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改革”和“大数据”如贵州法院“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3174件,审结430963件,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23.09%,结案率95.1%,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各项数据再创历史新高;一审案件陪审率、当庭裁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分别上升5.97%、4.41%、1.18%;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61%,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统一司法尺度
维护公平正义
贵州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统一全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定《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意见》,对7626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27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审理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受贿案,致15死18伤的“凯里赌场爆炸案”,黔南州“12·29特大电信诈骗系列案”等,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贵州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黄国均与遵义市大林弯采矿厂、苏芝昌合伙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矿业权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妥善处理“僵尸企业”,探索设立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理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121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巩固优化“145”生态环保案件审判格局,深化环保案件“三审合一”,在全国率先出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程》。服务贵州大旅游战略,在规模较大、游客较多的景区首批设置了12个旅游法庭。
化解行政争议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16年4月,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贵州法院以此为契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据统计,2015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贵州全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仅为16%,而到2016年年底,全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33%。积极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全省行政案件在基层法院实行集中管辖、在中级法院实行交叉管辖。妥善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认真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173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联席会议、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加大执行力度
彰显司法权威
2016年,贵州法院出台《关于全省法院力争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向“执行难”重拳出击。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763件,执结88814件,同比分别上升37.27%、45.36%。开展“4321”专项行动,共清理执行积案18418件,执行到位12.49亿元,化解执行信访案件267件。探索审执分离模式,出台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审执分离和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工作团队化、执行警务保障模式。
深化司法改革
以改革促实效
2016年7月,贵州高院在总结第一、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同时,宣布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随后,全省法院员额制法官遴选工作逐步开展,经过笔试和答辩,最终2742名员额法官在贵州诞生,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8.09%,为贵州法院推行动态员额制预留了足够空间。科学构建办案单元,采取“大团队、小审判单元”的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量。充分发挥入额院庭长的办案核心作用,将入额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据统计,第一、二批试点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率、当庭裁判率、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指标均呈良性增减,入额院庭长办案数占所在法院案件的61.7%。
深化大数据应用
打造“智慧法院”
2016年,贵州法院围绕大数据服务群众、服务法官、服务决策,构建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统一全省法院办案平台和调度管理平台,实施案件管理软件大集中,实现审判过程可视、远程指挥及时、各环节流程可动态管理。通过大数据及时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线索,利用网络快速查控,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建立公检法监狱系统互联共享平台,实现数据运用的最大公约数,全年通过互联系统移送案件达14416件,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依托大数据分析模型,完善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分析裁判偏离度,统一司法尺度,强化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