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琼工信信产〔2017〕385号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互联网产业园区,各互联网众创空间,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98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领域应用、产业支撑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四个方面,筛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2018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领域10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
(三)请各企业于12月18日前将《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产业处,我厅将按照申报要求,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标;联系电话:65396994
材料提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