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价值化的最大实际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首要问题是思想认识的革新,根本引领是数据价值观的引领。推进数据价值化,要把握数据“六大特性”,树立数据治理“六大思维”,处理好数据要素“十大关系”
■通过清晰界定数据价值网络中虚实、公私、组织三大责任边界,权益权属、合规登记、收益分配三大权利边界,算法、平台、安全三大技术边界,促进数据价值的创造、流通与实现
夯实底座,大力推进数据价值化
当前,我国正经历广泛而深刻的数字变革,数字化极大地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重塑。谁掌握数据,谁就能掌握发展主动权;谁利用好数据,谁将赢得未来数字竞争新优势。
为抢抓数据价值化新机遇,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夯实数字经济底座,开展数据资产化试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如何认识数据价值化带来的新机遇?推进数据价值化要把握哪些关系?山东如何更好地推进数据价值化?
把握数据价值化的内涵
数据价值化是推动数据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赋能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加速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历史发展过程。数据价值化的本质是促进数据价值的创造、转移、转化与放大,是数字时代调整生产关系、助推生产力革命的重要基础,是释放数据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治理价值的“牛鼻子”。
数据价值化的最大实际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清华大学《中国地方数据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我国数据发展水平整体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数据割据”局面已形成,数据供给梗阻与流通不畅,数据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供需匹配度均值为0.41,缺口很大。具体而言,数据权属、市场建设、估值定价、统计核算、跨境流动、合规安全等“硬骨头”急需理论创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尚未建立,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各类组织数据能力和社会公众数字素养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数据价值化的首要问题是思想认识的革新。相较于土地、劳动力、技术、资本等动辄拥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属于新生事物,各界尚未有效把握其特性及价值运动规律,存在理论困境、制度困境、能力困境。老办法难解新问题,对于这一新生事物,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现象看本质,推进数据价值化归根结底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即“人与数据的关系”以及围绕数据的价值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前者属于数据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后者属于数据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辩证统一构成数据生产方式。
数据价值化的根本引领是数据价值观的引领。所谓数据价值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价值共创,按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凝聚最大共识,激发最大潜力,形成最大合力;二是利益均衡,在追求个体数据利益时要兼顾其他个体及数据共同体的利益,增进共同体利益;三是责任共担,跳出以往“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路径依赖,聚焦共同目标,恪守共同规则,承担共同责任;四是统筹兼顾,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家数据治理体系;五是数实共生,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变革,打造新动能,拓展新边界,开辟新道路;六是韧性发展,构建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生产模式和价值网络成为未来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的共同选择;七是开放共享,坚持以人为本,在开放的基础上,通过共享让数据与其他要素充分融合,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运行效率,促进社会均衡发展和整体进步;八是普惠利他,以价值共创为导向,保护数据处理者收益,按照公平优先原则,通过税收减免、社会保障支出等方式,兑现数据所有者权益;九是共同富裕,夯实还数于民的制度基础,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数据生产关系,规范数据财富形成机制,促进共同富裕。
推进数据价值化的要义
推进数据价值化,要把握数据“六大特性”。数据是一切客观事物含义的记录,是客观事物的“虚化”存在方式。一是虚在性:相对于传统生产要素的“客观实在”,数据具有“客观虚在”的特性,要提升各类主体的数据能力,使之能够认识数据背后的“虚在”含义。二是依附性:数据只有在场景中应用,才能产生价值,要创新全要素协同机制,理顺利益相关方关系。三是运动性:数据从串行走向并行,从小规模并行到大规模并行,实现数据结构化、显性化和完备化。四是边际收益递增性:数据的价值在于连接,只有建立更广泛的连接,才会产生更大的效益。五是价值差异性:不同主体对同一数据价值的理解存在不一致性,要健全数据流通规则,引导数据向高价值需求主体流动。六是外部性:要加强监管,发挥数据正外部性,抑制数据负外部性,营造良好数据生态。
推进数据价值化,要树立数据治理“六大思维”:以战略思维为引领,从全球发展战略层面出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和全球数字变革大局,完善相关战略规划、政策规则与法律体系;以系统思维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打破部门壁垒,打通国家、行业、组织等多层次,整合政府、企业、个人等多元化力量,统筹政策、标准、技术、应用等多维度,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治理环境;以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调整数据生产关系,深刻理解数据价值创造过程的内在本质和一般规律,勇于探索运用新机制、新技术、新手段来推进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等改革创新,推动数据资源向要素转化;以精准思维提高数据供给质量与效率,低质量甚至错误的数据会影响价值挖掘;以底线思维夯实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注重防风险,做好风险评估,筑牢安全网。
推进数据价值化,要处理好数据要素“十大关系”,包括构建供给和需求正反馈机制、促进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允许适度垄断促进数据流通、规范场外流通与培育场内交易并重、探索多元化确权与收益分配、可信技术支撑治理落地、推进数据合规促进创新、包容监管促进发展、完善争议处理强化权益保障、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数据资源等十大辩证关系。要更加注重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更加注重理论供给、制度供给、能力供给、数据供给,更加注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建设,更加注重构建多层级、多元化流通生态,更加注重国外数据要素的引进,更加注重数据与实体经济活动融合赋能,更加注重数据权益和数据合规。
推进数据价值化,要打造多方参与、正向协同、安全可信、监管有效、共建共治共享的“数据价值生态网”和“数据共同体”。构建“多元共治、价值共创、利益均衡、责任共担”的数据共同体,以价值创造、交换与实现为主线,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价值期望与使命目标、战略管理、组织形态及交付模式有机联系起来,促进数据、技术、资本、劳动力等全要素融合,重构数据价值生态网络,回归“价值本位”的数据发展范式。通过清晰界定数据价值网络中虚实、公私、组织三大责任边界,权益权属、合规登记、收益分配三大权利边界,算法、平台、安全三大技术边界,促进数据价值的创造、流通与实现。
山东推进数据价值化的重点
近年来,山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化数字变革创新,全面推进数字强省、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数据资源为例,山东构建形成权威高效的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体系。全省开展数据共享470亿余次。2023年,山东开放数林指数省域排名位居全国第二,数据要素生态指数位居全国第三。可以说,山东已经具备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服务数字化的良好基础。未来,统筹推进数据价值化,开展数据资产化试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重发力——
一是充分发挥教育强省和人才资源优势,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大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数字人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数字化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各类组织的数字化领导力、数据治理能力和数据应用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全民数字素养;善用高端外脑,加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密切联系,创新央地合作方式。
二是充分发挥经济强省和数据资源优势,通过跨学科、高水平、创新型的“劳动力”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可持续的“资本”投入,超维度、高质量、高价值的“数据”供给,强泛化、深结构、自适应的算法处理,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的算力支撑,实现数据与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的高效协同与高水平配置,赋能发展新兴产业。
三是率先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以场景创新为牵引,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四是充分发挥省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引领作用,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及规则软联通和设施硬联通;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数字货币和数字经济税收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合作推进高质量、可持续、普惠型的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更高水平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傅建平:系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专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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