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精神,构建我省数字经济发展体系,我省出台了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提出构建独具青海特色的“ 1119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体系。
按照规划,要构建独具青海特色的“ 1119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体系,即:建成一套“云上青海”数字经济发展构架,包括政务云、生态云、民生云、产业云、平安和谐云等子云;打造一个大数据产业园— —青海省大数据产业园;组建一个产业集团— —青海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并建设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多功能综合展示运行中心;实施“九大工程”,包括智慧党建工程、数字政府工程、数字生态工程、数字民生工程、数字产业工程、产业数字化工程、基础提升工程、数字研发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工程,明确了我省发展数字经济的目标及任务。
相关意见及规划明确,省数字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工作的推进、协调和落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职能领域内的数字化规划落实、执行以及专业化管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工作内容,有序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重点任务落实。