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大数据立法也走在全国前列。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2016年1月15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
该《条例》共6章39条,包括大数据发展应用、共享开放、安全管理等内容。它紧扣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的现实需求和趋势,对数据采集、数据共享开发、数据权属、数据交易、数据安全以及“云上贵州”等基本问题作出了宣示性、原则性、概括性和指引性规定,把贵州在以大数据兴业、惠民、优政等领域的创新做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大数据产业发展纳入了法治轨道。
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是又一部走在全国前列的大数据地方性立法。
该《条例》的出台施行,是贵阳市作为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在开展7个方面创新性实验中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对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对加快打造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型中心城市、推进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依法有序进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