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进入大数据快速发展时期,但是,大数据领域存在着数据缺乏共享、数据权利保护不全面、交易不规范下的无序发展、部门协调不畅等问题。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多名住川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加快促进大数据立法,规范大数据采集、存储、保护、使用、流通、交易等行为。
“大数据是大产业、大机遇、大红利,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委员们在提案中分析,在大数据发展应用不断拓展环境下,急需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制度措施,规范大数据采集、存储、保护、使用、流通、交易等行为,推进大数据有序聚集、有效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壮大大数据相关产业。
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加快大数据立法进程,通过完善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制度措施,解决大数据发展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支持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通过结合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解决大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应用中的障碍问题,推动数据共享开放。此外,强化安全管理,从加强政府监管、明晰各方主体责任,对数据安全管理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