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56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征集我省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满足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于11月13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和《报送信息汇总表》报送我委(标准与应用处)。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直接报送我委。
二、广州、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珠三角各地市(除广州、深圳外)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粤东西北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
三、我委对相关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根据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选送。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大数据优秀产品
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568号)
2.报送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0月28日
(联系人:胡嘉娟、麦彬承,
电话:020-83134272、83180738,
邮箱:jxwbzc@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9房,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