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大数据战略为牵引,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晋政发〔2017〕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是我省大数据战略由基础夯实期向创新发展期全面迈进的关键一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讲话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智慧山西"核心目标,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构建特色产业为重点,深化融合应用为牵引,提升发展能力为支撑,深入推进"云聚山西、云惠山西、云殖山西、云安山西"四大工程,全面提升山西数字化发展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18年底,全省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实现4G网络全覆盖,NB-IoT网络建设和重点领域试点应用取得积极进展;积极争取国家5G网络试点,推动太原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相关工作。统筹布局数据中心,全省数据中心设计机架数达到50000个以上。建设完成省级政务云平台,推动50%省级政务部门业务系统迁入云平台,政务信息整合共享体系基本建成,推进建设四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专业领域信息资源库。推进构建大数据产业链条,在全省建设3-5个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加快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打造数据应用活跃区。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不断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机制
坚定不移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完善、优化数字经济领域制度建设,以推进政策落地实施为抓手,创优大数据发展环境;以系列峰会、展览推介等活动为载体,激活大数据发展氛围。
1. 完善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办法》,着力解决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不足、数据应用单一、数据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制度化、长效化保障。
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报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 深化政策落实。深化落实《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围绕用电优惠、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创新奖励等重点领域,推进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性强的操作细则。探索建立政策效果评价与动态修订机制,全面优化我省大数据发展环境,打造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洼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建立评价体系。开展大数据发展统计评估体系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大数据产业统计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引导支撑产业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启动
4. 打造主题活动。打造"数行三晋·智赢未来"系列主题活动,围绕智慧城市、数字经济(未来产业)、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系列峰会、展览、推介等活动,发挥示范效应,营造发展氛围,加速全省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深化应用。开展"慧聚山西"软件设计大赛,搭建人才、企业、需求方三方对接平台。组织参展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加强省内企业与国际、国内优势企业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实施
(二)构建特色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发挥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引领、集聚作用,以信息安全、传感器、人工智能等产业为重点领域,培育构建特色数字产业。
5. 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山西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规划》、《山西省传感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山西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与《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年)》相衔接,理清全省各区域发展定位和各特色产业协同发展总体思路,明确未来3至5年我省相关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全省产业集聚、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6. 突出重点领域。发挥龙头企业资源潜力,利用优势企业品牌、技术优势,推进数据标注产业落地山西,打造数据标注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传感技术,鼓励现有优势的矿山智能化、交通智能化企业做大做强,向城市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消费产品智能等未来方向发展,打造传感器、物联网的产业集群。依托人脸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基础大力发展图像识别技术,延伸发展语音识别技术,发展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产品产业,总体形成山西特色的安全可控的感知-识别(声像)-自动(驾驶)的完整人工智能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综改示范区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7. 推进产业集聚。发挥地方政府、龙头企业等主体作用,在全省培育创建3-5个创新能力强、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广泛深入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给予示范基地政策支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基地探索模式、引领创新、集聚产业、构建生态、推动转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科学有序的产业分工和区域布局,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以示范基地为依托,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各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启动创建工作;全年推进实施
8. 建设重点项目。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建设年"工作要求,重点推进省级政务云平台、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吕梁华为云服务数据中心、山西北斗数据中心、中电科创新产业园、大同云中e谷大数据中心、临汾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发挥省入企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对重点项目定期进行入企服务、跟踪服务,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各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9. 加大技术创新。依托我省重点高校大数据领域科研基础,加强国内外优势研发机构、企业的引进、联合、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行业组织、企业协同,建设一批实验室、工作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在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处理平台、传感器、固态量子器件设计与集成制造、声发射监测、图像位移监测、人脸识别、多模态生物识别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全面深化大数据融合应用
实施"政务上云"、"企业上云"、"两化贯标"、"工业互联网"四大专项行动,全面深化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加速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实施"政务上云"专项行动
按照"一中心、四平台"架构体系,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全年推动50%省直部门信息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
10. 制定《山西省级政务云平台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山西省级政务云平台迁移指南》、《山西省级政务云平台迁移工作手册》等,建设完成省级政务云平台,建立完善"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系统化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及系统迁移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11. 组织召开"政务上云"启动大会,对省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进行动员、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迁移方案,有序推进迁移上云工作,全年推动50%省直部门业务系统上云。
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组织召开启动大会;全年推进实施
12. 继续深化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推进统一数据共享平台接入、资源目录数据对接、公共数据开放和服务等工作,对各部门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全口径备案管理,深化"数据通、业务通",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协同应用。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13. 制定完善省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发挥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作用,推动我省政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和大数据在政务、民生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省直部门新建信息系统原则上在省级政务云平台上部署。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全年推进实施
14. 加快建设山西省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山西省智慧旅游云平台、山西省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山西(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平台等重点示范项目;积极引入、推广"虚拟市民卡"、智能水务、智能公交、"爱作业"运营等大数据应用项目,推动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推进结合的多种建设模式,全面深化大数据在便民、医疗、教育、文化、旅游、扶贫等民生服务领域应用。
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确定示范工程;全年推进实施
15. 推广"智慧运城"、"平安大同"等建设运营模式,推进阳泉市智能物联网应用示范试点,智慧城市建设在太原、大同、阳泉、运城等重点地区全面推开,"智慧山西"走在全国前列。推动组建智慧城市服务联盟,为全省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先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实施"企业上云"专项行动
以培育壮大云计算应用市场为手段,以云计算产业链合作和生态体系建设为途径,以构建云计算应用服务体系为保障,加快推动"企业上云",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发展。
16. 制定《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全省实施企业上云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2018年重点推动3000户企业上云,3年推动10000户企业上云。培育我省"行业云服务平台",加快各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为实现智能制造和企业大数据应用夯实基础。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17. 召开山西省"企业上云"启动大会,发布"企业上云"政策文件,展示"企业上云"路径和解决方案。组织召开覆盖各市、县主管工作人员的"企业上云"培训,统一全省工作目标、重点和方法。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18. 开展"企业上云"环省行活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工业园区、双创基地、孵化器等为载体,针对用户企业开展"企业上云"培训和对接活动,支持各市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快速掀起全省"企业上云"热潮。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经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实施"两化贯标"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以管理体系标准引领两化深度融合。加强数据要素创新应用,以数据驱动为牵引,找准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激发创新活力。
19. 开展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鼓励各市经信委开展市级试点。引导大型企业集团推动下属企业及供应商全面开展贯标,加快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新生态。针对小微企业需求和特征,探索制定模块化、平台化、便捷化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细则。探索推动贯标试点工作的财政资金鼓励扶持方式。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0. 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以省级示范企业为重点,进行国家级示范企业培育。分行业、分领域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开展示范推广。引导企业加快互联网环境下的业务创新和组织变革,培育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21. 探索建设两化融合数据地图,跟踪研判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发展重点、价值成效、特征模式以及发展趋势。引导各地市、各行业、各企业深入应用数据地图,通过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找准方向。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专项行动
加快建设和发展工业互联网,围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关键节点,推动山西特色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提升关键供给能力,培育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产业生态。
22. 研究制定《山西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细分领域平台企业建设一批综合性、行业性平台。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培育和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扩充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
23.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建设,依托大型互联网企业和信息通信企业,应用先进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建设工业互联网通用平台,聚合各类软硬件资源,为广大工业企业提供通用的工业微服务。依托大型龙头企业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行业示范引领效应。以工业产业园为中心,打造园区工业云平台,形成园区内企业的业务聚合。通过各类平台建设,形成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和工业互联网生态,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 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创新中心,围绕工业互联网战略制定、工业互联网政策研究、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提供专业支撑。协调国内知名研究机构与山西本地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工业互联网演示环境搭建、工业互联网标准研究测试、标识解析节点建设等工作,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在山西落地。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四)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支撑能力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全面提升各级、各领域人员数字经济认知应用能力。推动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升级,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基础支撑能力。组建专业队伍,加强与国内外专业运营团队对接、合作,全面提升数字经济载体服务能力。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25. 围绕政务上云、企业上云、两化贯标、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组织各级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分批次培训,提升各级工作人员获取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等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6. 规划实施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重点建设全省千兆光纤、高速移动网络、NB-IoT、LORA和5G网络等,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推进NB-IoT网络部署,支持阳泉市以交通、环保、市政、安监、教育等领域为试点,开展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试点建设。结合二青会契机,争取国家5G网络试点。积极推动太原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申报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通管局、太原市、阳泉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7. 有序推进数据中心布局建设,积极引进国家部委、大型互联网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数据资源落户我省。推进山西国科晋云先进计算中心、吕梁华为云服务数据中心、山西北斗数据中心、中国移动太原云计算数据中心、大同云中e谷大数据中心、临汾市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全省数据中心设计机架数达到50000个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园区等建立大数据管理推进专业队伍,推动形成省、市、园区三级服务对接联动机制。完善优化服务体系,对接引进国内优势大数据领域园区运营企业,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服务机构,全面提升载体服务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 推进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大数据安全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大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和评估机制,做好大数据平台和服务的可靠性与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部门协同管理的网络安全信任体系,推动建设网络信任体系平台。推进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工作,规范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测评认证。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通管局、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0. 研究制定《山西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2018年行动计划》,制定工控安全防护能力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工控安全检查,探索建立重点工控安全保障目录。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工控安全防护改造,开展省级工控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全省工业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工控安全应急演练,建立省级工控安全应急专家组,支持工控安全技术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装备和工具的储备,不断增强应急技术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综合统筹和协调推进作用,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动计划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省市联动、部门协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服务意识,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加强督查评估。将年度工作任务纳入重点督查督办范围,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分类落实、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予以宣传、表扬;对工作不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人才培养。集合、落实我省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加强产教合作,推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加强与优秀人才合作,建立一批联合攻关实验室、工作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培养适合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智力和人才支撑。
(四)加强合作引进。要加强与国内外高端智库、研究机构、优势企业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模式、技术等,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要积极引进、抓好一批重点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对接、跟踪、服务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以重点项目为牵引,带动产业加快发展。
附件:2018年大数据领域重点推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