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市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中心作用,加快建设“荆门云”,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天云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44号)、《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荆门建设的意见》(荆政发〔2016〕2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大数据战略为指导,以建设“荆门云”、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为目标,以数据开放共享为主线,以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抓手,着力打破数据资源壁垒,推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服务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为荆门实现“三大定位”“三个率先”,在湖北中部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荆门云”顶层设计、规划布局、共建共享等内容,以市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中心为支撑,有序整合我市政务信息软硬件资源,优化基础设施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
——创新引领,应用为要。坚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 积极推动“应用、数据、技术”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加快云应用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促进系统大集成、数据大开放、业务大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全面共享,依法使用。按照 “规范采集、无偿提供、平台归集、按需共享”的思路,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安全支撑、网络支撑、应用支撑平台,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共享交换体系和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强化平台安全,广泛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完善的容灾机制。强化数据安全,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立数据分级分类授权访问机制,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提供部门业务应用服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荆门云”,打造“一个中心”(城市大数据中心)、“两大基础平台”(云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和网络传输平台)和“三大支撑体系”(数据交换共享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服务运维体系),“荆门云”综合承载能力、硬件设施利用能力、信息资源集聚共享能力、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整体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数据库和非涉密应用系统向“荆门云”迁移接入,实现与国家、省直部门、县市区(部门、乡镇、街办、社区、村)的纵向联通,与市直部门的横向联通,与“楚天云”的数据交换共享。
——数据应用进一步深化。建成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建筑物等基础数据库和信用、税收、健康、交通等主题数据库。加快推进大数据应用,重点以市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中心为支撑,推动大数据在政府管理、决策中的广泛应用;以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支撑,推动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创新发展;以数字荆门地理空间框架为支撑,推动地理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以“在荆门”市民融合服务平台为支撑,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支撑,推动城市综合应急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社会主体利用开放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消费和信息服务产业转型发展。
——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立标准统一、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促进项目建设资金高效使用、部门应用充分融合、政府数据依法依规共享。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迁移“上云”。按照 “不影响正常办公、不影响群众办事、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总体要求,制定各部门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向“荆门云”迁移接入工作方案,对条件成熟、架构相对简单的应用系统优先迁移接入,确保稳妥、有序、平滑迁移。优化迁移方式,对各部门已建在建应用系统,优先将应用系统和数据库部署在“荆门云”;对使用专用特殊设备的系统,采用设备迁移和云平台部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迁移;对系统复杂不适宜部署在“荆门云”上的系统,采用整体搬迁、服务托管的方式迁移。迁移接入的应用系统及数据资源,实行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2017—2018年,完成80%的市直部门数据库和非涉密应用系统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迁移接入,实现“荆门云”与“楚天云”互联互通;2019—2020年,完成县(市、区)、市直部门数据库和非涉密应用系统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接入,建成全市统一的数据传输网络,形成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共建共享机制。
(二)大力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整合融合。
1.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制定全市政务信息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建立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和数据库备案、运行、更新、注销管理制度。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施协议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共享内容、更新频率、共享形式,并及时更新数据,建立“目录清晰、标准统一、一数一源、动态更新”的信息资源架构和数据采集体系。
2.加快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入库。以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和建筑物为基础库进行资源整合,扩展政务信息基础数据库领域,引导社会数据向“荆门云”汇聚,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3.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无设定条件、可普遍共享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通过前置服务器、API等方式实现集中交换、充分共享;有设定条件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通过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实现有限共享。共享信息资源由数据使用部门向数据提供部门提出申请,数据提供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健全政务信息数据比对修正机制。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按照“多元校核”原则提出数据校核要求,由数据提供部门基于“一数一源”数据采集原则进行核实修正,确保政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大力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利用。
1.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制度。制定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利用目录,明确政府数据开放目标、实施原则、开放范围、开放渠道、开放方式和保障措施,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主动采集开放数据。除法律法规明确不开放的数据外,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交通运输、教育科技、卫生计生、空间地理、公共安全、金融服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领域数据资源共享。
2.打造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依托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建设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平台,面向社会提供各类可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挖掘利用。
(四)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统管。各地各部门新建、续建、改(扩)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要按照 “三不”(不再新建基础平台、不再新建综合机房、不再新建数据中心)和“八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方案评审、统一工程监理、统一软件测评、统一安全认证、统一项目验收、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运维服务)的原则进行建设。
1.强化流程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建设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统一受理(部门管理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严格按照财政入库评审、立项、建设方案评审、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项目监理、软件测评、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程序建设。
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每季度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入库评审,评审通过后纳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对入库项目进行审定,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市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对于临时增加、确需建设的项目,经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可追加预算。由国家、省全额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方案报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备案。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资金实行归口集中管理,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用款计划,市财政局将预算指标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进度支付。
2.规范服务管理。规范监理服务,所有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规范软件测评服务,软件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测试通过,方可组织验收。规范网上政务服务,所有网上政务服务必须经过实名认证,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平台。规范运维服务,公开招标确定“荆门云”运维租赁价格,市财政局按照招标价格统筹安排运行维护经费,从2020年起,市级财政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各部门自建机房运行维护经费。通过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2至3家监理公司、1家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和1家CA认证机构,具体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监理、软件测评和CA认证工作。
3.严格质量管理。项目竣工后由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验收结论作为项目绩效评估和审计依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审计完成前,支付项目建设资金不得超过总额的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推进,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制定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发布和开放共享工作计划,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日常工作,确保数据整合共享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人才体系。经常性组织开展专业业务培训, 大力培养政务信息化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成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知名信息化专家、学者、企业家,参与规划编制、技术攻关、方案咨询、方案评审和成果鉴定等工作,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证。
(三)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对市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和城市大数据中心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新型网络安全威胁的识别和防御,严厉打击网络攻击、窃取和售卖企业与个人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潜在的网络安全威胁进行预防和实时监控。加强数据容灾备份等传统安全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的数据资源安全。强化运维保障,制定高效便捷的运行维护流程,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制度、服务标准规范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四)严格绩效评估。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要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考核,对各部门提供信息的数量、更新时效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积极开展部门应用系统迁移接入绩效评估,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荆门市直单位信息系统迁移统计表(不含党群部门)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荆门市直单位信息系统迁移统计表(不含党群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荆门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