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
教高司函〔201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进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192家企业支持项目11491项。现予以公布(项目简介见附件)。
请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高校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有关企业要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并于今年12月底前向我司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我司将及时公布2017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7年9月29日
教育部2017年云创大数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一、申报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函》要求,加强公司和高校之间的技术和学术交流,以企业资源支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云创大数据响应教育部号召,积极筹备2017年产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与“实践条件建设项目”2个类别共计18个合作项目,专业方向主要涵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络工程等方面,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支持申报院校相关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推动高校教学内容更新及课程体系完善,支持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提升高校在实验教学领域的综合能力。
二、申请办法
1、下载并阅读附件1《附件1-2017年云创大数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同时根据自身申报项目类别,下载并填写附件2《附件2-教学内容何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报书》,或附件3《附件3-实践条件建设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人将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王经理,15850644116,wangxiaocong@cstor.cn
3、云创大数据组织评审专家组(成员来自教指委、知名高校、相关企业)对院校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初审并立项;
4、云创大数据与项目主负责人所在学校签署“项目立项协议书”;
5、申报院校根据“项目申报书”及“立项协议书”的规定完成最终交付物的研发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云创大数据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和复审,并将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