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话:大数据怎么用?马上要管反腐了

2016-03-08 10:03 来源:中评社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无所不能的大数据,马上可能要管着反腐了。

  “大数据反腐”、“精准打击腐败”,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大数据研究者、青岛大学副校长邵峰晶在今年的提案里讲述的概念。“假定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能够去处理,通过上面的收入、拥有的资产等和他的消费模型匹配,较早地发现有没有腐败的苗头,将防腐端口前移。”

  邵峰晶解释说,对于调查中的案件,借助大数据分析,可快速准确地从其本人和周边关系的行为轨迹中获取腐败特征线索(或排除腐败特征),如对线上线下消费、通信、资金往来、交通信息、业余爱好、日常习惯、社交媒体信息等情况进行挖掘分析,可切实做到科学有效地发现提取违法违纪线索,精准打击腐败。

  3月7日开始由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的“十三五”规划草案,不仅首次收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表述,更将其单独成章,被视为继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以来,大数据在国家战略层面的又一重要顶层设计。对于这一大战略、大趋势,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委员也纷纷各抒高见,对大数据在国计民生的实际应用献计献策。

  大数据助力“精准扶贫”、农业发展

  同样是“十三五”规划当中提到的“精准扶贫”,倘若配上农业大数据便可如虎添翼。

  “以往我国的扶贫政策精度低,同质化甚至一刀切现象严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联盟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说。对此徐晓兰认为,应当构建大数据处理和云管理中心,将各地扶贫数据库、大数据模型、相关政策等通过网络连接,在顶层设立云端大数据处理中心。实现扶贫数据的实时观测、分析和对比,让扶贫工作变得更加透明、高效、精准和全面。

  以大数据助力“精准扶贫”,这一点和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的观点不谋而合。

  程萍表示,通过构建贫困人口的信息化平台,可以了解每一个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和农业生产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扶贫。同时,农业大数据系统又可以让贫困户足不出户就了解“春天种什么才对,秋天卖什么最贵,生产资料在哪买最实惠”,将农民的产品变成商品,与电商链接在网上销售。

  “这是体现‘精准扶贫’的‘精准’二字。”这位华中农业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解释道。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也说,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业大数据平台,不仅仅可以解决农业生产信息、消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真正实现“智慧农业”。

  国计民生应用多,大数据显神通

  除了反腐和农业、扶贫工作,教育、城市治理、健康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也成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点。

  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创始人刘庆峰就在提案中表示,大数据技术在微观上可以记录、跟踪、掌握和可视化学生的个性特征、学习行为、知识水平等情况,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打造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在宏观上则可以通过区域教育大数据为教育评价、教育预警、教育决策提供科学支持。因此他建议教育部会同发改委与财政部共同推动建立国家教育大数据。

  目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尝试用阿里云大数据平台“数加”,搭建“物流鹰眼”系统,对货运车辆集散点分布进行研究,探索城市物流和交通规划的新模式。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常委吴鸿建议,“应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通过可靠数据和精准决策方法提升交通管理水准。”

  全国政协委员、泰山体育产业集团董事长卞志良认为,“世界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我们还靠选取几千人的样本来研判全国情况,显然不科学、不合理。”因此卞志良着重强调,要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增强全民健身数据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

  把握大数据红利需要政府数据开放

  尽管大数据用途广泛,在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方面都极其重要,但是倘若研究机构和私人部门无法拿到原始数据,任何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就成了空中楼阁而无从谈起。

  “我国的社会信息资源80%掌握在政府手中,大部分都是高价值数据。”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说。然而,各级各地政府开放数据的主观意愿不强,把数据看得很重,不愿对外开放,而且担心开放后造成泄密等问题,成为了孙丕恕眼中大数据红利尚未真正释放的原因。

  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出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数据向社会开放。然而各系统、各区域无规可依,要么放弃推进,要么就制定自己的标准,造成条块分割,开放后也难以共享。

  对此,孙丕恕建议,要制定政府组织数据开放的标准和范围,发布数据开放目录,同时要确定数据开放的主管机构和数据开放政策的发布机构,制定明确的开放目标和计划。

  在破解数据开放程度不足、敦促各级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进一步表示,应制定大数据法,明确数据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规范数据采集、流通与使用。

  信息立法还应注重数据安全

  在促进数据共享之外,邵志清还强调了数据安全防护的重要性,认为大数据立法还应同时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维护市场效率与公平。

  的确,大数据诚然功能强大,但是相当一部分数据也涉及普通公民的隐私。在老百姓把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保存的今天,如何在用好大数据的红利的同时保证数据安全,也是代表委员建议立法的重要考虑。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3月5日就表示,完善大数据立法,推动数据共享与监管一事“迫在眉睫”。他说:“对每一个经常用互联网的人,最大的困扰是互联网上经常有各种各样的脱库,账号泄露。如果能对信息立法的话,会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李朝兴则对立法的具体操作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应按照‘急用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建议由国务院出台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待条件成熟后再上升为国家法律”。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破题之年,也是国家实施“互联网+”计划的行动之年。在数据互联互通日益重要的今天,如何用好大数据,让大数据真正为经济民生和社会环境造福,不仅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也是考验决策者们的关键。


标签:

责任编辑:admi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