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
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2018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
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2018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施大数据战略,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根据《吕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2017-2020)》,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实际出发,立足吕梁,服务全国,面向未来,以项目落地建设为抓手,以数据资源开发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重点建设离石吕梁国家级数据产业园、交城区域级行业大数据产业园、孝义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中阳区域大数据科技人才孵化区,加快建设“数谷吕梁”,加快建设全国大数据应用示范试验区,加快实现从“挖煤”向“挖数据”转变。2018年,大数据工作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建成投运,全市政务云平台上线运行,一批大数据相关企业和引进项目落地建设,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逐步展开,大数据发展应用氛围进一步形成,为跨入全国大数据发展第一方阵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一)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8月中旬前建成投用、山西中交高速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西部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年底前建成投运、离石华唐呼叫中心一期4月份建成投用。支持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承接省直有关厅局及周边地市灾备中心项目。支持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军民研究院)、吕梁联通等数据机房扩容改造和应用推广。加快吕梁国家数据产业园、中阳北航中汇科技孵化器、孝义市城市云数据中心、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等项目建设,深化与浪潮集团合作,推动发展全省领先的数据安全产业。吕梁大数据企业要依托华为云平台、军民研究院超算中心向外发展,开拓外市、外省市场;发挥华为品牌效应,实行“以企招商”,引进华为合作伙伴来吕梁投资建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项目承担单位)
(二)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我市与山西联通“云计算、大数据”、与山西广电信息化产业的战略合作协议。吕梁联通要积极实施网络设施改造。各网络运营商要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推进4G网络全面覆盖,争取5G网络在我市率先部署,争取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启动部署。推动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发展。探索建立山西省数据安全灾备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吕梁铁塔、吕梁联通、吕梁电信、吕梁移动、吕梁广电)
三、加快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
(三)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搭建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基于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和军民研究院,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市级大数据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务数据要做到应进必进,全部迁入市级大数据中心,原则上不再在本单位、本县(市、区)建设数据中心和部署信息系统。依托市政务服务大厅和统一门户网站,面向居民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大厅、军民研究院、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
(四)着力构建大数据应用平台。总结孝义、离石、交口做法,开展“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大数据在扶贫、教育、社保、医卫、水利、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健康、智慧招商、互联网+“吕梁山护工”等衍生业态;推动“企业上云”工作,促进大数据与白酒、煤、焦、冶、电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与中国网库、软通动力、九次方、农信互联、京东等的合作,扶持发展区域性或全国性平台型龙头企业。吕梁联通要利用中国联通与阿里云、腾迅云签署共有云、大数据战略合作协议的条件,向山西省分公司积极争取政策,引进成熟的大数据应用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吕梁联通)
(五)积极接轨大数据科技前沿。举办2018年“数谷吕梁·智赢未来”吕梁大数据产业发展主题活动。依托吕梁学院和山西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立吕梁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大数据院士、博士工作站,邀请北航、北理工、国防科大等专家团队在吕梁设立工作室并开展研发工作。发挥吕梁独特优势,建设人工智能综合试验场,引进腾讯、科大讯飞等大数据领军企业开展技术、产品试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吕梁学院、军民研究院)
四、加快构建政策“洼地”
(六)打造大数据发展“特区”。借鉴贵州等先进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全面落实《吕梁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给予落地我市的大数据企业各项政策优惠。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包容监管机制。指定专人全程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与企业对接,为引进项目落地见效提供“保姆式”“管家式”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七)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局牵头整合市直各部门的信息化专项资金,建立市级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统筹使用。各县(市、区)也要设立县级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牵头,政府资金引导,吸纳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五、加快完善组织保障
(八)强化归口管理。市经信委负责行业管理,承担战略规划、政策拟订、统筹推进、监督评估等职能,牵头审核各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统筹市级政务部门信息化软件购买、信息化运维和购买服务经费。市经信委在大数据工作领域对军民研究院实施业务指导,对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的业务进行工作协调。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大数据应用项目的规划、建设、业务拓展负总责,原则上不搞分散建设,应建设全市集中统一的行业(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和军民研究院要建立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发展吕梁大数据产业。各县(市、区)5月底前成立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组,明确大数据工作管理部门,出台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意见,注重大数据、互联网与本地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融合,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军民研究院、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
(九)强化队伍建设。组建市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快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院系建设,培育大数据人才。市县两级要聘用大数据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到大数据管理部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设立大数据专责管理岗位,做到大数据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加强对各级干部获取、分析、运用数据的教育培训。有序、适度向公众开放军民研究院、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吕梁联通云数据中心、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等的大数据设施和机构,普及大数据知识,增强公众的大数据意识和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吕梁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军民研究院、吕梁联通、吕梁华为云服务大数据中心)
(十)强化考核激励。把发展大数据作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责任制考核范围。各县(市、区)要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实施意见,年内每个县至少要建设1个大数据应用项目。(责任单位:市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