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金融诈骗屡禁不止、花样翻新,到底该如何遏制?近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分论坛上,来自经济界、法律界和产业界的多位专家学者就金融、电信诈骗的滋生原因、治理对策进行了激烈争论。
圆桌会议主持人、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介绍,2016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尚未根本遏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创中心联席秘书长杜彦辉表示,近年来,金融、电信诈骗案件花样翻新,迷惑性、隐蔽性、欺骗性增强,由最原始的中奖诈骗、虚假消费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等;从原始的群发短信到如今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显号电台等高技术手段;从反侦察能力来说,金融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现阶段一般采取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采取企业化运作,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中青产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严玉帅认为,现阶段司法对金融电信诈骗震慑力不足,是案发频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由于我国刑法没有界定金融电信诈骗犯罪,只能结合《刑法》第266条“普通诈骗犯罪”的条文进行定罪及处罚。但是,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实施金融电信诈骗时,存在着用伪造身份证开办银行账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行为,这些手段行为是否同时涉嫌其他犯罪,是否需要数罪并罚,值得探讨。另一方面,许多诈骗案件证据对嫌疑人口供依赖过大,如果嫌疑人反侦察能力强,频繁调换电话卡和银行卡,在审问中拒绝如实供述,警方很难明确其拨打诈骗电话次数、诈骗金额及诈骗人数,更难以串并案件。诈骗犯罪属于数额犯罪,主要定罪量刑标准是诈骗金额,如果最终认定的诈骗数额偏小,司法的震慑力就大大降低。
三德健康产业控股集团董事卓德兴认为,应加强全社会反金融电信诈骗教育,民众要对照今年初公安部发布的48种常见金融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提高金融电信诈骗防范意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詹惠妹说,电信部门应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进行遏制。杜彦辉则建议,公安部门应建立电信诈骗大数据平台,对电信诈骗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电信诈骗发生发展规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主动预防和精确打击。对电信诈骗电话进行监控、监听,通过拨打频率、关键词分析等技术手段自动识别电信诈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