创新增值应用的开发和利用。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以业务带应用,以应用促建设”的大数据发展新格局,通过2018-2020三年大数据建设,基本实现数据资源全面汇聚共享,使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网格化城市管理、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促进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阶段目标
2018年,建立机制,搭建平台,试点应用。初步完成大数据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基本构建大数据生态体系技术框架和平台,围绕城市管理、疏解整治促提升、社会信用、健康医疗和高精尖产业发展等领域,开展大数据试点应用,以大数据思维驱动区域创新发展。
2019年,健全机制,加强共享,深化应用。大数据体制机制建设较为健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的汇聚和共享取得明显进展,完善大数据生态体系技术框架,围绕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空间信息、房屋管理、生态环境、民生保障、教育服务和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深化大数据应用,逐步构建覆盖全区各项工作的大数据服务支撑体系。
2020年,全面融合,开放联动,打造生态。在区域发展运行各领域,基本实现各类数据的共建、共用和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打造融合创新应用,提升数据价值,把大数据生态体系打造成为“精治、共治、法治”的重要支撑。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数据工作体系(共2项任务)
1.成立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办,主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专项工作组,其他分管副区长担任专项工作组组长,加大领导和推进力度,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各项任务。(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组建专家顾问组,面向大数据规划、大数据应用技术、大数据安全管理、大数据绩效评估等方面开展咨询与指导工作。(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8年8月)
(二)深化大数据顶层设计(共2项任务)
3.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编制东城区2018-2020年大数据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思路与目标,明确各部门在大数据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8年7月)
4.将大数据发展纳入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三年实施方案,明确组织体系和具体任务;建立可靠的数据采集更新机制,梳理数据资源清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核查、谁把关、谁更新”的原则做好数据归集工作。(责任领导:专项工作组组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共3项任务)
5.建设大数据支撑平台,有效支撑多源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和开放,实现各领域大数据应用的快速设计、统一代码开发和安装部署;提升在数据建模、洞察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更高水平应用的支撑能力。(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6.提升云平台服务能力,按照“入云为常态,不入云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入云迁移工作,有效发挥云平台集约化建设的效益;持续提升云平台承载能力,为全区海量数据汇聚、存储和计算提供保障。(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开展三级等保安全域建设工作,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关键数据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实现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和审计,确保数据汇聚共享安全可控、全程留痕、变化可溯,形成具有大数据时代特征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四)推动多源数据共享开放(共4项任务)
8.建立集大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评估“四位一体”的“汇管用评”工作闭环。按照“边共享、边整合;边应用、边完善”的实施策略,提出数据接入、清洗、融合和分析等重要节点的具体工作措施,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9年8月)
9.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推进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交换等标准规范,建立信息资源资产化管理机制,梳理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目录,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在遵循国家、北京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数据接口统一,输入输出衔接顺畅,数据共享快捷高效的东城区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0.建立社区数据汇聚新模式。创新社区数据采集和更新保障手段,研究编制社区数据汇聚和管理工作方案,提出社区数据接入、清洗比对、加工处理、融合分析等重要节点的实施策略。开展街道社区政务数据摸底调查形成数据目录,实现街道社区政务数据汇聚,重要系统数据基本贯通。(责任领导:陈献森,牵头单位: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1.持续推进社会数据汇聚。对各部门的社会数据需求进行梳理,统筹规划开展社会数据资源的采购、置换、接入等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数据(或服务)在区级大数据支撑平台的归集或链接,推动社会数据“统采共用”模式建立,真正发挥大数据的经济社会效益。(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共15项任务)
12.人口大数据分析应用。统筹人口数据采集管理,整合常住、户籍、流动等相关人口信息,利用普查数据与社会抽样调查数据,引入互联网数据和电信运营商等社会数据,建立人口动态分析模型,为人口疏解提供数据服务与支撑。(责任领导:常务副区长,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3.产业发展大数据应用。围绕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地,建立东城区重点企业运行大数据监测平台,及时掌握重点企业产业组织、资源整合、经营布局及运营变化等情况,为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领导:常务副区长,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4.空间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基于原有静态地理信息数据,增加不同版本的历史数据、地名地址数据、三维数据、360°全景影像、街景影像等数据,扩展精细的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位置数据和流式数据,形成空间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责任领导:张立新,牵头单位:东城规土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5.房屋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统筹规划、国土、房管等城市建设与发展数据,开展房屋管理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空间信息与房屋、建筑物信息的结合,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责任领导:张立新,牵头单位:区房管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6.城市综合管理大数据应用。依托网格化数据,建设新型“物联网+城市精细化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管理融合,做到提前分析预判,最终实现城市运行的智能化管理。(责任领导:陈献森,牵头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17.城市运行体征大数据应用。以网格化运行数据为核心,结合基础数据库,建立城市运行分析模型,更好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以及城市运行管理水平,为“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责任领导:陈献森,牵头单位: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8.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利用物联网自动监测、综合观测等数据,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支撑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治理和污染源监管等工作,开展环保大数据监测评价和分析,加强生态保护。(责任领导:陈献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19.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通过整合企业基本信息和运营信息,建立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和监管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为建立联合信用约束机制,推动开展信用联合惩戒重点工作提供支撑。(责任领导:葛俊凯,牵头单位:东城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0.文体旅大数据应用。统筹我区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推动文化+高精尖产业的发展;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能力,把握冬奥会发展契机,促进互联网+体育建设。(责任领导:葛俊凯,牵头单位:区文化委、区体育局、区旅游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1.民生保障大数据应用。整合民生保障领域数据资源及服务能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运用大数据惠民利民,建立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民生大数据应用体系,提升群众获得感。(责任领导:赵凌云,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2.安全稳定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图像大数据应用体系,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应用和物联网技术,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提高事故监测预警和安全隐患监管能力。(责任领导:薛国强,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3.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完善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跨领域、跨渠道的综合应用,梳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共享系统,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资源库,简化办事环节,深化一网通办,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4.社会信用大数据应用。全面汇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数据,通过大数据征信分析,面向政府、企业和公民用户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公示,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信息办,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25.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整合卫生系统各部门数据资源,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医疗行业治理等方面的应用。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快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便民惠民。(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卫计委,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6.教育服务大数据应用。加强教育数据收集共享,创新教育大数据服务产品,提升教育决策和优质教育资源有效配置,鼓励创新网络教学模式,探索发挥大数据提升教育质量及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的支撑作用。(责任领导:刘俊彩,牵头单位:区教委,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六)完善大数据保障措施(共2项任务)
27.建立大数据工作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督查工作进展和成效,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责任领导:常务副区长,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设立大数据建设专项经费,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区信息办负责项目立项评审和预算审查,并提出年度大数据项目安排计划。建立项目和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同时,鼓励各部门、各街道利用部门预算,开展具有特色的大数据应用建设。(责任领导:常务副区长,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信息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一把手”工程,强化顶层设计
大数据建设既是信息惠民工程,更是“一把手”工程,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建立大数据视野下的思维模式与工作模式,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主动学习大数据、接受大数据、支持大数据,切实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提高对大数据工作的认识与能力,增强利用数据推进各项工作的本领。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大数据建设与内部管理提升相结合,认真落实本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本领域的大数据规划设计类文件,稳步有序推进各类大数据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完成,共同推动形成我区大数据健康安全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坚持责任落实,强化数据归集
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破信息壁垒,牢固树立“全区数据一盘棋”的理念,按照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统筹汇聚各重点领域信息平台数据,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联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形成全区数据资源“一次汇聚,多次共享”的新格局。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采用战略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大数据建设运营。对责任不落实、违反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规定的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三)坚持试点先行,加强应用推广
鼓励各有关部门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重点应用、产业支撑、资源整合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优先支持跨部门、跨层级和跨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探索多元化合作运营模式,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对优秀成果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有效推进我区大数据生态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宣传培训,强化数据意识
面向全区政府各级工作人员开展大数据相关培训和宣讲,普及大数据基础理论和创新应用案例,在全区树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大数据意识,提高政府各级工作人员对大数据发展战略的理解水平,强化各部门的应用能力。
附件
东城区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金 晖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专项工作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张立新、陈献森、葛俊凯、赵凌云、薛国强、刘俊彩
成员单位:区委办、区密码管理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科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商务委、区卫计委、区文化委、区国资委、区旅游委、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区综治办、区政务服务办、区编办、区政府研究室、区产促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房管局、东城公安分局、东城规土分局、东城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区政府督查室、17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办。刘俊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大数据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工作;对各成员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大数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综合协调、政策培训、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动各项大数据工作任务落实;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专项工作组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主管领域大数据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审定主管领域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等;研究确定主管领域大数据建设重点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负责协调解决跨层级、跨部门的重要事项。
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工作组组长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本部门、本领域大数据工作的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等;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负责按照本文件任务要求,承担大数据具体推进工作,牵头抓好本部门、本领域大数据建设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