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各种信息普遍数字化,尤其是以移动技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和云存储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与之伴随的“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已给人类生活方式的变革带来了巨大影响,同时对我国廉政制度建设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充分重视与利用大数据相关的信息获取、存储、处理、挖掘,建立财产监控制度为财产申报登记的制度,专注于单个财产的细节,监视、诊断、评估、预测账户的发展变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威力,不断推进反腐廉政建设的制度创新。
西方国家较早建立了财产监控制度,借鉴西方的有效经验,在实践中具有积极意义。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西方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其政治制度的基础,因此征收财产税成为西方国家最古老、最成熟的税收体系。对财产征税的前提是建立包含财产申报、登记、稽查在内的财产监控制度。财产监控制度天然具有促进社会公平、防范和揭露腐败的功能,尤其是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监控、申报、公示,是世界公认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制度。因为公职人员掌握公共资源的配置权,对其财产的监控比一般公民更为重要。据2009年世界银行调查,在接受世界银行援助的143个国家中,有106个都要求官员申报财产,其中只有36个国家向民众公布申报结果。2012年,世界银行对全球176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已有137个国家建立起官员财产申报系统,其中43%的国家将这些官员的财产信息公之于众。实践证明,财产监控加上收入和财产的累进税制,对预防打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与提高经济的效率是必不可少的。这启示我们,应积极借鉴西方财产监控与调节制度的经验,建立中国特色的财产稽查、监控、征纳税收制度,切实推进我国的廉政建设进程。
腐败行为的隐秘性制约了传统廉政体制的功能作用,但在信息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发展,个人处置财产的任何行为都要成为司法、税务、金融、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挖掘并分析出某一个或某一系统、某一部门官员的财产来源、去向、构成或变化。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我国公务员有717.1万人,整个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000多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家征信系统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完善,如此庞大的公职人员的资产持有和转移信息、个人的公务和信息都会产生大量的有效相关财产数据,如市场消费、不动产交易、股票买卖等各类线上和线下的海量数据。只要开发和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挖掘,就可获得公职人员的各种类型的信息。基于大数据分析,通过信息化的侦查技术,就能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资产信息,作出评估和预测,可以在贪腐行为的社会危害产生前就得到控制。
因此,我们认为,国家要及时公布公职人员在涉密范围之外的资产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国家征信系统,尤其是出台相应的大数据用于反腐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为合法收集监察数据提供法律支撑。此外,在现有政策和法律的框架下,要逐步制定和完善面向不同主题、覆盖各个领域、贯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不断动态更新的资产大数据库建设标准,为实现各级各类资产数据系统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奠定基础。在各专用数据库建设基础上,通过数据集成,实现各级各类资产大数据系统的数据传递和共享,通过数据的集成、存储、管理、筛选、查询检索、分析,实时掌握个人的资产情况,才能为财产税的征收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为建设公平社会,实现公共治理的廉洁公正,破除路径依赖和制度内卷,不断推进公共利益最大化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