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实施四年有成效 借大数据发力

2017-07-14 00:07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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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记者从《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暨新闻通气会了解到,《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将于7月中旬全面展开。检查组将针对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规划实施、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千园之城"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推进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建议。

2013年2月,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条例施行四年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执法检查,使该条例成为贵阳生态文明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多年来,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看得见的成效。2016年,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0天,优良率为95.6%。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总体良好。2016年贵阳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每年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全市建成各类公园新建249个公园,重点打造的27个市级示范性公园实现全面开工,已建成(或一期建成)并开园11个。贵阳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649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7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86平方米。

  下一步,贵阳市将以构建一河百山千园自然生态体系为抓手,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发力"燃煤、扬尘、尾气、油烟"的管控和治理,推进市域未达标河流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实施大数据+工程,完善森林、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网络,推动贵阳市生态云平台(一期)(数据铁笼)项目建设,精准、精确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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